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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场的疑问

简单 1 先给他按10楼的电梯 在按自己的2 向副总问好 直接说至于想法,我建议你不要提 除非公司有提案机制或者某个活动
职场上是有一些人,为了自己的仕途和利益不择手段。如果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就不要跟他计较。如果是原则问题,一定要澄清。但要选择适当的时机,做适当地澄清。不仅要与老板澄清,有机会也要与他本人澄清。

职场的疑问

2,入职场不久的麻烦回答几个问题要详细

1.网上投简历2.学习能力、环境适应力、专业知识能力3.比较稳定4.面试时一定要积极主动,让面试官感觉你很希望去他们公司工作;态度要谦卑,正所谓人至低则无敌;面试后第二天下午可以给你面试官打个电话咨询一下面试情况5.25006.工作后生活比较忙碌,单一
简单的问题,复杂的答案吧,只要自己不去冒险自己的定力,沉着就是关键了

入职场不久的麻烦回答几个问题要详细

3,职场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请专家解答

1.领导已经找到你了,证明你工作确有不足的地方,应先检讨自己,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解释肯定不会有好结果.领导一般只重结果不重过程,可是你觉得把全部过错推到你身上又觉得冤是吗,那我告诉你遇到这种情况你先承认你不足的,然后婉转的告诉他其实还有内情的.让他明白真相就行,切莫天真认为他会向你道歉.2.部门之间肯定会有矛盾的,一定要把握原则,这是你受到尊重的地方,一味谦让或者凡事必究都不可取.知道什么时候有所为以及有所不为就行了.
1.如果不是你的错,你的权益还是要维护的。你可以向他说明白工作做的不好的原因,可以主动承担一些不严重的 责任。这样给你领导的感觉绝对比单纯的解释要好的多,你的同事也会心存感激的。2.这就要把握一个度的问题了,一些无关重要的事可以很大度的听从他们的意见,大的问题上“寸土必争”但处理事情上一定要婉转、态度要好。
如果在他不知道我的工作量有多大的情况直接拒绝 。。,我觉得就算是领导安排的工作那也要分个轻重缓急的,他肯定会觉得自已面子上挂不住而认为这样的员工不可重用,当然了 在他知道我的工作量很大的情况下我想他也不会在给我施加太大压力如果是我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会先接受挑战,不过我会向领导汇报一下我手头的工作(并指明哪些工作是比较紧急的)

职场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请专家解答

4,咨询职场问题

在职场中最主要的是学会融入的集体中,否则的话,你得不到大家的认可,工作时也得不到大家的配合的。
如果你在职场中不能和同事打成一片,在你的职业生涯中也很难可以有发展,人际关系比工作表现有时更具杀伤力 掌握人际关系比埋头苦干要更容易成功,不必勉强自己去跟风吵些不着边的小八卦新闻,但也不要置身事外,在别人谈得正欢时,搭一句嘴就足以让别人接纳你,并把你看成一国的 沟通,是一个人展现自我和抓住工作机会的重要元素,愿你早日突破自己
不好。在职场中把握好人脉是最关键的。既要跟同事搞好关系,又要跟领导多沟通,否则,即使你有天大的能耐,领导不知道也不会重用你。
在表达自己的意图时,一定要注意使自己被人充分理解。沟通时的言语、动作等信息如果不充分,则不能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如果信息过多,出现冗余,也会引起信息接受方的不舒服。最常见的例子就是,你一不小心踩了别人的脚,那幺一对不起就足以表达你的歉意,如果你还继续说:"我实在不是有意的,别人挤了我一下,我又不知怎的就站不稳了??"这样罗嗦反倒令人反感。因此,信息充分而又无冗余是最佳的沟通方式。
不能这样的,现在就算你再有能力,如果没有好的人缘,那也是不行的,在你同事说话时,自己要一时不时插上几句,平时要多关心下新闻,让自己也有话题可说!
我建议:如果你觉得自己的工作能力没有问题并且在部门同事中可以算是出类拨萃的人,那我想问问:你的领导是否知道你是这样有能力的人,并且将重要的工作安排给你?还有你的同事平时工作中遇到问题是否愿意问你?

