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一名记者在非洲小孩在被鹰吃掉之前拍一这一幕是工作重要还是人性

看个人取舍吧,有人在乎名利,有人看中内心的操守,两者不好说是谁更高尚谁更龌龊。不过我还是觉得生命比什么都重要。
站在客观角度来说是人性 不过站在现实角度来看并不是这样

有一名记者在非洲小孩在被鹰吃掉之前拍一这一幕是工作重要还是人性

2,轨交迎来上班开学严考 新闻读后感

  今天(22日)是虎年春节长假后的第一个星期一,又逢全市中小学生开学,加上比往年提早出现的春运返城客流,本市正在发展完善中的轨交网,迎来了一场真正的、相对严格的“考试”。为此,本报在交通早高峰时段,派出多路记者现场采访,实时记录各条轨交线路和公交高峰短驳线路的运营状况。  限流  6号线、8号线、1号线 今早,6号线五莲路站和8号线曲阳路站分别按计划限流;6号线巨峰路站、博兴路站,8号线四平路站和1号线彭浦新村站,也先后因客流较大采取间歇性限流措施,保障运营安全有序。  不少乘客通过媒体及站点告示了解情况后,有的选择到相邻站点搭乘、有的选择坐公交车短驳,还有的索性避开高峰再出行,缓解了轨交客运压力。  现场采访的记者,今天在轨交6号线、8号线平时最拥挤的区段也未看到有乘客吊门导致列车延误,停站时间得到有效控制,整条线路运营较顺畅。  因事先告知较充分,限流的几个车站外,等候乘客大大减少,秩序平稳。8时30分至9时左右,高峰客流趋于平缓,限流措施逐步取消。  短驳  6号线、8号线 今天早晨,6号线、8号线公交高峰驳运线客流相对平稳。6号线公交驳运线早高峰投放了5辆车,客流基本与往常持平。  在大连路曲阳路,本报记者看到2辆短驳车在候客,现场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约有七八个人。为应对今天可能出现的客流高峰,公交今天早高峰增加了4辆车,一共10辆车,平均六七分钟一班。据记者估算,每车平均上客率在八成左右,乘客称还算方便。  2号线 2号线龙阳路站至张江高科站的公交驳运线是今天早高峰最拥挤的线路。  浦东公交此次共投放了48辆车,每分钟发一班,但由于道路交通拥堵,几乎车车满载。驾驶员反映,前几天从龙阳路站到张江高科站只需十几分钟,今早却要花40分钟。芳甸路路口,进入张江高科园区的第一个转弯处,车辆遇红灯往往要等上三轮才过得去。9时10分,记者在龙阳路站看到,出来换乘公交的人还是络绎不绝。  10条轨交载客83.6万  据统计,今日7时至9时,上海轨交全网1、2、3、4、5、6、7、8、9、11号10条线共运送乘客83.6万人次,比昨天多近三成。刚刚覆盖早晚高峰运营的7号线和9号线分别载客54516人次和50893人次,比昨天多约45%。  春节后本市轨交客流回升,预计正月十五前后将恢复节前大客流常态。地铁方面将继续根据客流需要优化调度、加开车次、高峰限流,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全网安全运营。同时希望广大乘客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营造申城轨交更加有序的运营环境

轨交迎来上班开学严考 新闻读后感

3,遇到这种事你会怎么

先看是厂商制作或运输问题 还是消费者保存或使用方式不当的问题 再考虑更换或放弃 若厂商有错不改则可以去消协 先调解 还可以通过媒体索赔 再不成可以民事诉讼(比较麻烦) ~~~不过我一般没那胆~~~
商家理因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说法~~如真是质量的问题该陪的就因该陪~该换的就应该换~~作为消费者也不能满不讲理的要求商家该怎样怎样~~两者都应该换位思考~
不一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情况而定 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作为消费者:首选跟商家调换新的同类产品。如果不换投诉到该商场的当班最高领导如解不了投诉到12315 作为商家:首先检查该商品有无人为损坏的。拆装的没有。如有不能退换。 如是本身的缺陷。或质量问题可以退换。原则上不退现金。
作为商家:要站在顾客角度想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尽量让顾客满意。 作为消费者:有的可能暴躁,但是我认为无需这样,只要我们有理,解决问题是最重要的。
去消协投诉、电视媒体投诉都行。 不过在你购物时没有开具发票,就无法证明你在这家专卖店购买过商品。 我建议你先向专卖店索要发票,如果商家拒绝提供发票,你可以到当地税务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店家给你发票,你可以找他们退货或者换货,如果商家拒绝,拨打12315投诉。 另外,你看所买的物品是否存在打折、促销、特价等情况。 如今“打折”、“狂甩”、“特价”已成为众多商家门前独特的一景。一波又一波的“特价”商品使消费者享受到了价廉物美的好处,然而随之而来的烦恼也不少。不少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买来的特价商品没过几天就出了质量问题,但商家却以打折商品不享受“三包”权为由拒绝消费者退换的要求。如果打折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该怎么办?甩卖的特价商品是否享有“三包”权?为此,记者走访了有关部门。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有关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购买打折商品、特价商品,也应该享受“三包”的售后服务。因为打折降价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所售的商品属于正品,并不是商品质量有问题的处理品,所以,消费者在购买这些商品时,有权享受“三包”服务。显然,商家以打折商品、特价商品没有“三包”权为由,拒绝消费者换货、退货的要求,是站不住脚的。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吴景明副教授明确指出,打折商品不是处理品,处理品必须是产品有瑕疵或质量出现问题,有的是等外品、残次品,销售时以等于或低于成本价出售。比如一个冰箱的外壳有划痕或进行过修理,不能作为正品销售,必须按处理价进行处理,这样价格相对来说要便宜得多。在厂家、商家、消费者都明确缺陷的前提下,声明有质量问题的冰箱外壳不能享有“三包”权,但冰箱的其他部件如压缩机、柜门等仍然属于“三包”之列。商家对处理品应注明处理原因,日后出现问题就好受理。以换季打折、拆迁甩卖、特价等形式销售的商品,都应该严格按照“三包”标准,给消费者满意的服务。 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家宋华博士认为,从营销的角度看,生产方和销售方的打折本身是促销手段,并非处理品,而促销是直接面对消费者,商家不对消费者承诺打折商品享受“三包”服务是不正确的,也是不明智的,这种抛售方式无异于杀鸡取卵。商家只有用信誉和服务才能赢得市场与公众,如果商品价格没谱,售后服务没有保障,长此以往,商业效益出现危机是不言而喻的。 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特价商品、打折商品时,一定要商家开具正式发票。同时要分清楚购买的是正品还是处理品,正品无论打折到什么程度,都属“三包”范围。如果购买了处理商品,必须让商家注明处理的原因,大宗商品要明确处理品的其他非处理范围享受的“三包”程度。一旦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条文,要求商家修理、换货或者退货。

遇到这种事你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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