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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啊有明白的朋友告诉我

天当床,地做被,一天三顿吃不饱就可以申请了!!!!!!!![em08]

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啊有明白的朋友告诉我

2,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在哪申请

申请经济适用房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如下:1、申请人带着本人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证件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申请审批表;2、准备好材料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3、房管局进行审核;4、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复审以及评分之后市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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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在还可以申请昆明市经济适用房吗如何申请

现在可能不 能 啦
现在不能.
要去社区居委会开一些证明而且你的家的条件要到他的标准看你是那个区呢
现在不能,只能等下一批,先去社区开证明,然后交办事处审查批准,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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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昆明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办理程序如何

经济适用房是一项针对低收入人群的政策,申请经济适用房要是城镇低收入人群,去户口所在地民政局领取申请表,填写以后连同相关证件、证明交到当地民政部门,然后民政部门经过审核以后,确定你有资格了,才会通知你进行下一步的程序,通过以后的房屋是随机分配,摇号产生,最后才是你真正拿到房子,因为关系到许多实际操作中的问题,所以还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 你是昆明户口,就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不过能不能申请到就是个未知数了,反正很难,几率很小。不过强烈建议你去民政局咨询,把程序搞明白,然后努力争取,静心等待。祝你好运!

5,申请经济适用房或公租房要什么条件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6,我是广州的如何申请经适房

  广州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指南   一、购房资格条件   广州市中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对象的,可以到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   购房资格审核。   对象:广州市城镇户口,现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18287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   2   10m,且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和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   优惠政策的家庭。   注:居住面积指厅、房的净空面积   二、购房资格办理程序   1、 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三楼服务大厅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   核表》(简称《审核表》)或登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下载《审核表》;   2、 填写《审核表》并到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的单位证明盖章(待业、无单位、个体经   营者及私企、外企人员到街道办事处证明盖章);   3、 将《审核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交回服务窗口;   4、 市房改办住建办资格审核后在国土房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5、 25个工作日后(含公示期15天)在服务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资格证明》(简称《购房资格证明》)   三、申请资格审核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 申请人及其配偶和购房后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现住房证明(如:产权证、租本或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 由单位或街道计生办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   6、 经法院判决所租住房屋被收回者,需复印法院判决书;   7、 有关的其它资料或证明。   注:以上送审材料复印件根据档案部门要求均需用B5纸复印(182×257mm),一版纸   上只能印同一类型的证件(如全部为身份证)。   四、说明:   1、经资格审核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取得《购房资格证明》, 《购房资格证明》有效期为   两年,在此期间申请购房家庭可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推出情况,自行到各经济适   用房销售点选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时市房改办住建办将对购房资格进行复核,如在获得《购   房资格证明》后家庭经济及住房情况发生改变而不符合购房条件的,将取消购房资格。   2、经济适用房销售点将根据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情况逐步推出,并在市国土房管局的网站   上公布。   3、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址:www.laho.gov.cn   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   2007年4月

