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南宁房产局在哪里

建政路口有个房产管理局

南宁房产局在哪里

2,南宁办房产证去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南宁办房产证去哪里办理

3,南宁房产局在哪里

南宁市房产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 园湖北路37号

南宁房产局在哪里

4,南宁房产局早上什么时候开始办公

10:00
周末不上班,平时8-4点,代办要有委托书。

5,南宁市新华街房产局搬到哪里

南宁市兴宁区解放路38号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职责是在原南宁市房产管理局、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基础上。划入原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秩序综合整治、指导住宅产业化管理、指导商品房销售情况统计等,增挂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工作职责有:编制住房发展规划,住房保障,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管理,直管公房管理,房屋使用安全监管,白蚁防治以及落实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

6,南宁青秀万达对面的房产局地址

南宁房屋产权交易中心青秀服务部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86号
广场吗

7,南宁市房产局客服电话

摘要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0771-5656808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37号房产大厦1层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1 南宁市房产局客服电话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0771-5656808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37号房产大厦1层 周一至周五9:00-17:00

8,南宁房产局下午是几点上班

当然办公!法定假期及休班时间为本周六、周日、周一,周二开始正常上班!
你好,那边的话下午三点上班,望采纳!

9,南宁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保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辖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产权,是指城镇房屋所有权。房屋产权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包括国家授权管理的国有房屋)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本办法所称房屋产籍,是指城镇房屋的产权档案、地籍图纸以及账册、表卡等能反映产权现状和历史情况的资料。第四条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第五条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房屋他项权证》(以下简称权属证书)是房屋产权和他项权利的凭证,具有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涂改或仿造。第二章 房屋产权管理第六条 城市房屋产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  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他项权利的设定,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市房产管理局申请登记。经审查确认后,发给权属证书。第七条 房屋产权登记程序:  (一)受理登记申请;  (二)权属审核;  (三)公告;  (四)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第八条 房屋产权申请登记人:  (一)私有房屋,由公民个人申请登记,并以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所载姓名为准;  (二)法人的房屋,由该法人申请登记,并使用法人全称;  (三)其他组织的房屋,由该组织申请登记,并使用其全称;  (四)共有房屋,由全体共有人申请登记;  (五)境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本市取得的房屋,由该经济组织和个人申请登记,并交验合法有效的证件。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持有效身份证明申请房屋产权登记。因特殊情况确需委托他人办理的,产权人必须出具委托书。  房屋产权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期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当地居委员或有关机关证明,由其法定代理人代办。第十条 新建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市房产管理局申请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并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建设红线图)、竣工验收合格证(附竣工图)、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计委批文(个人建房除外)等证明文件;新建的商品房,由开发经营企业持上述证明文件办理初始登记(如已预售的,还应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领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产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房产管理局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申请房屋产权初始登记。第十一条 房屋产权因下列原因转移、变更时,产权人应当在发生产权转移、变更事实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产权转移或变更登记:  (一)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分割、更名;  (二)调拨、接管、法人(单位)分立、合并或兼并;  (三)房屋改建、扩建、重建;  (四)房屋拆迁以产权调换方式进行补偿;  (五)落实私房政策退还房屋;  (六)产权纠纷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第十二条 产权人申请房屋产权转移、变更登记时,除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外,还应按下列不同情况分别提交有关证件:  (一)购买房屋。购买旧房的,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及其他购买房屋凭证,如属房改房的,还应提交有关房改批准文件(复印件);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交《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商品房购销合同》及开发经营企业出具的购房证明、房屋平面图、位置图、购房发票(复印件)等;  (二)交换房屋,提交交换房屋协议书;  (三)受赠房屋,提交赠与公证书;  (四)继承房屋,提交继承公证书或继承证件;  (五)分割房屋,提交分家析产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六)产权人更名的房屋,提交更名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七)调拨、接管的房屋,提交调拨、接管文件或协议书;  (八)法人单位分立、合并或兼并的房屋,提交上级主管机关批准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  (九)改建、扩建、重建的房屋,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建设红线图);维修的房屋还应提供房屋维修许可证(附红线图)等;  (十)拆迁补偿的房屋,提交拆迁补偿协议或有效的法律文书;  (十一)落实私房政策退还的房屋,提交落实私房政策退还产权通知单等;  (十二)因产权纠纷经法院判决或调解而发生产权变更的房屋,提交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10,如何查找南宁房产备案

南宁市房产局。房产局在园湖建政路口。在网上是没有的。查档费具体看房产局规定,费用是改来改去的。
现在查档只需30元
南宁市房产局
只能到南宁市房产局产权科查档案,不过要交100元的查档费哦.
您好:您去房产交易中心网站可以查询到。

