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年检系统的网址什么呢
来源:整理 编辑:珠海本地生活 2022-11-13 01:14:39
1,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年检系统的网址什么呢
你好!现在不叫年检了! 说明: 1、企业年检已取消,改为企业年报。 2、企业年报时间为1月1号到6月30号。 3、申报方式在网上申报。 申报流程》》》》》 步骤一:百度一下 携创网【如下图】 步骤二:进入后选择城市“广东”【如下图】 步骤三:进入广东工商企业年报系统。【如下图】 步骤四:进入后,登陆广东工商企业年报系统!【如下图】 步骤五:进入年度报告在线填录系统【如下图】 步骤六:选择要报的年份【如下图】 步骤七:开始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如下图】 接下来按照提示一步一步填写人即可!记得在6月30号前申报完成哦!
2,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概况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63年成立,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能包括以下两大方面:一是工商行政管理业务方面,即企业注册登记与监管、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和市场合同监管、流通领域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等;二是行政内务管理方面,包括完成全省工商系统队伍建设、廉政建设任务,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人、财、物管理等。目前,广东省工商系统共有36,764名干部职工,下设21个地级以上市工商局,150个县(区)工商局,1277个基层工商所。省工商局下设办公室(含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基层教育处、财务处、监察室、法规处、经检处(打传办)、消保处、外资处、企管处、市场合同处、商标处、广告处、老干处等14个行政处室;经济检查总队、直属工商分局2个直属行政单位;以及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消委会、干部素质教育中心、广东省商标事务所、宣传教育服务中心、票务中心等7个事业单位;工商学会、省个私协、广东省商标协会、广告协会、市场协会等5个社团。省工商局机关公务员编制124名,直属行政单位现有行政编制120名,包括事业单位和学会、协会,实有干部职工394人。
3,已经申请移出公司经营异常风险后为什么还显示
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都会显示的,将无法消除。依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第十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列入事由发生变化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因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已经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的;因未按规定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已经履行有关企业信息公示义务的;因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已经更正其公示的有关信息的;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已经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扩展资料: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相关要求规定: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列入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列入日期、列入事由、作出决定机关。2、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4,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领导信息
朱泽君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省工商局全面工作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负责文电管理、信息宣传、机关党建、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基层教育、法规、老干部和学会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办、人事处、基层教育处、法规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素质教育中心、工商学会、宣传教育服务中心。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工商局纪检组长、监察专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监察室、督察队。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商标管理、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商标处、广告处、商标协会。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查处商业贿赂、查处走私贩私等工作;分管经检处(打传办)、经检总队。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及其监督管理、省查处无照经营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分管外资登记处(企登处)、企业监督管理处、直属分局。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全系统和省局机关经费管理、行政事务、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个私协会等工作;分管财务处(票据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个私协会。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市场交易行为监管(含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合同经纪拍卖监管、动产抵押登记、消费维权、查处假冒伪劣和合同欺诈等工作;分管消保处、市场合同处、消委会、市场协会。
5,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社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可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和本机关的门户网站上查阅,也可到本《指南》指定查阅点“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大厅”(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二楼)查阅或领取。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一)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概况、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二)部门文件。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三)行政执法。主要包括:主要包括本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职能的法律依据。(四)办事指南。主要包括:本机关行政职能相关业务的办事指南,具体包括办事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方式、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所需表格下载等。(五)工作动态。主要包括:本机关有关新闻及工作动态。(六)财政预决算。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主要包括: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开展情况报告。(八)其他。主要包括:本机关发布的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通知公告、统计信息,年度工作计划等内容。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或本机关的门户网站(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大厅(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二楼)查阅。二、获取形式(一)主动公开。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1.公开形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在网上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请登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本机关还将采取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本机关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大厅(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二楼)设有电子触摸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到该电子触摸屏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有明确时限或已经变更的信息以外,一般网上存留时限原则上为3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将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2.公开时限。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依申请公开。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提出申请。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广东省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设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大厅的“信息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传真申请到达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使用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系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可通过向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口头申请。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业务咨询。2.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除不应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3.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1906室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四、监督投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省纪委派驻广东省工商局监察室投诉举报。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2605室五、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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