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业有补贴吗

为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不少地方对于创业者都给予了一定的补贴支持。但是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能领取补贴的条件也不一样,所以想要知道当地创业有没有补贴,哪些创业才符合补贴条件,建议咨询当地相关机构了解详情。为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不少地方对于创业者都给予了一定的补贴支持。但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相应的补贴条件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不能说创业一定有补贴,建议想要创业的创业者在当地相关部门了解清楚当地的补贴政策。2014年12月10日,教育部正式公布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鼓励扶持开设网店等多种创业形态。2019年2月5日,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通知称,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根据通知,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而除了政策扶持的大学生创业外,有的地方还有相应的扶持政策,比如有的地方就有个体工商户创业补贴。部分地区个体工商户创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申报条件1.法定劳动年龄内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5年10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不含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除外;2.正常经营(指有正常经营收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3.申请补贴时在我市以创业实体(注册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含个人缴费)及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挂档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各类人员。二、补贴标准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每户2000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个体工商户只能领取一次。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按创业场所所在地向属地镇(街道)人社所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三、申请材料1.《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确认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由本人签字、按手印);3.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由本人签字、按手印);4.申请补贴时近6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流水(银行和个体工商户盖章,银行流水内容不足以证明正常经营的,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5.申请补贴时近6个月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创业者创业就业、社会保险缴费等信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查。申请人员可在工作日时间,按创业场所所在地,咨询属地镇(街道)人社所申请办理。为了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不止国家有扶持政策,各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相应的创业补贴政策,全民创业时代,可以说是给了创业者极大的便利。但是创业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所以想要创业的创业者们还是需要充分做好准备,了解市场以及各项政策,积极做好应对。

创业有补贴吗

2,微企业补助要些什么条件

创业补贴每个地方政府规定的要求不同,所享受的条件补贴都是有所差别的.申领创业补贴人员,须为个体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创业补贴人员包括有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下岗职工/社会失业人员/农民工/个体户等创业人员.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 来源:  2015-11-17 15:18:00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广州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进一步加大我市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力度,现就我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项目、对象,标准等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创业培训补贴(一)补贴对象:在广州市内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港澳台学生。非毕业学年内的在穗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生除外)。(二)补贴标准: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SIYB创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实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给予SIYB创业培训补贴1000元和创业模拟实训补贴800元。二、一次性创业资助(一)补贴对象:1. 在穗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2. 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3.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 登记失业人员;5. 就业困难人员。(二)补贴标准:以上人员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三、租金补贴(一)补贴对象:1. 在穗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2. 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3.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登记失业人员;5.就业困难人员。(二)补贴标准:在本市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4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补贴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初创企业:1. 为招用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2. 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二)补贴标准:按初创企业招用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每户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五、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一)补贴对象:1. 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2. 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3. 本市城镇复员转业军人。(二)补贴标准:上述人员创办初创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正常开展经营,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依照“先缴后补”原则,按照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六、创业孵化补贴(一)补贴对象:为创业者提供1年以上期限创业孵化服务(不含场租减免),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二)补贴标准:按实际孵化成功(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户数,按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创业孵化补贴。七、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一)补贴对象:1. 新认定达到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2. 已认定经评估达标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二)补贴标准:对新认定的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后给予10万元补贴。认定后按规定参加评估并达标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八、优秀创业项目资助(一)补贴对象:获得“赢在广州”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奖次或优胜奖,并于获奖之日起两年内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优秀创业项目。(二)补贴标准:创业项目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1. 一等奖:20万元;2. 二等奖:15万元;3. 三等奖:10万元;4. 优胜奖:5万元。九、创业项目征集补贴(一)补贴对象:完成创业项目征集的单位及个人。(二)补贴标准:面向全社会征集,经专家评审团评估认定后,纳入创业项目资源库的创业项目(连锁加盟类除外),按每个项目2000元标准给予申报者创业项目征集补贴。十、创业项目对接及跟踪服务补贴(一)补贴对象: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二)补贴标准: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向创业者推介“广州市创业项目资源库”项目,并提供包括创业培训、创业补贴申领、营业执照办理等“一站式”创业指导服务,直至开业成功,给予对接及跟踪服务补贴1000元/个。十一、其他(一)本《通知》所指初创企业是指自本通知发布实施日期之前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或公布实施日期之后注册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依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微企业补助要些什么条件

