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供养,国家对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
来源:整理 编辑:哈尔滨本地生活 2022-10-18 18: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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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对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
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所以你说的有个前提,那就是义务教育阶段,后面没有。。。
2,特困供养人员指哪些人
特困供养人员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给予特困人员供养。特困供养人员认定条件: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三)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3,自已未结婚无子女到了有子女家和女人共同生活多年能享受特困供养吗
只要你有婚姻也对婚姻中的孩子尽到了抚养义务,老了孩子就应该赡养你,你不能享受特困供养的。应该享受生活,应该放开你的心怀去感受你想要的生活。 想要有个好的婚姻就应该去接触不一样的爱,享受不一样的爱时,你才发现哪个才是你想要的爱。。。 但是现实中有许多不如意的事情,在享受的同时也要学会防哦!!
4,特困供养是什么意思
特困供养人员是指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1.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重度残疾(一、二级)的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视为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财产认定标准的,视为无生活来源。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补贴。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均无履行义务能力。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三)提供疾病治疗;(四)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5,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哪些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孩粻粉救莠嚼疯楔弗盲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包括基本生活救助,照料,医疗治疗,住房的保障、教育救助,终老丧葬事宜。望采纳我的回答。
6,我有两个哥哥都是残疾没有成家我想知道可不可以申请特困供养
应该可以。但是具体能够每月领多少钱,还跟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税收情况有关。退休老师建议你去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街道居委会,或者乡政府民政办公室咨询,祝你好运!你好!第45回 金兰契互剖金兰语 风雨夕闷制风雨词 第46回 尴尬人难免尴尬事 鸳鸯女誓绝鸳鸯偶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7,贫困供养的解释
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特困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为特困人员提供以下供养: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仁者吉祥! 据我所知,您可以上亚青的官方网站:http://www.yqwjcl.com/ ;那里有很多苦修的觉姆需要帮助和供养的。 随喜仁者慈悲发心,阿弥陀佛!
8,特困供养学生是什么意思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的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是指具有当地户籍,且同时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九条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认定条件的,应当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第十条规定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9,国家对老年人的特困人员有什么供养制度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特困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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