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住房,政策性商品房跟普通商品房有什么区别谢谢
来源:整理 编辑:南宁本地生活 2022-10-13 06: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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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性商品房跟普通商品房有什么区别谢谢
政策性的商品房价格比较便宜,惠民政策的一种表现,其他都一样。
2,政策性住房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所谓的政策性住房也就是政策性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两限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以及廉租房。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法律依据:《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城镇廉租住房(以下科称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第九条 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得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租。违反本规定转租的,由房屋所以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回转租的房屋,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3,政策性住房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政策性住房就是享有政府相关税收、福利以及政策优惠等条件的住房,均被人们称之为“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其中就包含了共有产权房、自住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限价商品房等。 法律依据:《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一、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的逐步加大,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是,由于有的地区住房保障政策覆盖范围比较小,部分大中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较高、上涨过快、可供出租的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等原因,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新职工的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显现,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也亟需改善。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城镇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大投入,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4,政策性的租房与公共租赁房有什么区别
政策性租房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公共性租凭房和廉租房,租房人只能取得房屋租赁权或货币补贴。公共租赁房一般租期为5年。
5,天津本市毕业大学生能否买政策性住房
说实话很多创业政策目前还不能落到实处,这个确实没太多的办法。你如果想贷款的话,目前天津的政策一是贷款人需要有天津本市户口,再有就是需要有抵押物,没有这两样贷款就很困难了。你如果想开公司,一个人开的话需要10万元开户,两人以上3万元就行。青果园可以为你提供注册地服务,感兴趣的话欢迎来咨询,我们是专门服务创业大学生的。
6,职工个人政策性组合性住房贷款跟公积金有关系吗
您好,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一般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商业贷款两项贷款的合称。如果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需要,同时又不到所购房价80 %,可以再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两项贷款总额不超过房价的80 %,这叫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只有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才可以申请。详情可咨询贷款银行。望采纳,谢谢!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随着住房体制改革的深入,个人购房向银行贷款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组成的组合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已成为构筑良好的住房金融体系和中国实施政策性与商业性并重的住房金融发展的需要。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一般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商业贷款两项贷款的合称。如果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需要,同时又不到所购房价80 %,可以再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两项贷款总额不超过房价的80 %,这叫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只有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才可以申请。望采纳,谢谢
7,北京政策性住房是大产权么
是的、 大产权和小产权的区别如下:所谓房屋产权,即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从概念上讲,房屋产权是没有大小之分的,所谓的“大产权”和“小产权”只是一种较为通俗的说法。一般情况下,把开发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为“大产权”,把购房者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之为“小产权”,这种分法主要是从数量上来界定的,在实际的权利行使上,两者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购房者购买的房屋属于不动产,与其他商品的买卖不同,国家对此亦有明确的规定。购房者买了房子后能否顺利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关键在于开发商能否首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竣工后,应到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由登记部门通知房地产测绘部门进行现场勘测,待勘测数据确定后,权属管理部门需要通知土地管理部门最后核定地价,还要审核该项目是否按规划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是否按规划的面积建房、地价款最终缴纳的情况以及拆迁安置结案情况等。只有在上述内容全部审核无误后,才能确认产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即俗称开发商的“大产权”。
开发商在取得大产权证后,才能办理买房人的房屋产权证,即小产权证。通常,购房者在办理“小产权”时,开发商应履行协助的义务,告知购房者应准备哪些申请的材料,购房者亦可以在当地的官方网站上查询申领房屋所有权所需的材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日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因此,购房者在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般30日内就可以申领到房屋的权属证书,即上面所述的“小产权”。
另外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现在开发商销售现房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因此判定是不是现房的依据就是要看开发商是否拥有所售房屋的大产权证,这是购买现房的购房者特别需要注意的,也说明开发商在销售现房时,已经取得了房屋的“大产权”。因此,购房者在购买现房时,一定要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办理“小产权”的期限,该期限一般是90日内。
8,我这条件够申请北京政策性住房吗
1、以你俩的情况,目前不能申请保障性住房,无论是经适房还是限价房,都不满有关收入的规定。
2、建议你不要采取开低收入的手段,一是有关部门可以查到,二是一旦发现隐瞒的,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相关责任人要受到处罚。因为你们的收入情况是由单位所在的人力或劳资部门的工作人员填写,由该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如果你不怕给你同事添麻烦,可以试试。本市将在10月全面推行新的住房基本保障政策,按照新的政策,家庭资产被列入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也就是说,拆迁款多的拆迁大户今后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
