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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做合同中用到的结算方式有几种分别是什么有专业的术语吗

主要有三种:电汇T/T,托收 D/P或D/A,(托收分两种一种:D/P是付款交单D/A是承兑交单)信用证 L/C

一般做合同中用到的结算方式有几种分别是什么有专业的术语吗

2,急急急请问什么是合同已结算金额

一份施工合同总价100万,付款方式为:施工队进场支付50万,工程量到一半支付30万,验收完毕支付20万。验收前已经给过施工方80万了,这80万就叫合同已结算金额。

急急急请问什么是合同已结算金额

3,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固定总价合同如何进行工程结算

你方签订的该固定总价《施工合同》,已经很明确,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风险已考虑再综合单价内,所以工程量你方最初计算错误,结算时不会增加结算值,风险应由你方承担,至于变更减少的项目,在结算时也会被扣除,因为结算方式为固定价+变更。

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固定总价合同如何进行工程结算

4,固定单价合同 结算方式

1、供需内容 2、付款方式及时间 3、交货时间、地点、方式(是供方送还是需方自提) 4、包装方式 5、重量核定(以实际成交重量为准) 6、其他条款(如发票等如何交付) 7、不可抗因素双方都无需赔偿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如有异议可双方商定,也可司法解决

5,采购合同结算方式有现汇吗

采购合同结算方式有现汇。  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  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作具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和履行,并且是双方联系的共同语言基础。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有各自的经济目的,采购合同是经济合同,双方受“经济合同法”保护和承担责任。  采购合同是商务性的契约文件,其内容条款一般应包括:  供方与分供方的全名、法人代表,以及双方的通讯联系的电话、电报、电传等; 采购货品的名称、型号和规格,以及采购的数量; 价格和交货期; 交付方式和交货地点; 质量要求和验收方法,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理,当另订有质量协议时,则在采购合同中写明见“质量协议”; 违约的责任。
有一般采购结算方式有:现金银行存款支票信用证托收等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有一般采购结算方式有:现金银行存款支票信用证托收等
当然可以,往对方卡打款就是现汇。关键是采购方是否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

6,合同终止后还需要结算吗

1、合同终止后,便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债权人不得主张合同债权,债务人也不再负合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同时,合同关系的终止,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从权利义务关系也归于消灭。如抵押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和主债权一样也归于消灭。 2、合同终止后,还应清理一切有关合同关系的手续,如负债字据的返还与注销。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于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务人出具债务消灭的字据。 3、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通知,是指当事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告诉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助,是指当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保密,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向外泄露。 应当注意的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算条款是合同中相对独立的部分。所谓结算条款,就是当事人把某个时期的各项经济收支往来核算清楚的约定;清算在此意指金钱债务的了解。同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一样,合同中结算和清算都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影响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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