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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贷款买房3年后可以改成组合贷款吗

您好,您不能转为其它的贷款方式,但是如果您有公积金的话,您可以拿您的购房合同每年到公积金中心去提取一次.如果您的贷款额小或贷款年限长的话,其实两种方式月供差别不大的.望采纳!
所在城市是否开展公积金或组合贷款业务,建议联系当地网点个贷部门咨询确认。
“北京伟嘉安捷”解答:目前北京是无法进行调整的。

商业贷款买房3年后可以改成组合贷款吗

2,深圳如何办理商转公组合贷款

深圳如何处理商业转移组合贷款?商转公是许多购房者或购房者关注的问题,小编从深圳住房公积金网了解深圳商转公组合贷款流程,现与大家共享.(一)申请人向原商业住房贷款银行提前全额偿还住房贷款利息申请,取得该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馀额、贷款明细证明书,向公积金中心书面承诺该银行同意提前偿还(2)申请人应通过公积金中心的在线服务平台预约申请人转移公共贷款,在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业务网站提交资料(3)公积金中心审查申请资料,从受托银行提交的贷款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接受公积金贷款(4)申请人向受托银行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受托银行确认可以发行商业贷款额(5)签订合同,实行商转公贷款相关担保.申请人在受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担保等贷款手续(6)受托银行贷款.申请人在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之前,必须向申请人转移公共组合贷款的受托银行咨询组合贷款的具体处理.

深圳如何办理商转公组合贷款

3,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1.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2.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3.申请人上月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书面证明;4.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抵押《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或《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书》;5.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4,深圳组合贷款办理流程是什么审批流程多久

买房子的时候,购房贷款是需要审批的,并且在办理贷款的时候,须要遵循相关的办理流程,组合贷款的审批时间会稍长,因为组合贷款涉及到两个贷款机构的审批,流程相对繁琐。 买房 子的时候, 购房贷款 是需要审批的,并且在办理贷款的时候,须要遵循相关的办理流程,组合贷款的审批时间会稍长,因为组合贷款涉及到两个贷款机构的审批,流程相对繁琐。 一、深圳组合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持 购房合同 和 开发商 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 房地产信贷 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 贷款条件 ,计算贷款额度,确定 贷款期限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 房屋 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3、借款合同签订后,到相关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 房产 进行抵押、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二、深圳组合贷款多久能审批通过? 1、提交买卖双方的备件和款项开始审批一般需要7-10个工作日。放款时间:组贷过程是先出证后贷款,一般来讲审批后需要45个工作日,但是目前银行银根缩紧,时间要更长些。 2、一般是全部办理完毕再交接,具体看你是否有特殊要求,但是需要和卖方沟通过户当天,买卖双方去银行签订商贷借款合同,然后买卖双方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 3、签完 商业贷款 合同后须将买卖双方存折原件留在主办处—新的 产权证 出证后,将复印件送至评估所,待评估报告出来后,初审买方客户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 ,年限和资质,将组合贷款联络单和评估报告送至商业贷款银行,待银行审核通过后(银行审核时间需5-10个工作日)。 4、签署完公积金借款合同后的第13个工作日,公积金贷款部分进行放款,公贷放款结束后的3-5个工作日内,商贷部分进行放款。 上面这些就是为大家了解到的深圳组合贷款办理流程,深圳组合贷款多久能审批通过的相关信息,对贷款不清楚的购房者,或者在办理的时候无从下手。时间紧,没有精力办理贷款的朋友,也可以把办理贷款的事宜委托给正规 中介 ,中介会全权代理且更加专业,不易出差错,节省时间。

5,有谁办了深圳的商转公组合贷款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要办理商贷转公积金,首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购房者办有两证;二是商贷偿还期间不得有逾期还款记录;三是购房者公积金缴存需满半年以上。 若符合以上三个条件,购房者可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土地两证到商贷行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再找指定担保公司缴纳相关费用,凭缴款单、担保函和公积金缴存证明,再到商贷行柜台签订商贷转公积金合同。若公积金可贷额度低于未还商贷部分,则需申请商贷+公积金组合贷款。 公积金缴存职员申请办理商转公积金贷款需满足如下条件: 1、已办理自住住房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不含公积金贷款);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贷款当月之前连续缴存深圳公积金满6个月且继续正常缴存;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提前偿还部分/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已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且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并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同意提供符合《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若是在招商银行办理的商业贷款,支持转公积金组合贷款,具体所需条件,请您在8:30-18:00致电95555选择“2人工服务-“1”个人银行业务-“4”个人贷款业务进入人工服务提供所在城市查询。

6,有谁办了深圳的商转公组合贷款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转公贷款对象    在福州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已办理纯商业性购房贷款,贷款尚未结清,符合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二、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须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原房产共同买受人)。    (二)借款申请人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均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已还款一年(含)以上,且在还款期间,商业性购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申请人提前结清贷款余额。    (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五)所购房屋须为钢混结构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可正常设定抵押权。    (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福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内,且商转公贷款后不能形成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取千元以上整数)。    (三)房屋价值的规定比例内(房屋价值按原购房总价与评估价中较低者确定)。    四、申请商转公贷款期限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贷款年限与房龄合计不超过三十年。    (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剩余年限内。    (三)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限内(可顺延5年)。    五、商转公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六、商转公贷款所需提供材料    (一)《福州市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商转公申请表”)。    (二)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借款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五)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折(应反映最近6个月公积金缴存情况)。    (六)办理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七)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原商业性购房贷款银行提供的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及商转公贷款申请之日前一年的还贷记录。    (九)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十)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入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    注: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为商品房按揭贷款且申请商转公贷款总额低于原购房总额50%的,可不提供《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    (十一)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出具的职工家庭已购房产套数证明(家庭包含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十二)公积金中心及承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商转公办理流程    贷前咨询⑴→申请⑵→审核、审批⑶→结清原贷款、注销原抵押⑷→签定合同⑸→办理抵押登记⑹→发放贷款⑺→按期还款⑻→清户⑼    (一)贷前咨询    借款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并领取《商转公申请表》及其他贷款材料或在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二)申请    借款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供第六条规定的申请材料。    (三)审核、审批    公积金中心对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商转公贷款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四)结清原贷款、注销原抵押    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承办银行通知借款申请人在60日内结清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并经原商业性购房贷款银行注销原抵押。    (五)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结清证明及原抵押注销证明到承办银行签定《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    (六)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签订后由承办银行送达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七)发放贷款    抵押合同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承办银行凭相关凭证发放贷款至借款申请人在承办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内。    (八)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    (九)清户    还款期满,借款人结清贷款,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八、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2011年7月11日起实施。    九、特别提示    (一)根据当年住房公积金可使用资金总额控制,商转公贷款按轮侯原则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三)商转公贷款后应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借款人已离异,经法院判决或裁定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借款人名下的,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五)商转公贷款办理过程中涉及的查房、担保、评估等相关费用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六)商转公贷款应严格执行二套房政策,三套房停止转贷。    (七)未经中心审核、审批作出准予贷款的决定前自行结清贷款的不予办理商转公贷款。    (八)本办法由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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