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办理点上班时间

法律分析:星期六和星期日除值班人员(派出所24小时都有人员值班)外休息,办理身份证须在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内(早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二点到六点)。派出所是中国公安部门的基层机构,管理户口和基层治安等工作。派出所执行全国统一的上班时间(即当地公务员、事业单位上班时间)。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身份证办理点上班时间

2,办身份证的地方上班时间

派出所办身份证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到11:30,下午2:30到5:30;周末不上班。办理身份证首先要在受理点进行申请,填写申请表;其次,要在受理点上交相关资料,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如果是办理丢失补办业务的还要同步办理身份证挂失申报;最后要缴纳工本费,一般是二十至四十元不等的工本费,同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最后,完成申请工作三十个工作日后返回受理点领取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办身份证的地方上班时间

3,派出所办身份证几点上班

派出所办身份证,工作时间须在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内,早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二点到六点工作时间办理。派出所执行全国统一的上班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除值班人员外休息,周末不办理身份证补办之类的业务。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对象为公民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等候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第一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第二周星期日为休息日,依此循环。身份证的补办流程是什么1、提交申请表: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交《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和其他所需材料;2、登记指纹信息: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登记指纹信息会通过补领身份证逐步实现;3、领取身份证:(1)到办证处领取的,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证处领取,领取人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找人代领,领取时间是10个工作日之后;(2)选择通过邮政速递领取新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申请时,需要在登记表领证方式选择邮寄,填写邮寄地址、收件人、收件人联系电话;公安局制证完毕后委托邮政速递将身份证送达收件人,证件速递费用另计。

派出所办身份证几点上班

4,办身份证窗口几点上班

办身份证窗口的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夏季);13:00-17:00(冬季)。周六周日只有值班人员,不办理业务。户籍地办理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2.现场取像照片,并采集指纹信息;3.换领缴纳工本费,每证20元,补领缴纳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  4.自提交申请表之日起60日内,公安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注意事项:  1.各地区具体办理流程不同,应参照各省市具体流程。  2.申请办理身份证期间,如急需使用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异地办理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注意事项:  1.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2.2017年7月1日,我国将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5,公安局办身份证上班时间

【法律分析】:下午16:00下班 派出所执行的全国统一的作息时间(早8点到12点,下午2点到6点),周六和周日只有值班人员,并且上班时间为:早上8:30—下午16:00,16:00之后不办理业务。因此,要办身份证须在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6,办身份证几点上班

派出所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8:30到11:30,下午2:30到5:30;周末不上班。办理身份证流程1、申领人本人携带:①户口簿、②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或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4、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①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②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5、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7、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身份证法》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身份证的有效期: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以上是我的相关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7,办身份证上班时间表是什么

法律分析:派出所执行的全国统一的作息时间,具体是:早8点到12点,下午2点到6点。周六和周日只有值班人员,不办理业务。因此,要办身份证须在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内。派出所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8:30到11:30,下午2:30到5:30;周末不上班。办理身份证流程1、申领人本人携带:①户口簿、②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或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4、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①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②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5、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7、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身份证的有效期: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以上是我的相关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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