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常用的解释方法

(1)限制解释。这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窄的解释。   (2)扩充解释。这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释。   (3)字面解释。这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解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扩大。
学理解释、司法解释 判案一般都采用司法解释

民法常用的解释方法

2,法律解释六种方法

1、法定解释。法律解释的方法之一就是法定解释。法定解释也叫正式解释,就是指特定的机构、组织对法律进行解释,比如法律的制定机关,法律的执行机关等,这些法定解释是有权解释,一旦做出了,对所有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法定解释也是效率最高的解释了。 2、学理解释。法律解释的方法之二就是学理解释。学理解释也叫非正式解释,是指由一些学者或者专家根据个人的理解对法律条文进行的解释,这些解释对所有人都不具有约束力,属于一些学理的理解解释。 3、限制解释。法律解释的方法之三就是限制解释。限制解释是指根据法律的字面意思来解释,也就是在解释的时候,要紧扣字面意思,不能自己想当然的做一些扩大解释,解释出来的寓意甚至比字面意思都还要窄一些。 4、逻辑解释。法律解释的方法之四就是逻辑解释。逻辑解释就是指根据逻辑推理的方法,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逻辑推理本就是一种推理学,按照逻辑的推理方式去理解法律条文,然后做出一些法律解释,这也仅是一种理解,还是不具有约束力。 5、历史解释。法律解释的方法之五就是历史解释。历史解释是指根据法律条文制定的历史背景以及法律渊源来推断法律条文的具体意思,这种解释其实也是一种推断性的解释,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6、目的解释。法律解释的方法之六就是目的解释。目的解释是指根据法律制定的目的作为出发点来解释法律条文,法律条文的目的是为了惩治犯罪,所以在解释法律时从目的出发,可以最大限度的接近立法者的本意,但这还是属于推理解释。 7、系统解释。法律解释的方法之七就是系统解释。系统解释是指根据法律规范的地位或者在法律中的作用作为出发点来解释法律条文,系统解释一般不是孤立的解释,必须要站在全局的角度去纵观整个法律体系,去推测立法者的本意,去了解法律的内涵。

法律解释六种方法

3,民法问题解释

1.法院应支持。乙可以基于代位权向丙公司行使债权。 2.费用由被告,也就是丙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刚好在看法理学就顺便回答你的问题啦事实上法律解释并非局限于民法,应该是所有的法律都适用的。所谓法律解释就是一定的人或者组织对法律规定的含义说明。一般根据解释的主体和法律解释的效力不同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具有约束力,包括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非正式有教学理解释,一般没有约束力。根据解释的尺度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字面解释而所谓的法律解释方法是指法律的解释者在解释法律时采用的方法,包括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比较解释、立法者目的解释、客观目的解释。这些名词从字面上应该能明白意思,我就详细解释了。

