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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落户政策的介绍

要看产权是谁的? 如果是你一人的,只能办你一人购房入户,5年后,你爱人才可以投靠迁户口到你住房上。 如果产权是你和你母亲的,你们面积各占一般,约45平米,不满足购房入户政策,一人也迁不了。 如果有其他条件,也可以迁户,你情况不清楚,不好帮你了。
成都落户政策是根据都市政府最新通知,自6月1日起,成都市调整灾后重建的落户政策,规定最大变动为购房满90平以上住房且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才能落户。

成都落户政策的介绍

2,成都买房落户政策

现在成都的购房入户的政策是:购买90平方以上的,必须在成都暂住满一年(必须办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且有正式工作单位,并且由单位名义为你连续不断的购买社保一年以上的才能迁入户主及其配偶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的三人户口;购买90平方以下的,必须在成都暂住满三年(必须办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且有正式工作单位,并且由单位名义为你连续不断的购买社保三年以上的才能迁入户主及其配偶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的三人户口. 如果你是大专以上文凭的可以到成都人事局开具相关的资料通过人才入户的政策来迁移户口,但是通过人才入户就必须要给人事局交纳人事档案管理费,此费用从你毕业时开始算起,一年应该是在200多块的样子.
凡在长购买商品房面积达70平方米或12万元以上的,包括分期付款已达12万元以上或购买二手房(必须是商品住宅房)面积达70平方米或12万元以上的,可办理本人、配偶及22周岁以下的未婚未就业的子女进长落户,一次性交款的凭房证、交款收据原件复印件(加盖产权处公章和经办人名章)及户口本办理落户;分期付款的凭购房协议书或购房合同原件、分期付款原件办理落户;购买二手房的凭购房交易收据原件、房证原件办理落户,办理购房落户凭相关手续直接到市局户政大厅户籍窗口审批办理。

成都买房落户政策

3,成都迁户口新政策

成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成府发〔2014〕17号文件《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成都市购买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该文件显示,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根据以上信息解读,需满足以下条件你妹妹就可在成都落户:1、未成年,2、你父母为在成都市购买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且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还有个办法就是你妹妹直接找个能在成都给他落户的老公。若有帮助,望采纳!
户籍新政其实质面主要是针对大型国企,高校及各类科研院所的持有【人才类居住证】的相关【高端人才】以及满足上述你所提供的相关条件时可以按先来后到的次序依次排队等候获得上海户籍的配额而根据你所提供的自身情况——你持有的是居住证并非人才类居住证以及缴纳社保未满相关年限等等是不可能通过户籍新政获得上海户籍的只能通过投亲靠友政策——即与拥有上海户籍的配额结婚满15年,获得上海户籍 就是说你还要等12年,除非你被上海是政府认可为是【引进人才类】

成都迁户口新政策

4,成都最新落户政策

一、成都落户政策: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应对“5·1 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市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就完善购房入户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2、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3、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4、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二、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建议到金牛区政务中心咨询,这里给你一下成都市购房入户的政策。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 www.chengdu.gov.cn 填报时间: 2014-05-06 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文 号:成府发〔2014〕17号签发单位:签发时间:2014-04-29生效时间:2014-04-29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应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市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就完善购房入户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建议到金牛区政务中心咨询,这里给你一下成都市购房入户的政策。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 www.chengdu.gov.cn 填报时间: 2014-05-06 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文 号:成府发〔2014〕17号签发单位:签发时间:2014-04-29生效时间:2014-04-29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应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市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就完善购房入户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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