7,2018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要求

49"申请条件如下:(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2)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你好!这个你要看符合当地的政策的。如果符合请看如下 家庭成员须持本市7年以上的常住城镇户口,且在申请所在的区居住5年以上; 其次,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300元以下,人均财产7万元以下; 此外,申请者五年内未发生房产交易行为。 对于符合以上条件,30岁以上的单身居民也可提出申请。 政府有相关的政策: 根据建设部等四部门近日下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18:经济适用房基本上针对的人群是社会低收入人群,不过由于各省市的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也有所区别:北京: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并且是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成都: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五城区(包括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上海: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8,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首先,你要有一张半年内拆迁的拆迁证 而且,拆迁补偿金少于20万 且家庭年收入少于4万 且所拆房屋户口本内的成员名下都没有住房 才能申请 需持你的拆迁证、户口本、身份证、单位开的收入证明 到所属居委会开证明 再到房管所申请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办法》规定,申请经适房的家庭全体成员必须有规定年限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需要注意的是,买下经济适用房后获得的是有限产权,除了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外,业主不能将经适房擅自转让、转租、出借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申请条件]   -户籍年限和实际居住年限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成员,均具有达到规定年限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户口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区 (县)达到规定年限。   -家庭可支配收入和财产限额   家庭可支配收入和资产低于规定限额。   -住房困难面积标准   家庭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申请前原有住房转让限制   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的一定年限内,必须未转让过住房。   -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   家庭可支配收入和资产低于特别规定限额同时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其他申请条件的本市城镇家庭及单身人士,可以申请租赁经济适用房。达到规定年龄的单身人士,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具体标准,由市政府根据本市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等因素确定,并且向社会公布。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家庭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或银行贷款;家庭成员中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支付首付款后,可以申请全额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选房]   采取公开摇号轮候选房   经济适用住房的审核实行“两级审核、两次公示”。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负责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申请家庭的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复审。   申请经适房的居民也是可以选房的,主要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轮候选房,第一次摇号确定轮候次序,建立轮候名册;第二次摇号确定购买或者承租的经适房。   各区县的住房保障机构结合当地经适房的供应情况,可能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对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申请家庭进行排序,建立起轮候的名册。等到房源和供应期限等信息公布后,申请家庭根据房源供应的不同类型,按照轮候次序,到指定地点选房购买,或者承租。   据介绍,如果申请家庭因为当期房源供应数量有限,没能买到或者租到心仪房源的话,其轮候的序号将被保留,而且排在下期公开摇号产生的序号之前,但是如果选中了房,却不签选房确认书,或者不签经适房销售合同的,就将被视作放弃。   [承租]   经适房不得擅自转租出借   经济适用房不仅可以买,而且还可以租。相关部门表示,将会建一批专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房,这些房源会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简单的装修。那么经适房的租金大概多少呢?根据《办法》,经济适用房的租金标准参照相同地段,相同质量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一定比例设定,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并向社会公布。   考虑到部分家庭可能无法承担经适房的租金,《办法》规定,承租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可以提取申请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租金。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租赁期限内,承租经适房的家庭不能将已经租下的经适房擅自转租、出借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也就是说,经适房的业主不用担心,“邻居家”成了棋牌室甚至KTV等可能扰民的场所,更不必担心经适房内出现“群租”现象。   经济适用房租期到期后还可以续租。在到了规定承租期限前的三个月内,承租家庭可以向区县住房保障机构申请续租经济适用房。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不符合条件或者在租赁期限内购买其他住房的,租赁合同到期终止。 转让]   产权不满5年一般不能卖   按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地产权证不满5年,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这也不是“一刀切”。根据规定,购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以向原先审核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相关部门会回购该住房。   不过,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地产权证不满5年,申请家庭成员购买其他住房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由原先审核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区 (县)住房保障机构按原购房价格回购。   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可以上市转让,但是住房保障机构有优先回购权。购房家庭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取得家庭全体成员的书面同意,并征询原先审核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意见。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可以按照相同地段、质量的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格优先回购;如决定不回购的,购房家庭方可向他人转让。   经济适用住房转让后,原购房家庭成员不得再次申请购买或者租赁经济适用住房。   [售价]   不得高于基准价及上浮幅度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节能、省地、环保要求,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与空间组合、家庭人口及构成等要素,应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满足家庭基本居住生活要求。   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室内装修;用于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可以按照家庭基本居住使用的要求进行室内装修。   单独选址、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公建配套设施。公建配套设施应当与经济适用住房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根据《办法》要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限价管理,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应当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结算价格为基础,兼顾相邻区域、地段内多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价格平衡等因素确定。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住房保障机构明码标价,并向社会公布,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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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说的很清楚(文件、图表),您可以对照规定看一下是否符合标准: http://sqjt.beijing.cn/bzxzfsq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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