民法问题解释

4,法律解释的八种方法

律解释方法,是指在找法的结果找到现行法上有一个可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条文之后,为了确定这个法律条文的内容意义、适用范围、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等,所采用的各种方法。按照梁慧星老师对法律解释方法的分类,现代民法解释学的法律解释方法,分为四个类型,共十种方法。四个类型是:文义解释;论理解释;比较法解释和社会学解释。其中论理解释包括七种方法:体系解释;立法解释;扩张解释;限缩解释;当然解释;目的解释和合宪性解释。加上各自成为一个类型的文义解释、比较法解释和社会学解释,总共是十种解释方法。一、文义解释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法律条文所使用的文字词句的文义,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的方法。它的根据就在于,法律是由语言文字写成的。如果你连法律所使用的文字词句的文义都没弄懂,你怎么能够了解这个法律条文的含义呢?怎么能对这个法律条文作出正确的解释呢?这就是它的根据。按照民法解释学,解释法律必须由文义解释入手。进行文义解释时,一般应按照法律条文所使用词语的通常意义解释,但如果该词语在法律上具有特殊意义,与通常意义不同,则应当按照该词语在法律上的特殊意义解释。举例:1.偷电算不算盗窃;2.错标产地;3.诉讼时效经过后债务人表示自愿履行而并未履行,这时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债务人履行;4.广西法院审理的电视节目预告表案件。二.体系解释所谓体系解释,指根据法律条文在法律体系上的位置,即它所在编、章、节、条、项以及该法律条文前后的关联,以确定它的意义、内容、适用范围、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的解释方法。体系解释的根据在于,法律是由许多概念、原则、制度所构成的,但这许多概念、原则、制度绝不是任意的、杂乱无章的堆砌,而是依一定的逻辑关系构成的完整体系,各个法律条文所在位置及其与前后相关条文之间的逻辑关系。举例:1.《民法通则》第122条。无过错责任;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三.立法解释立法解释,又叫沿革解释、历史解释、法意解释,是指对一个法律条文作解释时,从法律的起草和制定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如立法理由书、草案和审议记录等,分析立法者于制定法律时所作价值判断及所要实现的目的,以推知该法律条文的立法者意思的解释方法。举例:1.《铁路法》第13条;2.《民法通则》第123条。四.扩张解释扩张解释,指某个法律条文所使用的文字、词句的文义过于狭窄,将本应适用该条的案件排除在它的适用范围之外,于是扩张其文义,将符合立法本意的案件纳入其适用范围的法律解释方法。根据是法律条文的立法本意。举例:1.无因管理-必要费用;2.“公鸡案”。五、限缩解释限缩解释,是说某个法律条文所适用的文字其文义太宽泛了,超过了该法律条文、法律制度的立法本意,将本来不应当适用的案件包括进去了,于是应该把它的文义范围缩小到符合立法本意,将不应当适用的案件排除出去。根据是法律条文的立法本意。举例:台湾的“诽韩案”-立法本意,保护于死者存在感情联系的生者。六、当然解释当然解释,是指某个法律条文虽然没有明文规定适用于该类案型,但从该法律条文的立法本意来看,该类案型比法律条文明文规定者更有适用的理由,因此适用该法律条文于该类案型的一种解释方法。其法理根据,“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举例:1.德国“拍卖场所举手”;2.德国 国家机关的非法行为,剥夺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其实际结果等同于征收公民的财产;3.台湾“最高审判机关”1994年上字[2710]号台北国王大饭店案。七、目的解释目的解释,指以立法目的作为根据,以解释法律的一种解释方法。依据在于法律的目的。举例:1.错标产地的案件;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可否适用于商品房买卖?3.宣告死亡申请人应不应该有顺序?4.高度危险造成损害的案件;5.《合同法》第286条承包人法定抵押权。八、合宪性解释所谓合宪性解释,是指以宪法及阶位较高的法律规范解释阶位较低的法律规范的一种法律解释方法。举例:1.天津的法院判的“工伤概不负责”的案件;2.台湾的“单身条款”;3.日本的“宴之后”。九、比较法解释比较法解释,是指用某个外国的某个制度、某个规定或者某个判例来解释本国的某个法律条文的一种解释方法。根据在于各国民法总是相互借鉴。中国民法,是通过日本人从欧洲法律学习来的,民法的概念、原则、制度,是借鉴、参考德国民法和日本民法。既然法律制定时就是参考借鉴外国的法律,那么在解释法律的时候参考一下外国的法律,不也是理所当然的吗!举例:1.美国,惩罚性损害赔偿;2.输血感染案件是否适用《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的严格责任?十、社会学解释社会学解释,就是把社会学上的研究方法运用到法律解释上来,用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解释法律。当一个法律条文有两种解释的时候,两种解释结果,不相上

