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积金个人想买东莞什么机构可以代买公积金的吗

个人没有正式工作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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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中心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3、5、6楼 1、业务指南内的相关表格可到网站下载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住房公积金承办网点领取。 2、办理缴存相关业务所交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住房公积金承办网点的资料都需相关人员签名及盖单位公章(原则上都要盖公章,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后可以盖单位财务章或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章),业务指南中注明不需盖章的除外。 3、业务涉及职工人数较多时请各单位务必附制盘格式(软盘)以便于银行操作,制盘格式样式可到网站下载或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 4、对缴存相关业务有疑问,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或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咨询。 5、业务指南内的做法最终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行的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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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莞市当纳利住房公积金在那个银行购买

建设银行啊,当纳利开户好多年了,东莞从2003年开始到2014年11月都只有建行一家负责公积金缴存,从2014年12月开始才有邮政储蓄银行加入。
要符合租房提取公积金要求即办理提取手续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签章《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式两份本储蓄账户)(二)租房行证明材料:承租私住房应提供税部门具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份;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保障性住房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都公共住房管理具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份昨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取消房租支占家庭收入比例限制需提供完税证明租赁合同备案需租金发票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月本及配偶缴存城市自住房且租房提取双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第步:具租房发票具租房发票通两种式:1)与房东自行交租房者通所区街道办事处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及租房合同等;2)通介交交租房者直接委托介具租房发票般型经纪公司都提供业务具房租发票能超租房合同期内总租金另外具租房发票需要缴纳5%税率第二步 :相关材料交由所单位相关部门负责据解公积金管理接受办理提取业务需要通租房提取公积金职工要具发票租房发票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单位相关部门并填写公积金提取表待审核通查询自银行账户余额即安排提取
中国建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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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东莞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投诉举报查询电话:0769-12329
下个APP查询吧!方便!51公积金管家 电话:12329
电话银行:95533。选择“1”--查询服务,再选择“5”--公积金查询,再选择“1”--个人公积金查询,再选择“2”--按身份证查余额,然后输入身份证号与公积金存折密码就可了解公积金个人账号、余额、月缴存额。希望能帮到你!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如何支取 问:请问员工离职后是否可以直接支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答: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介绍,如果是外地户口员工离职,根据离职后个人公积金状态的不同。办理离职销户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也不同,正常状态的带1234,被封存在原单位的带124,被封存在管理中心的只需要带12,其中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3、离职证明盖上单位公章;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个人带齐资料后在东莞市的94个建行网点都可以直接办理提取,值得注意的是,提取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东莞本市户口员工失业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取所需资料包括:1、失业证或失业备案表(盖当地劳动服务站公章)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4、个人名下东莞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建造储蓄卡。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 。市民可带齐资料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5,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地点在哪

各地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规定不同,主要有: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2、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3、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4、首付比例符合要求;5、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农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如下,可到农行柜台申请办理: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2、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协议和其他批准文件;3、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在部门的批准文件;4、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5、符合公积金中心要求的首付款证明;6、借款人家庭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7、住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物或担保人相关资料;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详情请洽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4.购房首付款证明;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6,在东莞这边怎样申请住房公积金

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到东莞的建设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个人自助服务开通业务。开通后办理租房提取有两种方法:(1)发短信ZFTQ到指定号码,号码在东莞公积金官网www.dggjj.cn办事指南可以查询;(2)登陆官网上的网上办事大厅,进去后选择“个人提取”——“提取申请”——核对信息——点击“提交申请”即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不包括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同时须符合以下必要条件:1、缴存状况要求。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东莞申请贷款,除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样式详见附件)、《同意暂停提取公积金承诺书》及近6个月内公积金缴存明细之外,还应提供申请人或配偶户籍在东莞的证明。2、信用状况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出现下列情况的,限制贷款或不予贷款:(一)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数超过3期(含,助学贷款已结清除外),不予贷款。(二)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三)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四)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五)购买“双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3、还款能力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所有贷款月供合计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5%,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申请人家庭月收入指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月收入之和,单身的只计算申请人的月收入,计算方式如下:家庭月收入=申请人月收入+配偶月收入;申请人月收入=申请当月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含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下同)÷(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配偶月收入=申请当月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4、其他要求。(一)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二)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抵押、保证等形式的担保。

7,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东莞市哪个地方

  “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联系电话:2337075   --------------------------------------------------------------------   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   一、.提取须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向管理中心申请并交验相关证件符合规定的,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提交房地产交易所交易登记证明书或《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以上四种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购房合同生效、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经有关单位批准之日起(住房已建好领取《房地产权证》)半年内办理提取。同一户籍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二)离休、退休的。提交离休、退休证。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市医院证明或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不能办理提取,只能办理封存。   (四)工作、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出境定居证明、人事或劳动部门的调令等。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或其他购买商品住房贷款合同。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15%以上(含15%)的,提交家庭工资收入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户口本及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等。此项提取凭当月缴交房租发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如租住私人住房,应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租赁合同证明、完税发票等。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八)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办理上述各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交身份证及相应证件外,还应提交复印件(存档),其中2、3、4、7、8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提交的证件、资料符合提取规定的,立等可取。   二、.提取程序   1.先到市建行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并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将填写好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职工单位核对并盖章;   3.提交相关证件,经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4.持经管理中心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到市建行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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