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事业单位改革不会一步到位。具体参公单位怎么改,人员怎么安置,我都不能明确答复你,这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涉及参公事业单位大部分是执法部门,大部分参公事业单位维持现状不变等待相关政策,按照发展趋势会取消参公单位,上述只是我个人了解到的民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改革情况,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只是明确了把民政部的某些职责划分出去了,没有明确民政部具体人员编制怎么改革,所以各省、市、县区的民政部门改革都不相同。
1、黄河参公单位怎么改革?
这次事业单位改革,就是要革除政事不分的弊端,,参公事业单位般既有行政职能,也有事业职能,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事业单位。通过这次事业单位改革,参公事业单位宣告终结,其行政职能回归到相应行政单位中去,事业职能则可能与其它职能相近,或功能相似的事业单位进行优化整合,人事方面则按编随转,人随编走的原则安排。具体情况有三种:(一)原来是公务员的,可随着行政职能转入行政机关,也可选择事业单位,保留身份不变,
(二)属参公身份的,如果改革之后新单位有行政编制空缺,则可通过内部考试,优秀者可直接置换为公务员,但各地行政编制都很紧张,此路难走。但是对于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来说,可以暂时保留参公身份与待遇,待过度期满后(2020底)通过考试考核,确定身份(公务员或事业编),(三)属事业编的,则被整合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
2、民政下属事业单位怎么改革?
民政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类型比较多、比较复杂,甚至相同的单位在不同地市编制都不一样,比如上海市民政局下属的社会救助站是参公单位,但是河南很多地市民政局下属的社会救助站是财政全供事业编;其他的社会福利院、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殡仪馆等事业单位的编制类型每个地市都不尽相同,这次机构改革,民政局下属的参公编制的、财政全供事业编的事业单位基本不受影响,受影响最大的是财政差额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这两种单位有的改为财政全供事业编,有的改为了企业,甚至有些员工下岗的。
下面我具体说一下:第一.根据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民政部有5个职能划给了其他部门,分别是:将代管的中国老龄协会划给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将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划给了退役军人事务部;将救灾职责划给了应急管理部;将医疗救助职责划给了医疗保障局;将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给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大部分地市只是将这5个职能划给了相关部门,人员没有变动,但是也有个例,我认识一个在江苏省某地市民政局工作的朋友,据他说,他们民政局下属的社会救助事务中心超编了3个人,这次机构改革不但将社会救助事务中心的减灾救灾职责划给了新组建的应急管理局,还将社会救助事务中心3名工作人员划给了应急管理局,但是人员编制还是财政全供事业编没变,这只是个别地方才有这种政策,大部分地市人员都没动。
第二.像慈善总会办公室、募捐办、信息中心、救助站这些单位大部分都是财政全供事业编或者参公编制,这次机构改革不涉及,维持不变,人事、工资、福利待遇都不变,第三.据我了解,黑龙江、广东等省已经明确了7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要改为企业,其中一类就是疗养院、殡仪馆。所以,民政局下属的什么老年养老院、殡仪馆这类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要改为企业的,人员实行合同制,跟企业签订合同,
这类单位的人员改为企业合同制员工也不要怕,一般变为企业以后虽然没有编制了,但是工资待遇会提高不少的。第四.财政差额补助的事业单位,实际上省、市级以上民政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很少有财政差额补助的事业单位,县区民政局这类事业单位较多,前段时间,一个安徽的朋友对我说,他妻子是在安徽省某个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的,是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据我了解,大部分地市婚姻登记处都是财政全供事业编,这个区的民政局比较特别、比较另类),但是这次机构改革,把她们婚姻登记处的3个人辞退了,找领导要说法领导说是区民政局超编比较严重,所以要辞退一部分人,现在还在闹,还没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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