5,关于法律解释的问题

基于立法者的预见能力所限和社会的发展变化,法律必有漏洞。现代的法治发展表明,在民事案件中,法官不得因为法律没有规定而拒绝裁判;此时,便允许法官根据法律原则作相应的解释以填补法律漏洞,类推解释便是填补法律漏洞的一种解释方法。类推解释是指对于相类似的案件应作相同处理,其法理基础在于平等原则,也是正义的要求。 王泽鉴先生曾举过一个例子:说的是罗马法上的一个非常绝妙的案例,能很好的说明类推解释的适用原理。 罗马法规定四条脚动物致人损害的,该动物的所有人应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有人从非洲带回来一只二条脚的鸵鸟,致他人受到了损害,被害人便将鸵鸟的所有人告上法庭,要求损害赔偿。引起争议。原因是,罗马法只规定了四条脚动物致人损害其所有人应负赔偿责任,而没有规定二条脚的鸵鸟致人损害其所有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罗马法学家认为,鸵鸟的所有人应承担责任,其推理过程如下: 1、法律之所以仅规定四条脚的动物的所有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规定二条脚的鸵鸟致人损害赔偿责任,是因为未能预见到还有二条脚的鸵鸟,四条脚的动物显然不能解释为二条脚的鸵鸟,但如不给受害人予以救济,显然不符合法律的目的和正义的要求,所以,法律存在漏洞,没有规定二条脚的鸵鸟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 2、四条脚的动物的所有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其立法目的在于使动物的所有人尽其管束动物的义务,避免损害他人,对任何动物,不论其为二脚或四脚都应如此。 3、基于同一法律理由,关于四条脚动物所有人的侵权责任,对鸵鸟所有人,应类推适用。
类推解释,是指对刑法条文没有明确规定的除行为之外的事项,比照最相类似的刑法条文规定的相关事项,作超出该规定含义范围而推论适用的解释。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禁止类推解释,新刑法已经废除了类推制度

6,概述法律解释的种类

二、根据解释方法的不同 1、历史解释:历史解释是对某一法律规范产生、修改或废止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历史条件的研究作出说明,同时将新的法律规范同以往同类法律进行对照、比较,以阐明法律的意义。强调依据立法史料,探求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所依据的事实、情势、目的等来探知立法者意思 2、目的解释:目的解释是指从法律的目的解释对法律所作的说明。根据立法意图,解释法律条款 3、当然解释:当然解释是指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某一行为当然应该纳入该规定的适用范围时,对适用该规定的说明 4、社会学的解释:社会学的解释是指以社会效果、社会目的为根据,对法律进行阐释和说明 5、合宪性解释:合宪性解释是指依宪法及位阶较高的法律规范解释位阶较低的法律规范的一种方法 三、根据解释的尺度不同 1、字面解释:字面解释是指根据法律条文字面意义作出的解释,既不允许扩大,也不允许缩小文字本身所表达的内 2、扩大解释:扩大解释又称扩充解释,是指对法律规范所作的广于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以充分实现立法原意,包括对象扩张、行为方式扩张、主体扩张等 3、限制解释: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比立法原意为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为窄的说明 四、根据解释的自由度不同 1、狭义解释:狭义解释,又称严格解释,强调法律条文字面上的含义,严格地理解与把握整个法律的精神,较少解释的自由度。普通法系国家,特别是英国,倾向于狭义解释 2、广义解释:广义解释称较自由的解释,强调不拘泥于文字的、比较自由的解释。一般法官尊重立法者原意,不愿违背法律条文规定,但在一些特殊社会条件下(如社会矛盾激化、发生危机、对外战争等)会作出改变法律字面含义,甚至改变立法原意的解释。民法法系国家较倾向于广义解释 文理解释:文理解释又称语法解释或文义解释,即依照文法规则分析法律的语法结构、文字排列和标点符号等,以便准确理解法律条文的基本含义。这种解释要防止脱离法律的精神实质而断章取义或陷于形式主义。 逻辑解释:逻辑解释是运用逻辑的方法,分析法律规范的结构内容、适用范围和概念之间的联系,以求对法律规范的含义作出确定的解释 系统解释:系统解释是从某一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的联系,以及它在整个法律体系或某一法律部门中的地位与作用,同时联系其他规范来说明规范的内容和含义