3,大学生申领大学生创业补贴一万元

为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促进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的力度,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29号),根据文件精神,现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项目、对象、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项目 (一)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1.补贴对象: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在穗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5000元。 3.申领所需提交的材料: (1)《 年第 季度申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审批表》(附表1); (2)自主创业人员的身份证、高校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申领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 年第 季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领情况汇总表(区)》(附表2)。 (二)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在穗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3.申领所需提交的材料: (1)《 年第 季度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审批表》(附表3); (2)自主创业人员的身份证、高校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申领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4)《 年第 季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领情况汇总表(区)》(附表4)。 (三)创业企业招用工补贴 1.补贴对象: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穗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且吸纳在穗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创业企业;毕业2年内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且吸纳毕业2年内本市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创业企业。 2.补贴标准: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依实际招用人数和所签劳动合同期限,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3.申领所需提交的材料: (1) 《 年第 季度申领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审批表》(附表5); (2) 《 年第 季度申领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花名册》(附表6); (3) 身份证、高校毕业证复印件(新增人员); (4) 申领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5)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之一的复印件。 (6) 《 年第 季度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领情况汇总表(区)》(附表7)送市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组。 (四)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 1.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在穗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且吸纳毕业2年内在穗高校毕业生或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创业企业。 2.补贴标准:给予1000-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 (1)吸纳3-5人,补贴标准为1000元/户; (2)吸纳6-10人,补贴标准为2000元/户; (3)吸纳11人以上(含11人),补贴标准为3000元/户。 3.申领所需提交的材料: (1)《 年第 季度申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审批表》(附表8); (2)《 年第 季度申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人员花名册》(附表9); (3)自主创业人员的身份证、高校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申领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 年第 季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申领情况汇总表(区)》(附表10)。 (五)岗位补贴 1.补贴对象: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及其招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穗应届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2年内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企业吸纳,招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毕业2年内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创业者及被招用人员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申领所需提交的材料: (1)《 年第 季度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审批表》(附表3); (2)自主创业人员的身份证、高校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申领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4)《 年第 季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领情况汇总表(区)》(附表4)送市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组审核。 (六)场地租用补贴 1.补贴对象:毕业学年起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在穗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的,根据租赁合同期限,给予每户每年最多3000元场地租用补贴,租金每年低于3000元的按实际予以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申领所需提交的材料 (1)《 年第 季度申领高校毕业生场地租用补贴审批表》(附表1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法人代表农业银行存折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3)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或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企业(个体户)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 (5)在校学生的提供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6)《 年第 季度高校毕业生场地租用补贴申领情况汇总表》(附表12)送市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组审核。 二、申领程序 1、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初审: 准备审批表、花名册、汇总表(只需按表格要求填写个人团队信息即可)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yychuangyebuzhu@163.com;创新创业学院将检查各团队信息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要求,然后通知团队进行复核。 2、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复核: 准备所需纸质版基本材料+各项政策要求的相应材料 (各审批表、花名册、汇总表不用自己准备纸质版,由市高指中心打印) 基本材料包括: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高校毕业证复印件(暂无毕业证可用学生证代替) ④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个人农行卡或存折需复印件 ⑤参加了社会保险购买,并做用工备案,提交《单位增减变动表》复印件。 ⑥《广州生源高校毕业就业公共服务卡》复印件(非必需,有则递交) 3、主要流程 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初审→通知符合要求的团队携纸质版前往高指中心提交材料→相关工作人员复核→申请人携公司公章到市高指中心盖章→相关处室审核通过后划拨至对应账户。 三、申报注意事项 (1) 发送电子版材料时,要进行打包压缩发送,压缩文件应命名为 “申领条目+团队名称+负责人姓名”;每一个材料应命名为“申领条目+表格类型(审批表/汇总表)+团队名称+负责人姓名”。 (2) 毕业学年起3年内,即为2015届、2014届以及2013届毕业生,并以此类推。 (3) 补贴申领人员需已购买社会保险。

大学生申领大学生创业补贴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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