住房收入资产都列入申请条件
据了解,本市住房基本保障政策参照陶然亭街道试点经验,配租配售申请家庭须满足“一带三”条件,也就是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同时还对住房条件、家庭收入和家庭资产有所约束。
由于经济适用房申购家庭从“中低收入家庭”调整为“低收入家庭”,除了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也被列入申请条件,因此今后拆迁款较多的“拆迁大款”不再具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了。而且即使是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也只能按照规定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家有老弱病残可优先租售
如果家中有病残人员,或者6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优先配租、配售保障住房。
《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实物住房主要配租给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的家庭和承租危房及面临拆迁的家庭。
同样,《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中也表示,划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以及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优抚对象、复员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可优先配售。
申请资格街道办理
为方便群众办理手续,保障住房申请由过去市里一个资格审核窗口扩大到全市各区县、各个街道、乡镇都设立申请受理与审核窗口,市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购买资格,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的住房保障部门办理。
按照新的办法,已通过资格审核、尚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再到原审核窗口办理延期手续,可持原核准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届时经济适用住房的配售标准和规定程序,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申请轮候,经审核合格的纳入轮候范围,轮候时间从原来核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之日起计算。擅售经适房开发商要受罚
新办法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人拥有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或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特殊情况下,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补缴政府应得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回购,回购的房屋重新作为保障住房使用。
擅自向未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的配售家庭出售经适房的,由区县建委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建设单位补交同地段经适房与商品房的差价,并对建设单位给予处罚。
9,急如何申请深圳6000套政策性住房
一)申请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 1、购房申请人和共有人的身份证,境外人士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现役军人提供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军警官证、士兵证、军人离(退)休证复印件; 2、购房申请人及共有人户口本(户口本上婚姻状况须与现婚姻状况一致)、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生效的离婚调解书复印件,单身申请人提供现婚姻状况证明或现场签署未婚单身声明。 3、未满35周岁的单亲家庭申请人提供: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子女监护权公证书复印件。 4、购房后结婚或再婚的申请人提供:结婚证、现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5、一方属于非深圳市常住户籍,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房改主管部门出具的没有购买房改房或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证明。 6、离(退)休人员还应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 7、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可由受委托人持权利人提供的经公证的书面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需委托原产权单位委托的经办人代为办理的,原产权单位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属于购房后离异的单身申请人,如委托他人代理,还须提供申请人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生效的离婚调解书复印件。 8、个人《房地产证》及原购房合同、原房价审查表复印件、原购房已交地价款的须提供交地价款收款收据复印件。 9、已向原产权单位补交安居房差价的提供:补差合同和补差款收款收据复印件。 10、购房申请人及共有人购房后因婚姻状况发生变化、死亡、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等情况须同时办理安居房产权变更的还应提交的材料:详见申请安居房产权变更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1、已办理安居房产权变更手续但未换领房地产证的还应提供:安居房产权变更批复件。 12、申请人夫妻双方离婚后,其共同购买或产权共有的安居房,现以双方的名义申请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的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生效的离婚调解书复印件,申请人双方应亲自到业务受理窗口申请办理和签署声明。 13、原产权单位为企业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般情况下可不核验原件,必要时才需核验原件)。 14、原产权单位已被工商等主管部门核准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撤销或超过经营期限而无法出具单位意见和收取安居房补差款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具体处理办法按照深房改〔2005〕8号文件执行): (1)主管部门所发的单位撤销或关闭的文件复印件; (2)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销(吊销)登记信息单; (3)企业破产(结业)证明文件、成立企业破产清算组文件复印件。 15、特殊情况的还须提交: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批准申请人办理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手续的相关文件。 (二)申请安居房补差 按规定须补交安居房差价的除提供上述材料之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产权单位证明材料 (1)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复印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单位负责人任命文件复印件; (3)单位委托代理人办理或签订补差合同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按全成本微利价补差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购房申请人1988年6月10日前参加工作的,提供参加工作前就读大专以上院校的学历证书复印或在深圳市服役的证明; 3、《安居房补差房价审查表(全成本微利价)》或《安居房补差房价审查表(社会微利价)》(3份); 根据房改审核部门核定的补差房价审查表,申请人与原产权单位签订《深圳市安居房补差合同(个人补差)》,并按合同要求交纳补差款后,应向房改审核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4、《深圳市安居房补差合同(个人补差)》(4份)或《深圳市安居房补差合同(单位按社会微利价补差)》(4份); 5、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补差款收款收据复印件(在领取批复时提交)。 6、购房申请人接收(所在)单位按规定向原产权单位补交社会微利差价的,补差单位应提供与原产权单位同样的单位证明材料。 7、原购房申请人已死亡的须提供:原购房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龄证明及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8、特殊情况的还须提交: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批准申请人办理安居房补差手续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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