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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异地办理身份证

身份证网上申办:(1)网上预约。申请人首先登录二代证网上预约平台,如实填写《居民身份证网上预约办理登记表》。(2)公安局审核信息。公安局对网上预约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公安机关将在预约平台上通知预约人,确认办理时间和地点。(3)预约人接到公安机关网上通知后,按预约时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申领人在外地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办理身份证,并交纳制证工本费。(4)证件制作。市公安局将申请人的制证信息上报省厅制证中心制证。(5)证件领取。证件的领取必须由身份证申请人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取证凭证到受理公安机关领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如何异地办理身份证

2,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身份证可以在异地办理。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条件是:一是已经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二是在办理地区稳定就学就业及居住的。三是身份证有效期已满或者证件损坏、丢失的。1.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2.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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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何在异地办理身份证

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需要提供什么证件(明)?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供下列证件或证明材料之一: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居住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等;以及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件(明);工商营业执照,用工劳动合同等就业证件(明)、学生证、学籍证明等就学证件(明)等任何证件(明)之一。在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步骤如下: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如何在异地办理身份证

4,异地可以办理身份证吗需要什么材料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此外,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异地只能补办和换领身份证!首次申领身份证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去居住地附近派出所办理 更多2条 

5,身份证能在异地办理吗

身份证能在异地办理吗?身份证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的。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条件是:一是已经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二是在办理地区稳定就学就业及居住的。三是身份证有效期已经满或者证件损坏的。有以下情况不予受理异地身份证:1.有不良记录的,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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