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价格由哪个部门审批,房价是怎样认定的是由当地房管部门定价的吗
来源:整理 编辑:今日头条 2022-12-05 08:05:28
1,房价是怎样认定的是由当地房管部门定价的吗
房价是怎样认定的?吗?不是的是由开发商自主 定价的,但是定好价格后,要报备到房管局的,
2,商品房价格属于国家哪个部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国发(1993)60号文件规定:各级物价部门是房地产价格的主管部门,商品房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对商品房价格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管理形式。针对不同类型的商品房采取相应的价格管理形式:经济适用住房、普通住宅商品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经济适用房利润率最高不得超过3%,普通住宅商品房利润率最高不得超过8%。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在物价局核定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内确定销售价格,经济适用房浮动幅度按基准价上浮最高不超过3%,普通住商品房浮动幅度按基准价上浮最高不超过5%,二者下浮幅度不限;高档住宅商品房和非住宅商品房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自主定价,综合平均价格报物价局备案。其管理方式为:一是商品房开发经营单位必须执行明码标价,并实行商品房价格“一价清”制度;二是商品房开发经营单位在预售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商品房前5个工作日,应将预售价格申请备案表向县物价局备案,预售价格未经备案,县房产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三是商品房开发经营单位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商品房,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可将工程造价决算报县商品房造价审核办公室审核,须向物价局申报销售价格,经认证审批后方可销售。

3,请问现在的房价经过物价局审核的吗杂高得离谱呀我去哪里可以投
房价跟随这经济市场转型,每个城市也不一样,内地也有很便宜的,价格不用经过物价局,只要有人要 还是不算高。要投诉我建议你只有向妈妈投诉最有效,我们还是多花点心事赚钱吧。
4,拆迁户安置房的房价是哪个部门定的
首先要看你们的安置房性质,如果有原房面积(被拆迁房、旧房),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国务院305号令)的规定,原房的市场评估价格与新房(安置房)市场评估价格的差价为安置房的结算价格。
5,新楼盘不出房价收取购房预付款 哪个部门管理
1、新楼盘没有预售许可证的话,收取任何费用都是违规的,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执法部门反映,也可向当地媒体报社电视台反映
6,房价过高向哪个部门反映
老百姓没有不认为房价过高的,但我们应该理性一些,如果一个国家,任何一个国家,人人都可以较轻松的佣有自已的房子,现实吗?合理的房价是由市场决定,由供需关系决定的,并不是由某人或某行业来做的决定,他们有这个能力吗?就算有,哪我们为啥就不能哟?怪他们有财力,我们为什么没有?天下没有免费的饭局,都需经过打拼哦。我80后或90后,年纪轻轻凭啥该有房甚至有车?现实点,别总是怨天市政部门 , 房管局是直接的办法! 但是去找了也没用啊,因为泡沫经济可不是那么好打下来的, 一个国家的经济收入大部分都是在泡沫经济中的取得! 所以,可以去找房管的问下具体反应下!
7,房价是由国家的哪个部门来评估的
以前没有评估部门,主要是靠市场均价考量的
现在在开发过程中会增加一个评估机构,包括土地评估、建安成本评估、房价评估等等,都正式列入开发必备手续。房价是由市场决定的,房屋价值评估是由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的评估事务所进行的第一次居然还没有通过。。。。。。。
对于你的追问,我没有看到在那里可以回复,不知道什么网页有什么问题
在此给你作答,市场是一个抽象标准,在以前房地产没有具体的定价原则,基本都是通过对比法(比对其他同类项目,A盖的高层,B也是搞成,那么B定价就会去跟A对比,A是5000元/平方米,B的基础就是5000元,如果有其他比A出彩的地方,比如建筑材料,园林绿化比A要好,那么B就会根据这个基数加价,反之,如果B在软硬配套设置上比A要差,那么也会按照5000价格相应下调),或者是成本累计法得出来的,就是算出建安成本价配套设施建设成本,然后根绝市场回报率定出销售价格。
评估部门或者是机构在以往都是在2手房交易中能够起到作用,但现也已经正式作为开发房产必须步骤,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调控房价,提高房屋质量,比如开发商为了省钱,可能原料上会选择便宜的,但是最后售价跟市场基本持平,那么评估机构就会给出一个标准来。
不过呢,说白了。现在刚开始实施这种机制,还存在着诸多弊端,再说了,现在什么不是QIAN砸出来的,要想使过程透明化,合理化,现实只存在理论的可能性了。
8,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
(一)商品房预售人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手续由预售人单方办理,并提交下列材料,如需提供原件,凡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原件存放处单位公章,委托代理需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二)主管行政部门受理。 商品房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预售人提供材料齐备的,房产部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在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并在备案表和预售合同上加盖“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章”,留存一份商品房预售登记表,另两份分别由预售人、预购人留存。 (三)主管行政部门审批 1、初审:审批科经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并将材料呈科领导审核。 2、审核:审批科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在《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上盖备案章(1个工作日)。 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预售需要登记备案吗?商品房预售怎么登记备案?”相关问题的解答。2007年修订后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房地产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方便进一步加强,同时存在某些条款不易理解,特别是对于商品房预售是否需要登记备案这样的在法律性质界定上不是特别清楚,许多购房者可能会以为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合同签订时就成立并生效,而忽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在房屋预购交易中的重要作用(如预售合同备案登记之后,第三人在购房时可以通过房管部门的登记进行查询,不能依善意取得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保障在先购房者的合法利益)而引发了一些不必要的诉讼,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方面固然由于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另一面也是源于法律概念和体系本身的复杂,每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毕竟是有限的,因为解决一个纠纷而去专门研习一部法律既无必要也浪费时间,正所谓术业有专攻,纠纷出现后咨询或者委托律师是非常必要的。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尚未竣工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买受人交付定金或购房款,并在未来确定的日期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并转移房屋的所有权,购房者支付全部款项的一种房屋买卖行为。 那么预售商品房时,买卖合同所确定的房屋尚不存在,此时不能办理房屋权属证明,购房者与开发商仅仅是基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因此,购房者在支付购房款后承担较大风险,法律对商品房预售行为进行了特别规范,如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可以很好的维护购房者的利益,主要是在备案后,如果购房者尚未全部交付购房款,那么购房者取得了优先购买特定商品房的权利;如果购房者已经付清了房款的,那么房屋竣工后,开发商只能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购房者,而不能转移其他人。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 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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