7,如何正确地解释法律

我们的社会需要法律人,所以,公民用税金保障法律人的生活,甚至多数情况下我们还希望为法律人提供比一般公务人员更周到和更全面的生活保障;何况,公民有时还在用自己最宝贵的生命和鲜血来捍卫法律人的独立与尊严。那么,法律人拿什么奉献社会并回报公民呢?除了对法律的忠诚以及相应的法律方法,还有别的吗?我不相信!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存在着多种多样的解决纠纷和矛盾的方式方法。例如领导、长辈、居委会、可信赖的朋友等,都可能主持或者参与解决我们与他人之间的纠纷,而且由于他们在可资利用的解决纠纷的资源方面各不相同,以至于运用的方法也不一样,典型表现既是劝解与说话的方式可能根本不同。那么,法律人解决纠纷的方式方法显然与法律有关。一个实践着的而非我们想象和虚构的法律人,总是拥有一种独立的运用法律解决纠纷和问题的方法。反过来说,法律人是否能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人而非简单地冠以“法律人”的符号,也需要依靠法律方法加以检验,即我们可以通过法律工作者工作方法的成熟程度,来判断法律人阶层的发展水平和成熟程度。而什么是成熟的法律方法呢?我以为这个问题与法律思维、法律语言大有关系,或者说,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方法、法律思维、法律语言之间的关系,从一个侧面展示和探讨法律人的特点。   首先,法律方法的核心是法律思维,而法律思维的核心则是法律语言   狭义地说,法律方法就是获得解决法律问题的正确结论的方法;广义地说,法律人解决法律问题的独特的方法就是法律方法。法律方法包括法律思维、法律技术、法庭设置、法律程序设计,等等。其中,法律思维是法律方法的核心内容,因为只有依靠正确的思维活动,包括严格合法的法律推理、法律解释和法律论证,才可能形成、推导出解决法律问题的正确结论,真正做到“依法办事”。 [1]法律技术、法律程序、法律设施等则都是围绕着法律思维并为了配合法律思维的特殊性而生成的。例如,我们希望尽可能使法庭更为富丽堂皇,使法官在法庭上更为威严,使审判活动更为严肃以至于多少有些做秀的感觉,使法官的权力神圣化,其目的无非是希望法官们能够确实依据法律正确处理案件,使案件的处理结果与法律所预期的结论一致。所以,尽管法律方法并不仅仅是指法律思维,但是法律方法的核心却是法律思维。   法律思维需要依靠一系列的法律语词。由语词所表达的概念是所有逻辑思维活动都不可缺少的环节。实际上,大凡人世间的事情,总是与语言存在密切关系。语言不仅表达某种特定的含义和意思,而且也在建构特殊的社会关系,决定和制约着我们的生活方式。说话不仅是传达说话人的想法,也反映了说者与听者之间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依靠语言而建立的,比如你、我、兄弟、姐妹、上下级、师生以及法官、原告、被告、公诉人、辩护人等词汇,使我们很容易地就可以辨认出我们在相应场景中的位置和角色,知道自己该说该干什么;同样,人与世界的关系,也是以语言为媒介的。思维是通过语言并以语言为媒介进行的,离开了语言,不仅没有思维活动,而且没有认识活动。例如,如果我们没有“山” 、“水”、“树”这些个词,我们就没有办法识别我们用这些词汇所指称的对象。我们是通过建构各种语词来认识我们的世界的,比如商品、货币、山水、树木、房屋等。离开了这些概念,试想我们还能够做什么?我们既无法与别人交流,也不能认识世界。尤其耐人寻味的是,我们生存在这个社会中所必须的语言,它是先于我们这些生命个体而存在的。所以,当我们说人是具有社会性的时候,人的社会性多多少少是由先于我们存在的语言所决定的。共同的语言决定了共同的思维,共同的语言促使我们具有了共同的历史联系和历史性,共同的语言也使我们成为社会的人而非纯粹自然的人。   语言给予我们的东西很多,我们能够思考什么,实际上取决于我们熟悉的先于我们存在的语言能够帮助我们思考什么。不同的职业拥有不同的语言系统和语词,不同的语词则产生不同的思维。我们学会了什么语言,我们就学会了如何按照我们特定的角色思考问题。