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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项扣除项目标准

【法律分析】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400 元(每年 4800)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期不得超过 48 个月。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 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 80000 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1500元/月其他城市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1100元/月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800元/月。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 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额度, 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 1000 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

专项扣除项目标准

2,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法律分析: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下:1、教育孩子每月1000元,夫妻双方可以进行选择分别扣除50%;2、持续教育每月扣除400元,同等学位持续教育的扣除期不得超过48个月,资格持续教育及专业和技术持续教育,在取得有关证书的年度,按3600元的固定金额扣除;3、重疾医疗额外扣除专项在8万元限额内如实扣款;4、专项住房贷款利息附加扣除每月1000元;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地区大小划分扣除标准;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独生家庭子女2000元每月,非独生子女与兄弟之间姐妹进行分摊2000元每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3,专项扣除标准

法律分析:个税专项扣除标准:一、子女教育。按照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年满3岁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每年48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年)。技能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三、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四、住房贷款利息。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每个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利息扣除。五、住房租金。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住房租金支出的个人,可以根据工作的城市执行不同的扣除标准,比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每年180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每年132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元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每年9600元)。六、赡养老人。赡养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扣除标准,比如,赡养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每年24000元)的扣除额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核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时,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核查。衍生问题:租金专项扣除分几档?根据相关条例规定,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3档。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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