5,什么是职场

职场,可以从狭义和广义来理解。狭义是指工作的场所;广义是指与工作相关的环境、场所、人和事,还包括与工作、职业相关的社会生活活动、人际关系等。  在职场中要注意职场政治和个人能力两个方面,社会中的政治和经济密不可分,在职场中职场政治和个人能力同样密不可分。职场精英们个个有能力、懂政治,个人能力表现为时间掌控能力、知识水平、现场问题解决能力;职场政治能力表现为判断自身所处环境的能力。
简介  社会中的政治和经济密不可分,在职场中职场政治和个人能力同样密不可分,职场的精英们个个有能力,懂政治。个人能力表现为时间掌控能力、知识水平、现场问题解决能力,职场政治能力表现为判断自身所处环境的能力。真正的职场精英是可以做到三件事的:我知道该做什么,我知道该怎么做,我有时间去做。那么对于初入职场的新人这三个步骤是相反的:即我有时间去的事情,我才知道该怎么做,然后我才能知道这件事情该不该做。   总结前面可以得到职场新人需要依次掌握的三个本领:时间管理能力、问题分析能力、判断能力。时间管理的方法很多,建议大家去看看GTD(最新的时间管理方法);问题分析的方法亦很多,建议大家看看TOC(瓶颈理论);判断能力,政治能力,这方面的书很多,但是没人能告诉你该怎么做,自己去摸索吧。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职场里,充满着阴谋与陷阱,如果有人对你好,就代表有人要害你,如果有人巴结你,就代表有人想利用你!正所谓人在职场,身不由己!怎样成功的躲避这些陷阱,顺利地实现心中的梦想呢?做做下面的测试吧,你将从中得到意想不到的启示!
2006年11月26日 ... 现在要找分工作太不容易了,我想了解一下职场中有那些许要注意的规则 ... 认清工作、职业、职场的属性 工作是什么 无论你认为工作是个什么东西,浪漫的、残酷
职场就是每个人进入社会的开始,人们在这在个社会上创造他们的价值,以及从中得到他们应该要得到的报酬,职场是为了生活,也是体现你本身能力的一种表现。 职场是一个很笼统的划分,任何工作都可以称之为职场,所以职场中的职业很多,并不是一言两语就能表达出来的,你要进入职场,首先你要明确你会什么,你想要成为什么,或你想做什么,然后从这个职场中找到你相对应的工作,或许这就是你想知道的答案,, 不防建议你多去相关人才网站看看一些职场咨询,会对你有更多的帮助的,,义乌辉煌前程人才网 这个网站里面也有好多关于职场咨询的信息,可以看看

6,关于职场问题

这种事情只可能是越描越黑的,让时间、工作表现来回答这个问题。“路遥知马力事久见人心”,如果老大不给你这个机会,那就离开吧,在那里呆着也是痛苦。 时间可以证明你是一个什么样儿的人,记住以后把手机铃声调大!!
建议你可以亲自跟你们老大说明一下情况。如果他理解也就没事。
这个东西,你亲自和老大说明你的真实情况就好了!不要想太多!
大多数刚刚进入职场的人都或多或少会被这个问题困扰,如果太过于坚持,会让人觉得不入流、假清高而受到排挤;如果不坚持,上演宫心计,到最后会发现这些所谓勾心斗角让自己良心不安,而且往往结果难测,说不上是好是坏,总之一个词“心累”。 对于此种情况,我个人的建议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尔虞我诈也好、勾心斗角也罢,这些东西说得文明一点是“企业内耗”、“办公室政治”,说得不好听是“乱做无用功”。工作中,最终影响你的,是你的工作能力。这个工作能力不仅仅只包含你的业务领域,还包括你沟通、表达的技巧,和灵活应变的能力。每个力求在职场中有建树的人,都应该把自己的重心放在工作和发展上,所谓对事不对人,把握好工作的度,对待同事的态度都是根据公司倡导的文化理念或是规章制度,凡事的出发点从公司的角度考虑,处事公平、公正、不夹杂私人感情。即便你的同事想挑剔你,也无从下手。而此种工作态度正常情况下会得到公司领导的赏识和认可,为你今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要防卫,但不可防卫过当。”——对于保持纯真来说,我建议你给自己的纯真保留一片空间。纯真不等于逆来顺受和懦弱,也不能和幼稚划等号。就好比我们说的“不和陌生人说话”,要学会给自己的纯真穿上防弹衣,保障自己不受到影响和伤害。同时,你要能够接受和认识社会和职场种种光明的、黑暗的乃至灰色的现实,毕竟你生活在当下,你需要接受别人的态度和心理,就好比,你是异性恋,可能你自己接受不了自己去同性恋或是双性恋,但你需要接受别人是这样的事实。真正的理解他人,才能让你的表达不是“防卫过当”,不带私人感情,专业地处理问题。 “不要得罪小人”—— 否则你会对你的纯真产生巨大的怀疑。何谓小人?这些人往往有着你不具备的特质,或许有能力,或许无能力,反正他们就是有力量可以让你难受郁闷,不得罪,是最好的方法,但不意味着妥协。不拒绝的含义并不一定是接受,很有可能是观望。你要把握好自己的感受,不要非黑即白,其实你还有中间的灰色地带。 PS:初入职场,作为公司最年轻的员工及主管,当时我觉得我也快疯了。资深员工故意地不配合、同级同事把功劳揽到自己身上,比自己大的下属表面上服从,暗地里会说“80后如何如何,本科生如何如何不行,不如大专或是职业学校等等”,我承认我不是脾气好的人,也不是个能忍耐的人,刚开始真的是天天气得要死,早上起来不想去上班,甚至有些时候想哭,觉得社会真可怕,真黑暗。 我意识到自己的心理有些抑郁,就经常找一些关于职场的论坛、杂志、书籍以及励志的、心理方面的书去看,想平静自己的心态,保持自己的单纯,让自己快乐起来。后来,我突然意识到——我工作是为了什么?我反问自己。我工作,首先是为了保障生活,满足我的日常需要;另外,我希冀从我的工作中获得认可和尊重,我希望获得成就感,我喜欢帮助别人解决问题、有条例的分析问题,我喜欢在工作中去锻炼自己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我喜欢将我获得的知识和技巧分享培训给同事和下属,我喜欢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在建议后去执行解决带来的巨大成就感…… 我突然清醒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这些东西真的与我的工作,与我想要的、追求的有关系么?有冲突么?我只要做好我的工作,完成目标就ok了。别人如何,别人怎么想,都不重要了。我只是去做好我手头的每一件事,细心观察、改善工作、努力进修。——到现在,之前的同事、下级十分认可我的工作能力,而且我的工作已经形成了个人风格,即便你想去揽功,我相信,这些明显有着我个人痕迹的工作,只会让上级、让公司、让其他人更加认可我,信任我的能力。对待每一个人,我从没打算在职场中交真朋友,每个人对我来说,都是工作上的合作伙伴,我们在一起的目的,就是为了完成工作、或挣钱或如何……总之一切的前提,都是工作,说白了,就是这个把这一群人联系在一起。 好好地修炼自己吧,明白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就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的纯真、你的坚持、你所有的付出和努力,终究会得到回报。 在得到回报之前,请记住“如果你对自己诚实,就没有人能够欺骗你。”要有自己的主见和判断,不能单纯的坐在那里出淤泥不染,你需要做的,是屹立水中央,就算是那人不想远观去亵玩,也得有一段难以跨越的鸿沟。 呵呵,啰嗦啦。只是很有感慨,希望对你有帮助。

