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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一、住房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1、住房补贴发放标准如下:(1)发放住房补贴后购房,职工个人承担住房支出的款额不能代于房改成本价买房;(2)以职工20年分期付款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月支付房价不低于家庭工资收入的15%作为依据;(3)住房补贴发放比例,主要根据房价收入比,即以当地的住房价格和职工的收入水平来控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二、申请住房补贴的条件是什么1、必须是低收入群体,收入和财产都要低于标准;2、并且要求是无住房;3、外来务工人员还需要满足一定的就业年限,可以根据我国公共租房管理办法的申请标准来判断。

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2,住房补贴怎么申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毕业生可以领取住房补贴。首先申请住房补贴必须是拥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大学生毕业并且处于缴纳社保状态。然后带着你与房东的租房合同到税务机关去开发票,然后将自己和房东的相关情况在住房租赁备案网上进行实名认证。最后在所在市的社会保障局官网上申请住房补贴,按照他的步骤填写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二、补贴条件(一)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二)申请人申领补贴时须具有本市户籍。(三)用人单位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申请人由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就业或创业时间,以获得最高学历后首次在青办理就业登记时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或创办的创业实体登记注册日期为准。三、补贴标准和期限(一)补贴标准。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紧缺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在紧缺专业目录发布前领取2018年度及以后住房补贴,申领人所学专业列入紧缺专业目录的,住房补贴不足部分予以补差。(二)补贴期限。申请人自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已领取补贴未满3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提高学历层次取得新学历后可按现行政策申请剩余月份的住房补贴。提高学历层次的人员,须先通过青岛人才网“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模块提交暂停住房补贴申请,记录已申领补贴月份。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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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屋补贴

法律分析: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2009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十一)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继续推进租金改革。租金改革要考虑职工的承受能力,与提高职工工资相结合。租金提高后,对家庭确有困难的离退休职工、民政部门确定的社会救济对象和非在职的优抚对象等,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减、免政策。(十二) 按照《决定》规定,进一步搞好现有公有住房出售工作,规范出售价格。从1998年下半年起,出售现有公有住房,原则上实行成本价,并与经济适用住房房价相衔接。要保留足够的公有住房供最低收入家庭廉价租赁。校园内不能分割及封闭管理的住房不能出售,教师公寓等周转用房不得出售。具体办法按教育部、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十三) 要在对城镇职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认真普查,清查和纠正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建立个人住房档案,制定办法,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稳步开放已购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交易市场。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具体办法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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