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城乡规划这个专业毕业后主要从事什么工作

区域规划设计或者规划管理!前者是设计院、后者是政府单位,另外就是跨专业工作!
我以前在山东省城乡建设勘察院 济南市无影山中路85号。 主要做工程的 勘察 检测 打桩 主要做地下这块

城乡规划这个专业毕业后主要从事什么工作

2,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解释

这一条非常重要,是城乡规划违法处罚的依据,也是注册城乡规划师必考的条款之一。本条是关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一、根据本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准予进行施工建设的法律凭证。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开发建设的项目是违法建设,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阶段和情节轻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二、实践中违法建设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可以通过采取补救措施予以改正;有的需要全部拆除,有的需要部分拆除;有的改正或者拆除难度较大、社会成本较高,如何进行处罚需要综合考虑,既要严格执法,防止“以罚款代替没收或拆除”,又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区分不同情况。但对违法建设的处罚必须坚持让违法成本高,使违法者无利可图的原则,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违法建设,保障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城镇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建设环境与建设秩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解释

3,城乡规划是什么专业报考公务员是可以报什么专业

城乡规划就是城乡规划专业啊,是属于工学类的。如果公务员专业有写这个专业就可以报,一般可以报的是城建局,国土局什么的岗位。
只要是招考“环境管理”招考专业(职位),你都可以报考,主要集中在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等。另外您也可以报考一些对专业没有任何限制的公务员职位。

城乡规划是什么专业报考公务员是可以报什么专业

4,城乡规划专业属于环境类吗

准确讲属于土木工程类。以前在建筑学下面的二级学科,现在规划也是一级学科了
城乡规划类属于工学中的建筑类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坚实的城乡规划设计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实践能力,具有社会责任感、团队精神、创新思维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尊重地方历史文化,能在专业规划设计机构、管理机构、研究机构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及其相关的开发与管理、研究与教育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城乡规划的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接受城乡规划的原理、程序、方法以及设计表达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适当处理城乡规划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历史遗产的相互关系,并具备将这些关系统一表现在规划设计上的基本能力。

5,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到底干什么

我就是这个专业的,在我的认知里,它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地理学类,一个是规划类。地理学方面,将来可以当地理老师啊(要考教师资格证),从事地质相关工作啊,环保局什么的;规划类的,好的归宿有规划局,规划院,规划办公室,要不就是建筑设计院(我有一个直系师兄就在建筑设计院),房地产公司里的规划部门等。这些都适合专业相关的,也都可以继续深造从事学术研究。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是以人口、资源、环境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应用、管理为内容的基础性与应用性相结合的专业。它涉及地球自然科学、资源环境科学、人文科学、经济学、城乡建设规划、信息系统管理等多个领域的内容。是一个新兴的专业。其目的是为了适应近来城市建设、房地产业、旅游业等方面飞速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专门人才。
不是我打击你,该规划的都规划了,不规划的现在东盖西盖的也定型了 要是能转专业还是趁早吧

6,城乡规划和城市规划考研有什么区别哪个更好

我是规划部门的,为了你的前途着想,还是搞城市规划吧,虽然底子差一点,但是可以在读研期间弥补,以后的就业及待遇情况会好得多!
是说考研的区别还是说进学校后读书的区别?这个主要看你要报考的学校,不同的学校对待专硕和学硕是不一样的。比如最好的同济,学硕专硕考研试题是一样的,录取分数一样的,在考研这个阶段来说完全一样,之后读书的阶段也是基本一样,可能部分公共课程有一定区别,但实际本质是一样的;另外比如有些大学像重大,专硕学硕的考研是不一样的,录取分数不一样,专硕分数更低,在读书阶段,有的学校专硕会少一年。综上,看你考的学校不同,两门有可能不一样。
现在不存在哪个更好。因为城市规划专业现在教育部经过统一更改名称统称城乡规划2011年实行的。如果本科是这个专业的话 ,建议考虑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东北师范华东师范以及兰州大学。除了这些学校之外的地理方向规划可以先不考虑,城市规划是要考手绘的那种,这类城市规划就业面广一些也相对好考一些,手绘如果是零基础的话建议练习5个月左右,其实就算是该专业的本科生手绘也不一定怎样,因为现在大多是电脑绘图了接触手绘也不多。
楼上估计是在设计院呆久了,是这样的城市规划专业现在教育部经过统一更改名称统称城乡规划2011年实行的。然后如果你本科是这个专业的话 经济地理方向我建议你考虑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东北师范华东师范以及兰州大学。除了这些学校之外的地理方向规划你可以先不考虑。你所说的城市规划是要考手绘的那种,这类城市规划就业面广一些也相对好考一些,手绘如果你是零基础的话建议你练习5个月左右,其实就算是该专业的本科生手绘也不一定怎样因为现在大多是电脑绘图了接触手绘也不多你的差距不大不要害怕 希望对你有帮助

