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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公积金如何办理

你上班的话就会给你缴住房公积金了,这个一般是财务帮你办理,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你建户缴存!

哈尔滨公积金如何办理

2,哈尔滨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一、哈尔滨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1、哈尔滨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的办法:进入APP首页,点击便民服务;进入便民服务页面,点击业务办理;进入业务办理页面,点击提取;进入提取页面,点击离职提取。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2、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职工同户籍的家庭成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3,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怎么提现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怎么提现?如果你买了房子,可以提一部分,如果你退休了,拿着退休证就可以把所有的公积金提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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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哈尔滨公积金客服电话1236

职工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柜台查询、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等查询方式,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支取情况。公积金中心为缴存单位职工提供了办事大厅触摸查询机查询、网上查询、电话语音查询(12329)等方式,职工可以很方便的查询自己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公积金业务设在建行,所以客服电话就是建行的:95533

5,哈尔滨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以下是哈尔滨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非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配偶或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6、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调离本市辖区的;8、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10、职工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11、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二年未再就业的;12、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13、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14、因突发事件,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15、解体、破产单位职工。注:凡经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职工本人及配偶或同一户籍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哈尔滨市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等25种。突发事件是指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遇有不可预见的事故或者灾难导致大额资金支出,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紧急事件。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拥有所有权、用于本人居住的住房。大修住房是指经当地建设或房地产主管部门鉴定需要大修的危房。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是指职工以所购住房作抵押的住房贷款。提取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2、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职工同户籍的家庭成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不同情形,职工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一)购买自住住房1、购买商品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取时,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提取金额超过20万的,还须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经房产部门联机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通知书》(或《哈尔滨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表》)、《经济适用住房选号单》、《定金交款收据》。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职工同时提供《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通知书》;3、购买二手房(含房改房)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4、购买承租权住房的,提交《购房协议》、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转让的收费票据、《公有住房承租证》原件及复印件;5、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职工应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以及《搬迁验收单》原件及复印件。(二)建造自住住房职工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施工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建筑面积在100_以内的,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10万元;建筑面积在100(含)以上的,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20万元。提取时,须提供《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和非城镇户口或当地村委会出具的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证明材料。(三)翻建自住住房职工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施工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四)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街道(镇)及其以上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施工费用发票。(五)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提交《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六)偿还个人购买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和近期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七)离休、退休的,提交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九)出境定居的,提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签发的出境定居手续(移民纸、定居卡、永久居住签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十)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十一)调离本市辖区的,提交调入单位开具的调转证明或调入单位职工个人公积金新账户证明。(十二)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有效期一个月)、租住公共租赁房需提供网上联机备案的公共租赁合同,缴纳租金票据、婚姻状况证明。(十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应当提交职工的死亡证明和合法继承有效证明。(十四)职工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领取低保金存折。(十五)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二年未再就业的,应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哈尔滨市就(失)业登记证》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再就业证明。(十六)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证》或者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十七)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由二级甲等(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诊断证明书或病例)、医疗专用结算票据。(十八)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单位、街道办事处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十九)单位解体、破产的1、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应按规定提供材料;2、职工找到新工作单位,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应及时办理账户转移业务;3、对于未能办理提取或账户转移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可由所在单位在解体、破产前统一向所在辖区办事处、分中心提出集体提取申请,经办事处、分中心核实批准后,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手续。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解体、破产有关证明文件;(2)《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公积金提取明细表》;(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4)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流程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在相应栏内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印鉴。2、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3、管理中心将职工提取的公积金,委托银行划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中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职工到所在单位财务部门领取。4、凡单位撤销、企业破产,职工现无单位管理的,可由职工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上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公积金提取。5、职工提取管理中心代管户内的公积金,应由职工本人携带相关手续办理,如职工死亡,应由法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相关手续办理。提取额度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不得重复提取。如再次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可再次提取。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建筑面积在100_以内的,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10万元;建筑面积在100_(含)以上的,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20万元。2、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调离本市辖区;职工与塬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二年未再就业;因突发事件,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4、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管理中心采取转账方式直接冲减贷款本息。5、职工使用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提前还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房贷款余额。6、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25%)的,每年可提取一次。7、职工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及其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9、职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负担部分。10、因突发事件,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11、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父母、子女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12、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除按规定注销外,其账户内最低应保留10元(含)以下的全部余额。提取时间1、职工必须持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对于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立即办理。2、棚改拆迁项目提取,实行属地化受理、审批制度。提取职工到房屋所在区的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各办事处根据区棚改办提供的情况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必要时可以实地走访调查。3、公积金中心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证明材料,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6,哈尔滨市公积金余额怎么查

打开住房公积金网站,点击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密码要是没改的话应该是身份证后4为加2个0,北京是这样的,你可以试试的。
住房公积金网站,点击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
打114查询电话号`。。 然后在打过去查询就是了```按语音提示说出身份证号码`
可以去哈尔滨住房公积金中心拿身份证就可查到,诚心为你解答,给个好评哦亲,谢谢了

7,哈尔滨市公积金查询

公积金查询可以通过如下四大服务渠道进行查询1、当地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3、公积金客户端APP。4、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
可以到附近的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或到公积金中心进行查询就可以了,现在微信里面开通了一个微信城市服务,在这里可以查询生活缴纳账单。还有很多跟生活息息相关的功能都可以使用了。像平时手机不离手的人走到哪里都可以随时随地的购物,手机充值,买票等等。这些事在微信里面都可以轻松办理了。

8,求问在哈尔滨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哈尔滨办理公积金贷款有以下步骤:(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9,哈尔滨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非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配偶或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6、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调离本市辖区的; 8、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0、职工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1、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二年未再就业的; 12、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3、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4、因突发事件,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5、解体、破产单位职工。 注: 凡经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职工本人及配偶或同一户籍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在哈尔滨市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等25种。 突发事件是指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遇有不可预见的事故或者灾难导致大额资金支出,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紧急事件。 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拥有所有权、用于本人居住的住房。 大修住房是指经当地建设或房地产主管部门鉴定需要大修的危房。 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是指职工以所购住房作抵押的住房贷款。

10,住房公积金提取哈尔滨的如何提取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应凭提取证明和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的提取。根据《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职工提取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应当凭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下列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交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手续或购买商品住房有效合同、私有住房交易有效凭证;(二)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交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三)大修或者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交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四)职工离休、退休的,提交离休、退休有效证件和原所在单位的证明;扩展资料《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七)调离本市辖区的;(八)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以下为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携带以下材料办理哈尔滨住房公积金一、办理材料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 购买本市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3. 提取金额 20 万(含)以上或购买外地住房的,还需提供全额《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4.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产部门联机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5. 配偶提取提供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6. 经办人、提取人《居民身份证》二、办理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 离休、退休的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 出境定居的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三、办理地点及办理时间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30-16:30; 周六:8:30-11:302. 办理地点:四、办理流程1. 申请 :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 受理:携带材料办理3. 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五、办理费用及受理时间1. 办理费用:免费2. 受理时间:1 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资料来源: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以下为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携带以下材料办理哈尔滨住房公积金一、办理材料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 购买本市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3. 提取金额 20 万(含)以上或购买外地住房的,还需提供全额《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4.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产部门联机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5. 配偶提取提供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6. 经办人、提取人《居民身份证》二、办理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 离休、退休的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 出境定居的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三、办理地点及办理时间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30-16:30; 周六:8:30-11:302. 办理地点:四、办理流程1. 申请 :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 受理:携带材料办理3. 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五、办理费用及受理时间1. 办理费用:免费2. 受理时间:1 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资料来源: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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