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失业登记证明如何办理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和审核申请资料; 3、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备案,发放或更新证件。

失业登记证明如何办理

2,失业登记如何办理

失业人员持本人户口簿、学历证明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其中,劳动预备制培训合格人员须持《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由就业转失业人员须持市就业服务中心或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签发的《失业登记通知单》,市内七区人员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五市到户口所在的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经职业指导后,领取失业证。

失业登记如何办理

3,谁知道失业登记怎么办流程是什么

(一)办理《失业证》  一般持以下证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证》手续: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就业失业登记证应该在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办理,具体的办理程序所需要件,根据所在地的不同会有细微差别,可以前去咨询,大体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二寸照片两张。
本市的转到街道申请失业登记,外埠户口想公司提出,由公司办理失业登记,需要提供材料,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我以上说的是北京地区

谁知道失业登记怎么办流程是什么

4,如何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原单位要先把本人档案送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中心失业科办理失业手续,失业科办理后开具《培训通知书》给单位,单位开具《失业职工证明书》并把《培训通知书》一并交给本人,本人按照《培训通知书》要求参加失业职工就业指导培训后,带《失业职工证明书》、《就业(失业)登记通知书》、身份证、照片、户口簿、学历证明到所属的劳动部门或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原单位要先把档案送到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讥担罐杆忒访闺诗酣涧理中心失业科办理失业手续,失业科办理后开具《培训通知书》给单位,单位开具《失业职工证明书》并把《培训通知书》一并交给本人,本人按照《培训通知书》要求参加失业职工就业指导培训后,带《失业职工证明书》、《就业(失业)登记通知书》、身份证、照片、户口簿、学历证明到所属的劳动部门或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一、开具证明。要到居住地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具就业或未 就业证明。通常,劳动保障工作站设在社区ju委会内。二、准备材料。(一)身 份证 原 件 和 复 印 件;(二)3张二寸 免 冠 照 片;(三)其他材料。根据不同情况,准备不一样的材料:1.如果是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ji,要有《劳动he同书》原件和复印件; 2.如果是自主就业办理就业登ji,要有个体经营者的营 业 执 照 原件和复印件;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则需到社区开具灵活就业证明。3.如果是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ji,还需以下几种材料,一是所居住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二是学历、职业资ge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是本市城镇户ji提供提交 户 口 bu 原 件和复 印 件,其他人员需提供在本地就业满半年以上的证明。三、提交材料。需到劳动保障事务所填写《核发、换发就 业 失 业 登 记 证 审 核 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四、等待审批。大概需5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消息。五、领取证jian。接到通知后,就可以到劳动保障事务所去领取《就 业 失 业 登 记 证》。

5,失业证怎么办理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二、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1、身份证原件;2、户口簿原件;3、婚育证明《计生证》;4、小一寸相片2张;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所在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三、办理程序: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四、注意事项:由于《失业证》要上网登记,为确保信息准确,请办证本人亲自办理。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递增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对自谋职业的失业人员,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付给本人。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应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日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市迁移户口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关系和档案转出手续。并持《所在市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迁入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后,在迁入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领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向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一、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求职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二、户口迁往外省、市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求职证》。三、失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的,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后,持《身份证》、《求职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和《就业登记卡》。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6,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证如何办理

关于劳动者申请就业失业证,须明确如下事项与申办流程——  1、《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作用:《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失业保险政策、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失业保险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有效凭证。  2、《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属于《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范围:  (一) 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 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三) 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四) 我省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3、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按以下规定办理并提供相对应的资料: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是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  本省劳动者初次办理失业登记的。由劳动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两张及以下规定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一式三份)。  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须提供毕业证(肄业证);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须提供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  3)、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原企业出具的下岗证明。  4)、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停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  5)、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科;  6)、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须提供复员转业军人证书;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须提供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等相关证明。  8)、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  (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非本省户籍的劳动者,需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由常住地社区劳动保障中心登记,经街道劳动保障站审核和县(市、区)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后发证。进行就业登记时应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常住地居住证明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即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失业登记的,按照《本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参照本省城镇户籍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三)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自主创业人员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由创业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登记,经街道劳动保障站审核和县(市、区)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后发证。申领时应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残疾人联合会办理残疾人的就业失业登记。残疾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审核,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复核,经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打印就业失业登记,并录入全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信息系统后发放证。申领时分别按照本条第(一)、(二)、(三)项规定提供相应资料外,还应提供残疾人证。  4、职责分工: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开展残疾人的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并纳入当地失业统计和就业工作目标考核范围。  各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登记证》的核发、失业统计及相关政策落实工作。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负责本辖区内就业失业登记的复审、汇总上报等工作。  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具体承办本辖区内就业失业登记的入户调查、公示、接受申报、资格审查、登记、基础信息录入、变更、汇总上报和《登记证》的发放等事务工作。  中央派驻及省属单位失业人员的《登记证》核发及管理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具体负责。  5、办理流程:劳动者向户口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属失业人员的填写求职登记,并录入到公共就业服务系统中,社区(村居委会)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初审,收集学历,职业技能,转业技术和手机号必录信息,入户调查、公示7日无异议后,汇总上报街道劳动保障站→街道劳动保障站复审,登录公共服务系统,将资料汇总上报县市区人社局→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制证,转载信息→由街道(乡镇),社区统一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者到申请地领取新证。
去你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去办理,须持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小二寸蓝底照片2张,在就业单位开具一封就业证明或持劳动合同原件也行,就可以办理了。
农村户口,在青岛上班,单位要投社保,需要让我办理一个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证,请问该如何办理

7,失业证如何办理

办理失业证须知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 二、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四、注意事项: 由于《失业证》要上网登记,为确保信息准确,请办证本人亲自办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递增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对自谋职业的失业人员,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付给本人。 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应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日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市迁移户口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关系和档案转出手续。并持《北京市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迁入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后,在迁入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向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求职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二、户口迁往外省、市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求职证》。 三、失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的,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后,持《身份证》、《求职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和《就业登记卡》。 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下岗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离开企业时,本人欠缴以及企业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要一次性予以补缴。下岗人员再就业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手续。无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相对集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理接续和缴费手续。下岗失业人员未再就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原有的社会保险关系;在下岗失业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保管其档案的单位和部门代其办理申请退休手续。所以,您千万别忘了及时续缴社会保险
办理社会保险要失业证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以前没有签过合同,没办法办理失业。具体到你们当地的劳动局咨询。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 二、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所在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四、注意事项: 由于《失业证》要上网登记,为确保信息准确,请办证本人亲自办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递增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对自谋职业的失业人员,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付给本人。 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应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日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市迁移户口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关系和档案转出手续。并持《所在市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迁入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后,在迁入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向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求职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二、户口迁往外省、市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求职证》。 三、失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的,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后,持《身份证》、《求职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和《就业登记卡》。 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文章TAG:失业登记如何办理失业  失业登记  登记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