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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市级发改委需要的职业知识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5 广州市市级发改委需要的职业知识 发改委一般招西方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环境经济学、金融、人力资源管理、财务会计、工商管理、中文、英语、小语种外语等文科专业

广州市市级发改委需要的职业知识

2,广州市政府各局排列顺序

广州市政府各局排列顺序如下市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对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局·市审计局·市外事办·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委·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旅游局·市法制办·市府研究室·市侨办市政府金融办。

广州市政府各局排列顺序

3,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下属单位

一、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与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合署)负责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 广州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副局级,内设综合部、储备管理部、军粮管理部、财务统计部4个副处级机构。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储备粮管理、军粮供应管理、粮食流通统计等粮食(含食用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储备粮管理,按分工管理市级粮食风险基金,提出仓储设施建设和相关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协助开展代储中央和省级储备粮的管理;负责全市军粮供应管理,拟定军粮供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军粮供应计划执行、军粮质量、军供财务和军供网点监管工作,提出完善军粮保障体系的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和粮食财会统计,参与粮食监测预警、信息汇总发布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贯彻执行粮食储存技术规范和质量卫生标准,指导开展粮食仓储技术创新的推广应用;承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广州市地铁工程资金协调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任务:负责组织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运用、增值和还贷,并对建设资金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具体负责轨道交通土地储备和沿线物业开发等资金的筹集和监管;承担我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研究工作;承担轨道交通投融资方案研究工作;具体负责组织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概算复核、合同变更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三)广州市节能监察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内设综合部、节能监察部、节能服务部3个机构。主要任务:配合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节能监察工作,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下列节能监察日常工作:(1)监督检查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设计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2)监督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3)受理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4)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日常监察工作;(5)受市有关部门委托,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论证,提出评审意见;(6)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及信息传播、咨询服务。(四)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研究评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正处级。主要任务是:开展投资形势分析,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促进社会投资、加强政府投资工作等方面政策建议;承担市政府投资中长期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工作;承担市政府投资前期研究策划以及投融资研究等有关工作;具体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受市发展改革委委托,负责组织市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近期建设规划及初步设计概算、资金申请报告的评估论证,审核评估意见;在市发展改革委的组织下,具体实施市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后评价工作;承担市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机关干部教职员工住宅小区)的有关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下属单位

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负责社会总供求等重要经济总量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提出产业发展导向意见,引导、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负责汇总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析研究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对全市经济发展进行监测、预测、预警;检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信息发布。 (三)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研究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协调实施。 (五)参与编制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储备计划,研究分析市场供求情况,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政府订货和储备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市场建设规划,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建设和发展市场的政策建议,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价格改革和物价调控工作。 (六)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组织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按分工参与市重点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审核上报属于国家和省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备案有关的建设项目;负责有关部门上报国家审批的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的会签;安排市统筹投资(含市本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稽察工作;指导、协调招标投标工作。 (七)负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解决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八)负责编制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管理地方金融机构,引导和促进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协同有关部门防范和化解广州地区金融风险,推进广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九)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监测和分析利用国外资金的状况;负责管理全市外债,提出市借用外债的使用方向和重点。 (十)组织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协调、衔接城建、交通、能源、生态环境等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的粮食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粮食调控、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协调落实粮食工作政府责任制,负责全市储备粮管理,保证军需民食;依法监管粮食流通,负责粮食流通管理的相关执法工作;承担广州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研究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指导区、县级市制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区、县级市经济政策的综合协调,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 (十三)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我市的实施意见;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协调实施。 (十四)负责市国防动员的组织协调和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以及上级发展和改革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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