对小鸡为什么要过马路这样的问题,不同的人会给出不同的答案,幼稚园的教师回答:要到达路的另一边;柏拉图回答:为了追求最大的善;亚里士多德说:这是鸡的自然本性决定的;马克思则可能说:这是历史必然性!一切的关键都在于我们自己的话语系统及其中的词汇库储藏了些什么。同样的道理,当我们学会用法律语言思考问题,我们就能够忠于法律;当我们的法律教育模式所传授给我们的只是道德语词和概念的时候,埋藏在我们内心深处的必然是道德思维。所以,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一个人有时候坐在法庭上,穿着法袍,执掌着法官的权力,但他所能够想到的词汇和概念却都是道德的?为什么他的判决中充斥着道德语词而他却并不会为此感到难堪!   顺便要说的是,法律思维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根据法律的思维,一是关于法律的思维。在主张理论与实践两分法的朋友们看来,前者是实践思维,即根据法律的既有规定处理案件和法律问题的思维形式;而后者则是理论思维,通常为学者们所独享,主要思考法律文字背后的东西。所以,也有人认为,前者是法律思维,后者是法学思维。这种区分实际上过于简单化,是建立在法律实践者无须理论思维以及法学理论研究者无须实践思维的基础上的。在这里,我不想全面地讨论这个问题 [2],而是仅仅指出一点:所有拥有一定经验的法律人都知道,法律人与其他人一起分享着自己民族的语言和思想方式,惟其如此,法律思维最终才能转化为大众思维,其结论才能为公众所肯认。在这个意义上,法律思维与大众思维并没有绝对严格的界限。法律思维能够成为一种独立的思维方式,原本就是从人们关于法律的各种思考中发展起来的。所不同的可能仅仅是法律人对法律和法律语言有着更为深入、更为执着的思考。法律思维的独特性是通过表层流动着的法律话语、法律术语、法律语言表达公众的情感与意愿。法律是通过法律人的语言向公众语言的转化,才成为我们的被称为“法治”的生活方式的规则。从这一点来看,法律思维并不否定道德思维或者其他思维形式,法律思维需要运用公众思维的基本形式将法律语词组合起来,形成特定的话语系统,进而建立特定的话语权威。所以,法律思维的内在力量仍然来自于公众思维,它必须使公众感受到其内在的公共逻辑。尤其是在法律本身并没有清晰明确的含义(这种情况相当普遍,所有的疑难案件几乎都发生在概念不清的背景下)时,法律人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捍卫法律的尊严,几乎完全取决于他的法律理论能力。当然,如果他并不打算维护法律,那就另当别论了!   法律思维中的法律语言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书面语言和口头语言。[3]书面语言包括法律(立法)语言、司法裁决和执法决定语言、书证语言等;口头语言包括司法口语、笔录、证人证言、语音识别、录音录像证据、法律翻译等。立法语言帮助我们了解法律的确切含义和内容,是我们进行法律推理的前提;司法裁决的语言,帮助我们把法律推理和论证的过程以及司法决定完整地呈现在当事人和公众面前;书证语言帮助我们确定法律推理的小前提;司法口语使我们能够通过诉讼程序进行交流和表达意见,等等。在我们的法律思维中,法律语言无所不在,法律语言中所包含的专业性问题也无所不在,而且法律思维过程中遇到的许多问题本身就是语言问题。法律语言学家吴伟平说:“语言就像空气,无所不在,因为人人都用,往往就忽略了它的复杂性。”[4]从上述法律语言的种类可以看出,离开了法律语言,法律思维就无法进行。从一定意义上说,学习法律就是学习法律语言及其使用,熟练地运用法律语言是法律人的一个基本功。
去看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啊,最权威
你提了一个很理论的问题。没有解释的法律是无法适用的法律。法律的解释原则一般有,文义解释、整体解释、目的解释。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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