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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是白云区物价局的电话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升平前街才站楼门前的绿化地给公销社动用了,还搞了停车场收费,收了高费还不负责车,难道就沒有部门管了吗?

广州是白云区物价局的电话

2,广州市物价局的介绍

广州市物价局是广州市政府直属机构之一。2014年12月,广州机构改革方案公布不再保留市物价局,将其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设立广州市物价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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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空后勤医院收费怎么样

广空后勤医院医院收费标准都是按照广州市物价局最低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的,并对实际困难患者实行价格优惠。你可以登陆它官网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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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州市物价局电话

摘要 (三)依法管理列入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服务收费,依法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价格鉴证工作,依法管理社团收费及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外收取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 (四)依法实施市场监管,开展反价格垄断,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5 广州市物价局电话 您好,我是百度合作的律师,很高兴为您进行咨询服务。 广州市物价局电话。 你好,根据我们在相关互联网上查询,为你找到了广州市物价局的联系方式,如果您有这方面需求的话,可以拨打该电话进行联系咨询,广州广州市物价局信息邮编:510030电话:020-83228869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分类:地市级政府机关 广州市物价局是广州市政府直属机构之一。2014年12月,广州机构改革方案公布不再保留市物价局,将其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设立广州市物价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加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价格或者服务价格的监管。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执行我市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二)组织本市区域性价格调控,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参与粮食风险基金、储备制度的运作和监督,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 (三)依法管理列入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服务收费,依法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价格鉴证工作,依法管理社团收费及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外收取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四)依法实施市场监管,开展反价格垄断,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希望我的咨询可以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如果还有后续问题我们欢迎您的继续咨询。再次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5,广州市物价局的机构调整

2014年12月,广州机构改革方案公布不再保留市物价局,将其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物价局不是取消了吗?职能并入发改委了.

6,广州市涉案物品估价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涉案物品估价工作的管理,维护国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涉案物品估价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涉案物品,是指赃物、罚没物、纠纷物和走私物品。  赃物是指查获的违法犯罪行为人所侵占的物品。  罚没物是指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没收的物品。  纠纷物是指审理案件需要估价的争议物品。  走私物是指辑获的走私货物或物品。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涉案物品的估价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 广州市物价局是涉案物品估价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第五条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或涉案物品的当事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对需要估价的涉案物品,应当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或拍卖前,委托估价机构进行估价。第六条 委托人对涉案物品委托估价,应当提交估价委托书、并提供有关资料。  估价委托书应当载明涉案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来源、案由等。  估价委托书应加盖委托人公章或签名。第七条 刑事案件中赃物、罚没物、走私物必须按国家规定由市、区、县级市价格事务所进行估价;其它的涉案物品可由市、区、县级市价格事务所或由市物价局核准发证的估价机构(以下简称估价机构)进行估价。第八条 估价机构受理委托后,应当指定二名以上估价人员组成估价小组进行估价,并根据涉案物品的类别,可以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参与估价。第九条 涉案物品的估价,按下列规定进行:  (一)流通领域的涉案物品,属于政府定价的,按政府定价计算;属于政府指导价的,按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计算;属于市场调节价的,按市场平均价格计算。  (二)生产领域的涉案物品,其产品或原材料按完工程度和进货成本折合计算。  (三)属艺术品、有价证券、科学技术成果的涉案物,参照市场上依法能转让(出售)的价格计算。  (四)属进口的涉案物品,国内无同类物品比照的,按购买凭证或当时国际市场价格,参照案发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卖出价计算。  (五)涉案文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估价计算。  (六)在用或使用陈旧的涉案物品,按成新率、尚存使用价值或残值折合计算。第十条 估价机构应当自接到估价委托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估价结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并制作《估价鉴定结论书》交给委托人。  《估价鉴定结论书》必须由估价小组成员、估价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估价机构公章。第十一条 委托人及其他当事人对《估价鉴定结论书》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或应当知道《估价鉴定结论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委托的估价机构提出复核申请。估价机构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并制作《估价复核结论书》。委托人或其它当事人对复核结论仍有异议的,由市物价主管部门裁定。第十二条 涉案物品的估价委托书和《估价鉴定结论书》以及其它规范性估价文书的格式,由市物价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第十三条 涉案物品估价费由委托人支付。  赃物估价费的支付和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与物价部门共同制定;其他涉案物品估价费的标准由市物价部门制定。第十四条 估价机构必须按规定实行亮证收费。第十五条 估价机构必须按国家规定取得资格,由市物价局核准发证后,方可从事涉案物品估价工作。  从事估价工作的估价人员,按国家规定须经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合格后,发给估价资格证书。第十六条 估价人员对涉案物品进行估价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涉案物品公正估价的。第十七条 评估人员应回避而没有回避的,估价机构可责令其回避;在评估工作中,本案当事人要求评估人员回避的,由市物价主管部门决定。第十八条 估价机构未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估价的,由市物价主管部门依法裁定其估价结论无效,责令其重新估价。第十九条 估价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致使估价结论失实的,由市物价主管部门宣传其估价结论无效,情节严重者吊销估价资格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广州市物价局的联系地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21楼(小北御景广场)
2014年12月,广州机构改革方案公布不再保留市物价局,将其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8,猪肉的价格还能贵多久

