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

在松山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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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

2,东莞社保定点门诊怎么改变

带证明去你要改的门诊填表申请就可以了。
东莞社保卡在社保定点药店使用,可以以卡内额而不是现金支付。没有报销。

东莞社保定点门诊怎么改变

3,东莞自有住房如何申请第二就医点

答: 东莞自有住房医院申请第二就医点你若喜欢便是晴天
你可以到医院咨询一下,因为在前台客服中心那里咨询即可。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东莞自有住房如何申请第二就医点

4,东莞医保卡的门诊怎么转

我也在东莞境内。在塘厦。你首先要确定,你的医保卡就症的医院是哪家,然后你要确定你需要转到哪家去就症。然后就在你医保卡就症的医院里叫医生开个证明。去医院就症的时候,让医生给你看病的时候,你就把那证明给他看一下,他给你开药的时候,你就可以拿到优惠价格了。反正我这里是这样的。我试过。
东莞医保卡的门诊是老百姓的门诊,真实能省钱的门诊。
直接用医保卡到医院挂号交费,卡上账户有钱的,从账户中支出。卡上账户无钱或者余额不足的,用现金支付。

5,东莞的医保能在四会人民医院使用吗或者佛山中医院

医保异地报销:1、一般不能跨地区使用;2、特殊情况下,出差、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应按照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费用报销。一般在急诊的情况下,允许就近诊治。治疗后,凭治疗医院出具的有效凭证回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3、另外如果已经退休的,身边子女在北京定居的,回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请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办好后就可以在××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4、对于长期驻外职工,也可申请医保异地安置,由单位申请,办好后就可以在××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6,在东莞南城宏远社区居委会买社保在哪里看病

多门诊申请定点就医。若工作地和居住地跨镇,则需到居住地镇卫生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带上本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即可。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范围”栏标识:A1指医疗住院,A2指社区门诊转诊,A3指特定门诊,A4指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支付,B1指工伤住院,B2指工伤门诊,C1指生育住院,C2指生育门诊。东莞康华医院 总院 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1000号 3级 A1.A2.A3.A4.B1.B2.C1.C2 东莞玛丽亚妇产医院 总院 东莞市南城区新基莞太路广彩城路 1级 A1.A2.A3.A4.B1.B2.C1.C2 东莞瑞康中西医结合医院 总院 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路2号 1级 A1.A2.A3.A4.B1.B2.C1.C2 注:以下指定社区门诊就医点,参保人符合规定的门诊及特定门诊治疗均可办理现场结算。

7,社保卡指定门诊查询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社保部门按属地原则指定一家社会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村(居)委会辖区内参保人的门诊就医点(即指定门诊就医点);属地无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定相邻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临时的指定门诊就医点。本市户籍参保人居住地与指定门诊就医点所在地不在同一村(居)委会的,参保人可向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变更,经同意后,其门诊就医点可变更为在同一镇(街)的居住地的指定门诊就医点。用人单位迁移、参保人转换工作单位、本市户籍参保人户籍迁移或居住地变更等情况的,可按规定变更参保人门诊就医点,变更次月起生效。温馨提示:从2008年10月1日起,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社区门诊医疗保障正式实施。参保人门诊就医,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就诊及报销手续。门诊医疗保障,保障参保人的门诊基本医疗,实行选定一家指定门诊就医点定点就医的方式。为保障参保人的医疗权益,请务必按规定就医。参保人在指定门诊就医点就医和医疗费报销手续参保人因疾病在指定门诊就医点就医,可在就医后在现场办理报销手续,不需到社保部门报销。1、如何办理门诊挂号?参保人凭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未发社保卡的可持身份证,18岁以下参保人持本人社保卡),到指定门诊就医点挂号处办理挂号手续。2、使用自费项目是否须经参保人确认?主诊医生向参保人提供门诊诊疗服务,因病情需要为参保人使用自费或部分自费的药品、材料、检查、治疗项目时,须经参保人或家属确认。3、如何办理门诊医疗费报销手续?参保人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门诊处方等在指定门诊就医点收费处现场办理报销手续。4、门诊医疗费报销有哪些规定?参保人按规定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①使用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服务门诊用药范围”(以下简称社区门诊用药范围)内的药品,并严格掌握药量。门诊急性病一般不超过三日量,慢性病一般不超过七日量,特定门诊一般不超过一月量,其中静脉用药不超过一日量;②使用“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支付范围”(以下简称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单项费用120元以内(含120元,下同)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③使用中草药方剂的,每剂费用10元以内且每次处方3剂以内的基本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④超出上述规定部分或使用社区门诊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等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自付。
不明白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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