11,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设13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会务、文秘、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工作及对外联络工作;承担综合性宣传、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保密、督办、信访、提案和议案办复等政务性工作;负责保卫、绿化、扶贫、综治、维稳、计生、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事务性工作。(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组织起草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重大决策的合法性论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对外合同(协议)的法律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三)房产信息管理科组织实施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信息化及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协调实施信息资源共享;牵头负责房产行业诚信系统建设;负责房产市场数据统计、整理和发布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工作,实施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和分析。(四)住房规划科负责房地产行业发展研究;牵头组织草拟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住宅建设、住房保障的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住房状况调查、分析工作;牵头负责住房保障数据信息统计工作;牵头组织房地产行业统计工作;参与拟订年度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组织房地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协调落实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组织指导房产行业科技研究开发、合作交流及成果推广应用;负责推进和综合协调住宅产业现代化、生态环保化、节能集约化发展。(五)保障住房建设管理科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监督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以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的落实;参与监督所属单位建设工程的技术、质量等工作;负责指导直管公房改造开发工作。(六)保障住房审核租赁管理科(市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住房保障体系;负责保障性住房供应对象的资格审批和动态管理;负责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和租赁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房源的调剂工作;参与拟订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负责指导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日常维修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指导全市公有住房租赁管理工作。(七)保障住房销售管理科指导监督全市各单位贯彻执行住房政策;负责监督管理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及危旧房改房改造;负责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和房改资金的审核等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销售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保障性住房出资比例、回购保障性住房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储备工作;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销售价格确定;承担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八)房地产开发监管科负责房地产综合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监管;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牵头编制房地产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签订房地产项目开发监管协议书;负责组织验核房地产项目配套建设(工程质量除外);牵头监督、指导房地产项目交付使用并实施备案;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进行备案管理;负责商品房预销售款拨付的审核;负责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制度;负责普通商品住宅审核认定;负责测算限价普通商品房销售价格;参与拟订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九)房屋登记和市场交易监管科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含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权属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权属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测绘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负责监管房地产转让、抵押等交易行为;负责监管房地产中介(评估、经纪、咨询等)机构的从业行为;参与商品房价格管理;参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抵押、出租等土地二、三级市场的管理。(十)物业服务和房屋安全监管科负责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物业管理项目的服务等级评定,指导全市物业服务项目的创优考评活动;负责指导、监督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负责物业服务区域划定,物业服务用房备案工作;参与房地产项目交付使用监督;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依法交付使用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负责拟订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技术标准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住宅室内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负责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参与全市房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十一)房产资金监管科负责指导全市房产交易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房改资金等房产资金的归集、使用,并实施监管;负责各类房产资金缴存比例、标准的动态调整;负责保障性住房资金筹集、使用、监管;负责指导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建设保证金的监管。(十二)财务科负责编制机关、所属单位年度财务预、决算;负责机关日常开支、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综合统计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十三)人事科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组织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具体工作由人事科承担。纪检监察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12,南宁市房产局下属公司

南宁市房产局下属的公司有好多,有什么阳光居易,阳光居安,阳光居*等十多个公司。我记得南宁市房产局下属有一个南宁市房产业开发总公司。没听说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但从http://www.nn.gx.cn/job/ShowArticle.asp?ArticleID=2262这些对外宣传的材料中,未见正式提及与南宁市房产局的关系。
现在是叫南宁市房产交易中心,在园湖建政路口。如果你要咨询交易方面的到交易大厅就可以了。办公室是不咨询业务的。

13,南宁房产局周末是否上班能不能查档

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获悉从3月2日日起,该局新推“周末无休”的便民新举措,市民周末可以办理房产交易相关手续。同时,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还简化了审批程序,缩短办证时限。据悉,此次新推的周末无休服务,对外接待的窗口为业务受理窗口、档案查询窗口、发证窗口、收费窗口、业务咨询窗口、资料复印窗口等17个窗口,受理业务资料的具体工作时间为9时至12时,13时30分至17时,但不包括与国家法定节假日相连的周末。此外,在周末办公的基础上,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还进一步加快办证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对新建商品房自办证和贷款20万元以下的抵押登记以及继承、离婚析产、交易换证、更正、变更等业务,由二审变一审,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对已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的商品房直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将产权交易、商品房办证时间,由原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租赁办证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此外,该中心还实行新建商品房进行网上合同备案、商品房预售许可网上申请、商品房网上签约、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网上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网上申请,新建商品房办证网上申请等业务,实现办证时间提速,提高效能服务。
南宁房产局周末是不班的,周一至五再去吧。
周末不上班,平时8-4点,代办要有委托书。

文章TAG:南宁房产局南宁  南宁房产  房产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