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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谁比较清楚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1、中等偏下收入的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一个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2、城市户籍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5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3、新就业大学生: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连续交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人员。4、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含),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广州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谁比较清楚

2,广州市怎样申请公租房

满足条件就可以申请公租房的,申请公租房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广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1. 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2.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二)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三)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广州市怎样申请公租房

3,广州市的公租房要到哪里去申请啊

先到居委登记申请,然后居委调查你是否符合公租房的条件.假如符合条件的话,居委会将你的资料递交建管局住房中心.
两种公租房的拟定申请条件一、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1.收入线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0元,低于经适房收入线18287元。2.居住面积线标准确定为无自有产权住房、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未享受过政府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3.保障对象范围放宽到了单身人士,符合申请条件规定且达到30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父母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父母租住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可以独立申请。二、社会力量建设的公租房: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内建设的公租房以及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公租房除外。1.户籍不受限制,但服务年限受限制。具有广州市区城镇户籍,或在本市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的新就业大中专及职校学生、引进的专业人才以及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2.收入线标准条件放宽,但受家庭资产净值限制。上年度个人年可支配收入在7万元以下、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在14万元以下,设定了个人资产净值限额为25万元,家庭资产净值限额为50万元。3.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本市购房优惠政策,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符合上述条件的单身人士,父母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父母租住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可以独立申请。

广州市的公租房要到哪里去申请啊

4,广州如何申请公租房

两种公租房的拟定申请条件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 1.收入线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0元,低于经适房收入线18287元。 2.居住面积线标准确定为无自有产权住房、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未享受过政府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 3.保障对象范围放宽到了单身人士,符合申请条件规定且达到30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父母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父母租住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可以独立申请。 二、社会力量建设的公租房: 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内建设的公租房以及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公租房除外。 1.户籍不受限制,但服务年限受限制。具有广州市区城镇户籍,或在本市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的新就业大中专及职校学生、引进的专业人才以及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 2.收入线标准条件放宽,但受家庭资产净值限制。上年度个人年可支配收入在7万元以下、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在14万元以下,设定了个人资产净值限额为25万元,家庭资产净值限额为50万元。 3.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本市购房优惠政策,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符合上述条件的单身人士,父母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父母租住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可以独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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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广州公租房

一、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1.广州城镇户口,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5.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内保障对象收入标准: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680元 二、广州经适房申请条件1.广州城镇户口,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5.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套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保障对象收入标准: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①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②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③ 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④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⑤ 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⑥ 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单身人士年龄在30岁(含)以上,且符合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该可以吧

6,广州市海珠区公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广州户籍申请条件: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1)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2)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孤儿年满18岁后,可独立申请。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2)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3)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7,广州廉租房申请方法和条件

条件: 廉租房申请方法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附件1);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享受过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享受过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不能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程序: 廉租房申请方法申请住房保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受理申请。 (三)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完成对申请人的户口、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的调查和初审,并将其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廉租房申请方法应当书面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区国土房管分局。 (四)复核:各区国土房管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按本办法附件2执行);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 (五)批准和公示:市房改办住建办将经复核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地址、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人均建筑面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及廉租保障方式等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书面向市房改办住建办提出异议,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房改办住建办批准申请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公告,按批准的廉租房申请方法进入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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