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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怎么样

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更多信息和资讯。
公务员在怎么说都要好点啊,税务系统那就更不用说了,刚才看了下你说的职位,竞争很激烈的说,加油。没什么好犹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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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州市国税局网站是什么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官网网址: http://www.gd-n-tax.gov.cn/pub/gzsgsww/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位于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3号,其主要职能包括:一、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二、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四、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七、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八、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九、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十、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十一、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十二、承办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委市委、省政府和广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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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州国税局发票能够抽奖吗

不能!只有地税发票才能抽奖!而且是消费者在广州市范围内娱乐、饮食和其他服务行业依法索取的电子发票(定额发票已经停用),才能可通过广州市发票抽奖系统参加省、市的定额发票抽奖。定额发票抽奖活动的时间为每季一期。广州市每期抽奖日为次季首月的20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现你可以百度“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看看抽奖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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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的机构概况

1999年4月12日,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正式独立运作,负责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区域140平方公里的国税征收管理工作。2014年内设科室11个,下辖9个税务分局、分设7个办税服务点,共有干部职工371人。2008年税收收入规模更是首次突破100亿元,连续两年连上两个10亿元台阶,比1999年同期增长了近15倍。

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下面我为大家分享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适用范围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适用于已经在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申领了数字证书、并且已经开通国税应用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纳税人。   2.如果纳税人已经领取了数字证书、并且已经使用过广州国税的网上申报,可以直接使用数字证书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3.如果纳税人在其它政府部门(工商局、人事局等)已经领取了数字证书,但没有使用过我局的网上申报、未开通国税应用的,不需要重复申请数字证书介质,但需要向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申请开通国税应用。   4.如果纳税人还没有申领数字证书,且需要使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则应在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申领数字证书并开通国税应用才可使用。   5.如果纳税人不采用网上申报的,应按现行规定到办税大厅上门申报、缴税和报送纸质资料。   6.申领数字证书或申请开通国税应用的详细流程可以参阅《数字证书宣传手册》,或者登录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开通时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系统的开通时间为1月1日-6月9日,在此期间纳税人都可以进行网上申报工作。   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内因各种原因导致年度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不成功的,应及时在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内按现行上门申报规定要求,携带有关申报资料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办理申报。法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网上不再受理纳税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业务,仍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应按现行上门申报要求,携带有关申报资料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办理申报。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如何办理   纳税人插入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国税局门户网站(www.12366.gov.cn),点击首页左上角的“网上办税大厅”,进入后选择1号办税窗口、点击“证书登录”按钮,根据提示输入PIN码,登录网上办税大厅,点击界面靠右上角的“网上拓展”菜单栏,然后在“我要申报”功能菜单下选择相应的功能进行申报。   纳税人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后,不需再上门报送纸质的纳税申报表及上述有关资料。   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内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包括两大部分:   1.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的网上申报及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财务会计报表的网上提交。   2.上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遵循以下顺序进行汇算清缴网上申报:   1.税务师事务所完成“税务师事务所上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网上上传工作;   2.纳税人完成“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的相关工作,完成次序为:网上报送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网上年度申报->网上报送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   不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的纳税人可直接按上述步骤2进行汇算清缴网上申报。   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流程   (一)上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流程:   【第一步】税务师事务所登录广州市国税局网上办税大厅后下载鉴证报告电子表单模板(PDF文件格式)。   【第二步】税务师事务所填写电子表单并附加鉴证报告主体文档(报告正文及相关附件),制作成鉴证报告电子文档,并由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分别对鉴证报告电子文档进行数字签名。   【第三步】税务师事务所登录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上传鉴证报告。系统会检查鉴证报告的有效性,请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二)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及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财务会计报表网上提交的流程   【第一步】财务会计报表网上申报   进入财务报表报送功能,下载财务报表电子表单(PDF文件格式),下载后通过读盘导入财务报表数据(支持目前企业在用的三种企业端企业所得税申报软件,包括:涉税通-企业版、广东省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易财税)、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导出的申报数据,下同)或手工录入的方式完成财务报表数据的填写,填写完毕后上传电子表单完成财务报表的申报。   【第二步】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   进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功能,下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电子表单(PDF文件格式)(注:年度纳税申报按规定需提供鉴证报告的纳税人,须先对税务师事务所已上传的鉴证报告进行确认报送),下载后通过读盘导入数据方式完成年度申报表数据的填写,填写完毕后上传电子表单完成年度申报表的申报。   【第三步】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网上申报   进入关联申报功能,下载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电子表单(PDF文件格式),下载后通过读盘导入数据或手工录入的方式完成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数据的填写,填写完毕后上传电子表单完成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申报。   【第四步】完成企业所得税税款缴纳   进入 “我要缴税”功能,按提示完成税款缴纳。   拓展:企业所得税定额征收   问: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预缴享受了优惠,但是后面几个月超过标准,如何处理?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 )规定:“四、小型微利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但预缴时未享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因此,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问:企业所得税定额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 )第三条规定:“(二)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不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相应调整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   因此,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相应调整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   问:小型微利企业需要在本月注销税务登记,且截止到10月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在注销时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是否可以按照“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进行申报纳税?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第三条规定:“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款,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另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 )规定,“ 一、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符合此条件的注销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利的减半征税政策。 ;

6,广州市越秀区国家税务局的介绍

广州市越秀区国家税务局座落在东风西路152号,地处经济繁荣、商业发达的中心城区,2005年10月1日由原越秀区国家税务局和东山区国家税务局合并而成。目前负责越秀区范围内9万余户纳税人的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以及出口货物税收的免抵退工作。该局内设10个职能科室、3个事业单位和13个税务分局,全局有干部职工近400人。

7,广州税局的电话号码是什么

你好。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的咨询电话是:12366 详情可参阅《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对外咨询电话的通知》: http://portal.gd-n-tax.gov.cn/web/vfs/gz/content/ContentTemplate.jsp?CategoryId=2686&ContentId=89520

8,广州市国税局具体地址在哪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将于2006年10月25日搬迁至新办公楼,原东风西路154号的办公楼同时停止使用。 新办公楼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号这是他们公布的地图http://portal.gd-n-tax.gov.cn/web/vfs/gz/content/ContentTemplate.jsp?CategoryId=2241&ContentId=70175&siteName=gz&styleName=gzred

9,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的介绍

广州市越秀区国家税务局座落在东风西路152号,地处经济繁荣、商业发达的中心城区,2005年10月1日由原越秀区国家税务局和东山区国家税务局合并而成。目前负责越秀区范围内9万余户纳税人的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以及出口货物税收的免抵退工作。该局内设10个职能科室、3个事业单位和13个税务分局,全局有干部职工近400人。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位于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3号,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并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10,广州天河区的国税局在哪里

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广州天河区科韵路16号广州信息港D座1层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路19号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号广州市天河区国税局第一分局广州天河区东圃陂东路2号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龙口东路)广州天河区五山路261号九号楼B座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第4栋
广州市天河区国税局地址在黄埔大道中209号,具体位置是天河区政府以东,员村交警一大队旁。有关税务的咨询你可以打税务征收科的电话:020-85522219,或打税收政策办公室的电话:020-85522162进行咨询,直接找税局咨询比找大虾们要更可靠,祝你办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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