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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户东莞需要什么条件

一、两个五年入户申请人同时满足东莞市五年社保和五年居住证即可申请入户,不需要任何学历前提条件。二、投靠配偶配偶为东莞户籍的非莞籍人员,以及其非莞籍的未成年子女(含全日制本科以下在校学生)可一起申请随迁。三、人才引进(1)、已获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准入资格的非莞户籍申请人,可在准入资格有效期内向公安机关提出户口迁入申请,其非莞户籍配偶、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同时迁入本市。(2)、经有关部门批准,获得优粤卡、优才卡(包括玉兰卡、莞香卡)、《东莞市特色人才证书》的,且没有加入其它国籍和没有在国(境)外定居的申请人,在我市拥有自有房产或在我市工作的,可申请办理引进人才入户东莞,其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入户。(3)、博士后人员进(出)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后可在设站单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4)、符合《转发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粤公通字〔2010〕184号)和《东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莞工作的若干规定》(东府〔2007〕46号)规定的留学人员。(5)、经市府批准同意引进的高水平体育人才,可申请入户东莞市。四、投靠子女市外户籍居民,可申请投靠东莞市户籍子女在我市入户。其共同生活的外市户籍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五、招工招干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的非莞户籍干部或招收的职工以及经组织、人社、教育、卫生部门同意调动工作的非莞户籍干部或职工。六、收养小孩公民按法律规定在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已登记户口的小孩,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后,可申请将被收养小孩的户口迁入收养人家庭户。七、投靠父母父(母)为东莞户籍,与父(母)分居两地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非东莞户籍子女可投靠父(母)入户东莞。

入户东莞需要什么条件

2,东莞户口迁入条件是什么

一、东莞户口迁入条件是什么1、东莞市的入户条件:包括持有五年的《广东省居住证》和缴纳五年的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广东省户籍居民,可以到迁出地的公安局或者派出所办理迁出核准手续,然后到迁入地的公安局或者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要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居民,先办准迁入手续,再办迁出手续,最后办落户手续。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二、东莞户口迁入流程有哪些1、出生入户。一般情况下,申请人为小孩办理出生入户时,需提供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和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简单来说就是父或母一方是莞籍,出生的小孩入户为莞籍;2、人才入户类。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办理人才入户时,满足相应的人才条件,或者是所在的企业有自评资格;3、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类: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和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关系证明及入户地址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4、投靠入户类。申请此类户口迁移时,申请人需提供投靠人、被投靠人以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投靠人、被投靠人及随迁人的关系证明材料;5、市内购买商品房、市内迁移入户;6、因录取学生、工作调动、随军、安置或华侨回国等原因的入户。群众在申请此类入户时,要先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在获得有关入户证明材料后,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除提供申请人及随迁人员个人证件材料外,还需根据不同的入户原因,提供前置审批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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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户东莞入户新政策

法律分析:方式一:“两个五年 ” 入户新政按照东莞最新的“两个五年 ”入户政策, 居住证累计满五年,同时社保累计满五年,就能申请入户东莞,不限年龄、不限学历、不限有没有房产、不限是否超生!父亲或者母亲中只要有一方达到这个要求,就能申请入户,然后把孩子的户口一起迁过来。方式二:人才入户政策在东莞市依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下列准入条件之一, 可按照“人才入户”的方式申请将户籍迁入东莞市 。法律依据:《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非莞户籍人员,可以申请人才入户:(一)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二)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三)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四)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人员。(五)具备高级职称,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职称,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初级职称,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六)具备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应当与现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相匹配,证书工种应当同时符合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七)5年内,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首席技师”、“莞邑工匠”称号,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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