7,职场就业咨询懂的进

以下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一、口头约定的合同   个别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经营者出于企业自身需要,在招聘时故意不与求职者订立劳动合同,仅作一些简单的口头约定。由于求职者大多数极为珍惜这一就业机会,一般不敢对此提出或坚持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如此,一旦出现纠纷,求职者权益就将受到损害。我国《劳动法》第19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合同订立……”因此,口头约定合同在我国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约定条款明显倾向用人单位一方,此种情形目前相当普遍,应引起求职者的重视。求职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一定要逐条审查,对一些不合理、显失公平的内容应坚决拒绝。   三、胁迫的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招工时,强迫劳动者交纳巨额集资款、风险金,并胁迫劳动者与其订立所谓的自愿交纳协议书,企图以书面协议掩盖其行为的违法性。《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四、附带保证的合同   部分企业为约束劳动者的行为,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硬性规定另签一份“保证书”,其内容是强迫劳动者接受一些不合理的规则和条件,并把该保证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来约束劳动者。   五、真假合同   某些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或集体企业为应付劳动仲裁部门的监督管理,与劳动者签订真假两份合同,以符合有关规定的“假合同”应付劳动管理部门   的检查,实际上却用按自己意愿与劳动者订立的不规范甚至违法的劳动合同来约束劳动者。   六、抵押性质的劳动合同   部分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跳槽”,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将其身份证、档案、现金作抵押物,甚至扣留劳动者应得的福利或工资,一旦劳动者“跳槽”,用人单位便将抵押物扣留。这种做法不但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且严重损害了劳动者权益。
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按合同内容来划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 主要内容全部无效   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订立劳动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有意制造假象欺骗对方,致使另一方上当受骗,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同意订立的劳动合同,则属于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威胁手段,指当事人一方用可能实现的危害对方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行为相要挟,迫使对方违背意愿而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无论是采取欺诈手段还是威胁手段,所订立的劳动合同都违背了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它的后果是侵犯了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因而这种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部分无效   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其部分条款无效的合同。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另外,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的无效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 常见情形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   8、劳动者伪造学历、履历或者提供其他虚假情况签订的劳动合同。   9、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   10、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11、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12、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13、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编辑本段]法律后果   劳动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无效的劳动合同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对于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其法律后果是: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第二,无效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的。法律上的过错,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主观上有违法错误,包括故意违法和过失违法。过错可能是一方的,也可能是双方的,它是由当事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后果,因此,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在确认其无效的同时,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有过错的   劳动部于1995年5月制定了《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该《办法》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下列规定赔偿劳动者损失:(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保险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持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对于上述规定中有关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赔偿,鉴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有相关规定,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执行。 劳动者有过错的   对于因劳动者的过错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民法通则》所确立的实际损失原则,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因其过错而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这里要指出的是,在对劳动者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时,要贯彻以下原则:一是赔偿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责令有过错的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同时,要注重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承办案件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对有过错的劳动者要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做耐心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其真正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劳动者守法的自觉性,而且能增强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主动性。二是合理赔偿原则。所谓合理赔偿,是指在查请案件事实,确认用人单位确实因为劳动者的违法行为而实际存在经济损失的前提下,根据劳动者的过错程度、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认错态度好坏、实际承受能力等综合认定劳动者实际应承担的赔偿费用,以确保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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