7,城乡规划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决策咨询、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开展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城市生态规划、园林游憩系统规划,并能参与城市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市开发、房地产筹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城市规划学科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城市规划、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城市交通、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区域规划等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城市规划设计等基本训练,掌握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城市规划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与城市规划学科相关的知识,具有综合分析城市问题、协调解决城市问题的能力; 3.具有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有关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课程:主干学科:建筑学主要课程: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设计、城市规划理论与城市发展史、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城市地理学、城市经济学、区域规划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综合社会实践、城市认识实习、城市总体规划实践、计算机应用实践、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时间安排不少于40周。 修业年限:四年或五年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好像没有你说的那样的网站吧。我就是这个专业的,我可以告诉你学哪些东西。注意有城市规划原理,区域分析与区域规划,居住区规划与设计,园林规划设计,国土规划,城市规划专业英语,还有什么环境学,土地学之类的都是一些不重要的。软件:autocad, photoshop,3dmax。告诉你,学这三个软件最重要,其他的都不算什么,以后就业人家主要看你软件。

8,我国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内容

你好,朋友,具体如下: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概念 建设用规划管理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对于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条件确定建设用地定点位置、面积、范围、审核建设工程总平面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进行各项行政管理并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总称。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分为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和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两种情况区别对待的规划管理内容、方式和程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用地申请进行规划审核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中所称的建设用地是指当前建设的建设用地即建设项目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许可的建设用地与《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所称的建设用地不是一个概念。第四十二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做出规划许可。”该建设用地系指现有的建设用地和规划的建设用地。当前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应当在该建设用地范围以内进行选择定点。 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任务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主要任务是 1有效控制各项建设合理使用规划区内的土地保障规划实施 2节约建设用地保护耕地促进城乡统筹和协调发展 3综合协调各方面关系提高建设用地的经济、社会与环境的综合效益 4依法调整规划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和深化城乡规划 三、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审核内容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应当遵循《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划分为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与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分别对待的审核内容。 1划拨用地审核内容 对于划拨用地的规划审核内容主要为 1审核建设用地申请条件。经国家规定由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各种文件、资料、图纸包括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总平面设计方案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首先审查各种文件、资料、图纸、表格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应有条件和要求。 2提供规划条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受理建设用地申请后应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建设用地提出规划条件包括土地使用规划性质、土地使用强度包括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等、基地的主要出入口、绿地比例以及紫线、蓝线、绿线、黄线的界限等以供建设单位调整、修改和确定建设工程总平面没计方案。 3审核建设工程总平面。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所提供的规划条件审核建设工程总平面确定建设用范围、面积等以便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2出让地块审核内容 对于出让地块的规划审核内容主要为 1提供规划条件。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使用性质、开发强度、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配置原则等相关控制指标和要求提出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2审核建设用地申请条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审查其各种条件、资料、图纸等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应有条件和要求。同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规划条件进行核验是否符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地块出让前所提供的规划条件。 3审核建设工程总平面。根据经核验确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所附的规划条件审核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及建设工程总平面图确定建设用地范围以便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后方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权属证明。《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 四、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行政主体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行政主体是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为 1提供规划条件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依据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该用地所处环境的客观条件要求及有关部门的意见经过法定程序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对于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在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后也应提出规划条件。 2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当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当出让地块的建设项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查建设单位报送的有关各种文件、资料、图纸及其建设用地申请表等决定是否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申请。 3审核建设用地项目 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申请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依法在一定的时间内经过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审查程序和工作制度对建设用地项目的申请及有关事项、条件、内容等进行规划审核提出规划审核结论。 4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的事项、条件、内容和建设工程总平面进行规划审核后确认建设用地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和有关控制指标及要求对于具备相关文件并且符合城乡规划的建设用地项目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建设用地项目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 五、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程序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程序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的不同分为两种情况分别依法进行。 1申请 1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建设单位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后建设单位可向有关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同时报送建设工程总平面设计方案。 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地块出让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提供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签订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可向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 2审核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于建设用地申请主要是先后进行程序性审核和实质性审核。一是程序性审核即审核建设单位报送的各种有关文件、资料、图纸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应有条件和要求。二是实质性审核即审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是否落实核验然后审核报送的建设工程总平面图确定建设用地范围界限和面积等对建设用地申请提出审核意见。 3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的有关材料经审核后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对于不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建设用地项目不得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要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 划拨、出让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程序见226、227页图10—1、图10—2。

文章TAG:城乡规划城乡  城乡规划  规划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