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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积金可以再外地买房吗

公积金只可以在缴存城市申请且购买的必须是当地的房子,当然如果单位可以把公积金给你转到天津,并缴存一个月后,你就可以在天津申请贷款买房了。
不可以,除非两地有协议。
公积金限于当地户籍的房子,你如果在外地买房,是不能使用的。

公积金可以再外地买房吗

2,公积金可以跨省买房吗

公积金可以跨省买房。根据目前的公积金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用公积金异地买房的。主要从贷款条件和对象来看,异地贷款条件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而从公积金异地贷款对象来看,是需要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可以跨省买房吗

3,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吗在同一个省内

根据《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第四条:住房公积金制度一般按属地化原则实施。住房公积金是不可以异地买房的,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在同一个城市,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也都不清楚,你应该去相关部门问问呀
在江苏省境内,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但是,不是同一个省,是不行的,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吗在同一个省内

4,公积金能不能跨省买房

住房公积金可以跨省买房。异地贷款条件是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跨省买房条件: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3.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5,公积金能在异地贷款买房吗

1、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另行制定。 2、虽然住建部等发布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通知,但是,目前上海全市范围内还没有接到正式实施异地贷款的文件。若您在上海缴存住房公积金,想在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若当地需要您提供在上海缴存公积金的证明,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为您开具《缴存证明》。此外,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异地购房。

6,公积金可以跨省买房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跨省买房。异地贷款条件是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而从公积金异地贷款对象来看,是需要购买首套自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缴存职工。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7,用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子吗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帐号是唯一的,所以你的这种情况不能使用。只有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在原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新单位的公积金帐户,同时原单位的帐户随之取消。这叫住房公积金的转移。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不可以异地使用。如果真需异地购房,可以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帐户进行转移。转以后再提取。但是需要明白的是,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在市内跨地区跨县使用的。
朋友完全可以,祝你好运、、、、
住房公积金条款中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以,可以在异地买房。只是手续办起来麻烦一些。
到南昌公积金管理中心问问~~~~~~~~~~~~

8,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子吗

你好, 异地买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望采纳,谢谢。
住房公积金条款中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以,可以在异地买房。只是手续办起来麻烦一些。
就目前来说住房公积金暂时不是都可以的,只有部分地区可以了,这个主要看国家的政策实施情况,不过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是社会的大趋势,换一个城市工作公积金可以提取,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持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并附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到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

9,有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异地贷款买房吗

去年不可以今年政策变了,可以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的。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可以

10,异地住房公积金能贷款买房吗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1.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2.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4.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1. 商品房买卖合同;2.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3. 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4.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5.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6. 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7. 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8. 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不能 公积金不能用于异地贷款购房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 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 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 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 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 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 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 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 ...不能 公积金不能用于异地贷款购房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 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 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 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 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 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 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 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 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以上述规定和信贷业务规定,在异地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是不能可以的. 你可以试着用其他方法进行异地买房,现在买房已经有多种方式,袋款买房不合算. 买房应多多斟酌,祝你能买到称心的住房.
目前有些城市是可以支持异地贷款的,有些城市暂时不支持,根据自己所在城市进行申请,可以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办理。如果所在城市不支持异地贷款,可以提取出公积金进行使用的。支持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哈尔滨、太原、石家庄、成都、海南、乌鲁木齐、贵阳、西宁。其中,贵阳是从2015年8月10日起试行一年,并要求申请人必须有本市户籍;广州、哈尔滨、成都、石家庄、海南同样要求申请人须有本市户籍。目前还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南京、苏州、郑州、大连、厦门、福州以及呼和浩特。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并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文件; 4.申请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仍正常缴存; 5.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6.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步骤: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所需资料;2.对资料...目前有些城市是可以支持异地贷款的,有些城市暂时不支持,根据自己所在城市进行申请,可以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办理。如果所在城市不支持异地贷款,可以提取出公积金进行使用的。支持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哈尔滨、太原、石家庄、成都、海南、乌鲁木齐、贵阳、西宁。其中,贵阳是从2015年8月10日起试行一年,并要求申请人必须有本市户籍;广州、哈尔滨、成都、石家庄、海南同样要求申请人须有本市户籍。目前还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南京、苏州、郑州、大连、厦门、福州以及呼和浩特。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并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文件; 4.申请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仍正常缴存; 5.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6.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步骤: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所需资料;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11.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1. 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2.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3. 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6.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7.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流程: 1.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审批书》(有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预留印鉴。 3.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上述相关要件到管理中心的管理部或分中心提取审批窗口进行审批。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到会计核算窗口核定,之后到银行窗口办理划转或提取现金手续。 4.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无需经过原单位审核直接持《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和所需要件,到管理中心相关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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