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波公积金概况宁波公积金是宁波市居民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制定的法规。是宁波市居民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资金,以下是查询宁波北仑住房公积金余额和缴存明细的步骤:1 .打开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1、宁波公积金,有能解答的吗?1。宁波公积金概述宁波公积金是宁波市居民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制定的法规。是宁波市居民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资金。旨在帮助宁波居民解决住房问题,促进宁波社会经济发展。二、办理宁波公积金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宁波市居民;(二)申请人已满18周岁;(3)申请人未婚,未在宁波市申请过住房公积金;(4)申请人须在宁波有实际就业或创业,并有存款记录;(5)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宁波个人公积金在哪查询法制解析:宁波个人公积金查询有五种渠道:官网查询、微信查询、支付宝查询、电话查询、现场查询。查询电话。现场询价地点: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海分中心,地址:镇海区从园路118号6楼;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副中心,地址:宁波象山县丹东街道京南街433号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和单位有权查询本人和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3、宁波住房公积金缴存怎么开户单位1存款开户登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为本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开户登记。2、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单位开户时应指定经办人员。
3.申请存款账户开户登记的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①法人证书(成立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复印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复印件1份;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填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实施登记表》一式两份、《同城专项委托收款合同》一式三份、《同城专项委托收款委托付款授权书》一式三份。
4、宁波公积金中心电话是多少1。电话:(86574),传真:(86574),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166号宁波公积金中心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核算。目前,市中心设有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信贷管理部、公积金管理部、信息管理部、执法检查部、房改审批部等七个部门。余姚、慈溪、奉化、宁海、象山、鄞州、镇海、北仑8个分中心,每个分中心实行属地管理。
5、宁波北仑住房公积金查询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由职工和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专门用于职工购买、建造、装修、偿还贷款等住房用途的强制性储蓄制度。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一般为职工工资的10%至12%。为什么要查询住房公积金余额和缴存明细?查询住房公积金的余额和缴存明细,可以帮助职工了解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包括账户余额和缴存记录。
如何查询宁波北仑住房公积金余额和缴存明细?以下是查询宁波北仑住房公积金余额和缴存明细的步骤:1 .打开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2.在官网首页找到“个人业务”一栏,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登录页面。3.输入您的个人账号和密码,然后点击“登录”按钮。4.登录成功后,点击“个人账户查询”菜单,选择“公积金账户余额查询”或“存款明细查询”。
6、宁波海曙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法律主体性:宁波办理公积金转移的流程是先申请,在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者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然后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看提交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需要核实材料的,核实相关材料。完成后,根据审核情况,做出完成或不完成的决定。关于宁波公积金转移流程的问题,下面由网边肖为您详细解答。
2.申请材料的受理和初步审查。3 .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需要核实材料的,核实相关材料。4.完成后,根据审核情况,做出完成或不完成的决定。二。宁波公积金转移条件。在本中心新开户并缴费满6个月的职工,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转移业务。三。办理宁波市公积金转移的个人身份证四。在宁波办理公积金转移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7、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宁波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线下办理和线上办理。如果不想跑,可以选择在政务服务网上进行网上申报,或者通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报。“宁波如何提取公积金”这个问题我给大家详细解答一下。一、宁波如何提取公积金(一)线下办理1。申请人向中心网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政务服务窗口首先要求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审核和处理;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审批;4.告知申请人,
将符合支取条件的资金转入员工在银行的借记卡。(2)网上申请应在政府服务网上或通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行,二、宁波公积金提取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有住房的;(2)退休;(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文章TAG:公积金 宁波市 住房 管理中心 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