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成都生育服务登记办理条件需要有哪些

办理条件:1.合法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包含再婚夫妻); 2.怀孕三个月内;线下查询:现场办理: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及其授权村/居委会现场办理。

成都生育服务登记办理条件需要有哪些

2,生育服务登记表号码是什么

生育登记号就是你的准生证,通过扫码是可以查询到的。生育证的编号并不是全国统一,以各县自行编号为准,一般是七至九位数组成。编号后,便于数据化管理,便于统计和查找。生育登记单就是准生证,一般在怀孕后的三个月后办理准生证,如果您现在没有办理的话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去当地计生部门办理。一般在生产时农合报销使用等。

生育服务登记表号码是什么

3,成都生育服务登记是什么办理资料

1、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再婚者提供离婚或丧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办理二孩的夫妻需提供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独生子女原件 4、夫妻双方1寸免冠照片各1张。 5、申请时出示双方或女方与现居住地一致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6、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成都生育服务登记是什么办理资料

4,如何进行生育登记

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无论是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准生证,只需完成二孩生育登记即可。至于生育登记的方式,各地规定的做法或许会有所不同。但作为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可先向当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要求生育登记,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填写生育登记表即可,但需要当事人夫妻亲自办理,因为登记表上要实行书面承诺并由承诺人签名。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5,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是什么意思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各省(区、市)制订。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生育登记制度为生育前同,必须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生育登记。这里指的生育登记,仅指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孩子的登记行为。因为夫妻生育第二个孩子,是法定的行政许可行为,必须要经过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6,申请一孩生育服务登记 包括计划生育服务证吗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一孩生育登记和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区别在于:今年一月一日起,全面实施二孩生育,取消准生证,计生服务证办理,生一孩还是二孩,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而计划生育服务证,符合政策生育可以办理,不符合生育不给办理生育服务证,这就是一孩登记和计生服务证的区别,祝好运!
由于各省的规定不同,因此,许多地方的叫法也会不同。比如说,有的地方将由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一孩的证明称为“生育登记服务证”,而有的地方称作“计划生育服务证”等等。因此,作为广东省的,如果你想搞清这些,应该直接向当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或县级计生局(卫计局)咨询,他们为你提供的,才是最准确的信息。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7,成都生育服务登记办理流程和办理资料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二)受理机构向申请人户籍地核实其婚育信息; (三)受理机构根据核实反馈信息,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对不符合的,作出不予登记的书面决定并告知其理由。 对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可依据当事人的书面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办理资料: 1、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再婚者提供离婚或丧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办理二孩的夫妻需提供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独生子女原件 4、夫妻双方1寸免冠照片各1张。 5、申请时出示双方或女方与现居住地一致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6、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8,成都市生育服务证办理规定流程最新官方

成都市一孩生育登记方法和程序(2012年1月开始执行)一、基本方法(一)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到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进行一孩生育登记。进行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为: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出示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成都市一孩生育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出示原件和复印件)。(二)《登记表》中“婚育状况”一栏原则上由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签署意见。1. 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人员,由单位签署意见;2. 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或市内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以及毕业后档案仍在学校的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在《登记表》中“婚育状况”一栏签署“未在档案存放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3. 其他人员,若因就业、就学、迁移等户籍地、现居住地变动频繁,提供婚育情况证明材料或签署婚育状况意见确有实际困难的,由原籍地签署“未在原户籍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并需夫妇双方签定《承诺书》(附件3)。4.成都市以外地区签署的“婚育状况”意见需由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兼章。(三)持异地符合政策生育服务手续并要求在我市换发《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人员,需在原发证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办理出生人口信息统计上报等事宜,并在生育服务手续上签注“是否已做出生人口信息统计”。在原发证地未上报出生信息的,应由换证地补报人口出生信息,并换发《通知单》。二、登记程序(一)行政告之。不论申请人是否在本地领取《通知单》,都要做好登记,并一次性告之登记地点、所需材料和登记程序。(二)填写《登记表》(可在社区、单位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口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领取,或从“成都人口网”下载填写)。不能提交婚育状况证明的签定《承诺书》。(三)查验材料、领取《通知单》。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查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领取《通知单》。

文章TAG:生育服务登记生育  服务  登记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