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社保局发的生育补贴是否等同于产假工资
来源:整理 编辑:东莞本地生活 2022-10-17 22: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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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局发的生育补贴是否等同于产假工资
是的。生育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享受生育补贴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 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在6个月以上,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2. 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生育或流产的。3. 在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经批准转入有产科医疗服务机构生产或流产的(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1、按规定,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 2、但如果个人工资超过社会平均工资300%的,生育津贴与工资差额部分,应由单位补足。既然单位发你工资,就不会再收回了。![社保局发的生育补贴是否等同于产假工资](//www.qgnews.net/d/file/20221017/b84a265c7529b893a80fd5fe2bc3cf86.jpg)
2,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怎样的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1、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2、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2006年12月4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第二条规定: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应当计入本人当期的工资总额收入。用人单位为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应当按月全额发给个人,其中生育津贴高于产假期间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员工怀孕的情况下,可能会在一定的程序上影响工作的能力,所以用人单位可以出现降低工资待遇的情况,但这显然是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有,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对相关情况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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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一样吗
生育期间的工资应该是由社保机构核发的.社保局考虑到有些公司会在妇女生产期给到员工工资,所以社保局把生育津贴打到公司账户,公司有权扣除其在你生产期间发给你的工资总额,但是剩余部分还是应该给到你。生育津贴大于生产期间公司发你的工资总额时,大于部分应该给到员工.生育津贴小于生产期间公司发你的工资总额时,公司可扣下所有生育津贴.当然福利好的公司,即给工资,生育津贴也全给员工的公司也是有的.有联系,但又不完全一样。产假工资由企业向生育女工发放,生育社保津贴由社保部门向企业支付(以补偿企业因员工休产假而损失的生产力)。当产假工资与社保生育津贴数额不一致时,企业应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办法向生育女工发放。![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一样吗](//www.qgnews.net/d/file/20221017/484d5a33cf37a3b1da8cf790c57cf9a6.jpg)
4,生育津贴与生育保险产假工资的区别是什么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5个险种中的一种,员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达到一定时长(根据当地社保要求),女职工怀孕期间的部分产检及生育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的做法是先由公司垫付给员工,待产假休完后,由员工提供相关资料,用人单位再向社保局申报生育津贴,这部分生育津贴给到公司。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种。社会五大保险的之一。交纳了生育保险才能够享受生育待遇。生育津贴就是国家法定的产假期间,社保基金给与产妇的工资。正常产假期间,没有参加劳动,单位可以不给发放工资,但必须交保险。比如山东规定产假是158天。那么社保就给产妇发放158天的待遇。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呢?一是单位儿没有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所以应当有用人单位承担工资。另一种是,职工的工资高了,生育津贴低了,单位儿给与职工的补差工资。生育津贴待遇并不是按照你的缴费基数给你发放的。它是按照这个单位的平均缴费基数,计算的。所以工资高要给补差。
5,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有什么区别能同时拿吗
不可以同时拿。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的区别就在于发放的渠道不一样:前者由当事人所在单位核发,而后者由生育保险部门核发。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明确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种。社会五大保险的之一。交纳了生育保险才能够享受生育待遇。生育津贴就是国家法定的产假期间,社保基金给与产妇的工资。正常产假期间,没有参加劳动,单位可以不给发放工资,但必须交保险。比如山东规定产假是158天。那么社保就给产妇发放158天的待遇。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呢?一是单位儿没有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所以应当有用人单位承担工资。另一种是,职工的工资高了,生育津贴低了,单位儿给与职工的补差工资。生育津贴待遇并不是按照你的缴费基数给你发放的。它是按照这个单位的平均缴费基数,计算的。所以工资高要给补差。
6,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能否同时领取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深圳现在执行的是生育医疗保险,还没有建立生育津贴制度,参保人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跟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若员工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则用人单位应按照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发放产假工资。生育津贴就是产假期间的工资,不过,发放的标准与地方不一样而已。如果是单位给交过生育保险的话,产假期间单位只要交保险就可以了,生育津贴是由国家保险发放的,按照单位交纳保险的标准发放,这时,单位就可以不发放工资。如果没有给上保险的话,就得给员工发放产假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工资最低标准为下限。如果员工已交纳保险的话,就可以直接从社保中心得到生育津贴与生育保险待遇,即生育的费用报销。如果没上,单位可以不支付生育及产前检查费用,就必须自理了。一般的产假为三个月,如果提前上班,法律没有任何补偿的硬性规定,也就是说,单位必须按你的正常工资发放,不会给你支付别的补偿了。
7,生育险发了生育津贴还有产假期间的工资吗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生育保险,劳动者产假期间领取了生育保险支付的产假津贴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再支付劳动者产假工资,因为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产假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晚婚晚育的,具体延长多少天,需要查看所在城市的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实行了生育保险统筹,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则根据劳动部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你如果是北京的,可以参考《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按照生育保险规定,公司应按正常的工资发放,申报生育保险后,一次性营养补助和一次性补贴是支付给产妇,生育津贴是发放给单位的。至于津贴和工资的差额,工资低于津贴的,按实际工资支付,工资高于津贴的,由单位自行解决高出的部份。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对于产假国家政策有详细规定: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8,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吗
职工产假期间享受育津贴根据务院《职工劳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育津贴参加育保险由育保险基金按所单位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职工产假前工资由所单位补足差额没参加育保险由所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支付《职工劳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职工产假期间育津贴已经参加育保险按照用单位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育保险按照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单位支付职工育或者流产医疗费用按照育保险规定项目标准已经参加育保险由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育保险由用单位支付《广东省职工育保险规定》第十二条 用单位已经按足额缴纳育保险费其职工享受育保险待遇;职工未业配偶享受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育保险基金支付育保险待遇包括育医疗费用育津贴第十五条 职工应享受育津贴按照职工育或者施行计划育手术用单位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30再乘规定假期数计发用单位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本单位自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除其各月参保职工数确定用单位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育津贴本单位本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第十七条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育手术休假期间其育津贴由用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单位条件统筹区由社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职工已享受育津贴视同用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工资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用单位应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差额部由用单位补足职工依享受育津贴按规定免征所税本条所称职工原工资标准指职工依享受产假或者计划育手术休假前12月月平均工资职工依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月按其实际参加工作月份数计算013年产假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第二,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98天产假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名词解释:已婚妇女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属于独生子女,不能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晚婚对产假没有影响;晚育不同地方规定又不一样,女方增加15-30天,男方可以有带薪护理假5-15天不等参照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产假期间工资即是生育津贴,因此发放的标准是和社保的缴费基数挂钩的,待遇由生育保险支付,单位可以不用支付。如果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则由单位支付,支付标准为上年度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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