 广州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的数据也显示,昨天全市各大市场瘦肉、上肉、排骨的零售均价为每公斤37.70元、31.70元、45.30元,其中,瘦肉、上肉比上一周的均价分别贵了0.33元、0.43元,排骨稍便宜了0.07元。最近两周以来,猪肉零售价格基本保持平稳。   肉价高企还能持续多久?广州嘉禾禽畜交易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根据猪的生长规律和目前国内生猪饲养状况,至少还要半年。这一说法比业内人士预计的“猪贵贵”起码维持到今年中秋以后更为持久。

9,工程管理费标准

工程管理费计算标准 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计算单位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稳价函[2004]386号 (广州市物价局2004年11月11日发布实施)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你局《关于重新确定收费计算单位标准的函》(穗国房函(2004)954号)收悉。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核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府(2004)21号)规定,现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计算单位标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拆迁人委托具备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拆迁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评估的,按照评估核定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 二、拆迁入未对拆迁范围内房屋进行评估的,按照城市行政区域平均单价确定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 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仍按房屋安置资金总额的02-0.4%执行。

10,二手房交易中中介佣金纠纷如何避免

本帖最后由 新的起点 于 2011-10-3 20:45 编辑 在二手房交易中,由于交易合同的条款多而繁,不少市民在签合同时往往不会仔细看或者不注意写清相关条款,尤其是在涉及中介与买卖双方的二手房交易问题上,不注意或者写不清往往会带来很多纠纷。为避免这种情况,市民首先要知道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相关政策,也要注意在合同上把相关条款写清。 二手房交易不应超过成交额的3% 近日,广州市民周女士为自己向中介支付佣金的问题烦恼不已。周女士去年5月份经中原地产与买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但是近日中原地产方面却起诉周女士,所称原因是周女士没有交清所需支付的二手房交易。 周女士表示,合同中条款写明,买方要支付2%的二手房交易,而卖方所需支付金额被划掉,按照合同,自己不用支付二手房交易。记者了解到,目前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佣金份额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常规形式,买卖双方各付一半二手房交易;另一种是实收形式,即卖方不承担二手房交易,所有佣金由买方支付。 此外,中原地产方面要求周女士支付余下的1%二手房交易,对此,周女士表示自己没签独家代理文件,所以即使支付也不需要支付1%的二手房交易。 记者了解到,关于佣金总额,国家是有相关规定的。记者在广东省物价局网站上看到一份给广州市物价局的复函,复函内容为:“经请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中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标准,是指向房屋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总的费用标准。”这表明,向房屋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总的费用标准不应超过3%。 对于这次诉讼,中原地产方面表示,法律部门是持有相关书面文件才提起诉讼的。目前周女士虽然补交了余下的1%“二手房交易”换来撤诉,但是对这次“诉讼”表示很不服气,要采取进一步措施。 ■特别提醒 网签后多是“独家代理”勿与业务员做其他约定 实行网签后,市民要注意是否被“独家代理”。记者从房产中介了解到,目前实行网签的几家房产中介,只要是抢先发布了盘源信息,往往都会选择“独家代理”一项,这样就可以收取3%的二手房交易。 在买卖过程中,卖方虽然与买方签订了合同,但是由于卖方把房子抵押或者没还清贷款,以及房子被租出去等原因导致买方无法过户的,中介会采取相关措施,这也可能带来在二手房交易方面的纠纷。 此外,中介公司是有标准的合同文件的,在文件中一定要把买卖双方需要支付的佣金写清楚。除此之外,不要随便与业务员作出其他约定。记者了解到,中介机构是禁止业务员违规收二手房交易的。
事先和中介书面约定,不能口头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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