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助怎么计算退税 交税

只有销项,没进项税额肯定是应该交税50×6000×(17%-15%)=0.6万0.1×5500×17%-(进项-0.6)=应纳税额应退税额=50×0.6×15%=4.5
建议楼主多学点这个方面的知识。给你推荐个专业外贸类教学交流的网站。http://www.7wto.com/forum-41-1.html这个栏目是针对出口退税的专题栏目。哈哈,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求助怎么计算退税 交税

2,退税怎么算

法律分析:退税计算方式:应退或应补税额等于[(综合所得收入额减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减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减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减捐赠)乘以适用税率减速算扣除数]减2020年已预缴税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退税怎么算

3,这样如何来计算退税

退税金额=增票金额*退税率/1.17=2.17
按照你的假设,计算过程如下: 1、应开具给外贸代理公司的增值税发票金额=100*6.82=682元; 2、外贸代理公司收取的手续费=682*1%=6.82元; 3、你公司应收取的外贸代理公司代办的退税款=682/(1+17%)*13%=75.78元 4、你公司应收回的款项合计=开发票金额+退税款-外贸代理公司手续费=682+75.78-6.82=750.96元。

这样如何来计算退税

4,出口退税怎么计算出来的

准确地计算出口退税,必须掌握正确的计算方法。一般来说,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等于计税依据乘以退税率,当期(次)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次)各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总和。但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由于进口料件给予了免税,因此应计算抵减部分退税额。有关出口退税计算公式如下:  1、一般贸易、加工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适用退税率  2、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应退税额=原材料金额×退税率+工缴费金额×14%  3、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退税率-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  销售进口料应抵减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  出口退税计算的关键是,正确确定出口货物的计税依据和退税率。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由于加工后的货物是分次出口的,核销期很长,很难具体确定哪一次出口货物该抵减多少退税额。

5,退税怎么计算

出口退税(Export Rebates)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货物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 http://baike.baidu.com/view/59245.html?wtp=tt

6,退税怎么算

法律分析:1、退税额的计算方法:退税额=(增值税发票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2、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已预缴税额;3、计算结果大于0,税务局会退税,计算结果小于0,需要补税给税务局。4、综合所得收入额=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提供的汇算清缴信息有错误的,税务机关应当告知其更正;纳税人更正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办理退税。扣缴义务人未将扣缴的税款解缴入库的,不影响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应当凭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办理退税。第三十三条 税务机关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应当填开退还书;扣缴义务人凭退还书,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7,算退税怎么算

比如出口1000个产品到某国,知一个产品的成本含税价是11.7元,国内费用1200元,那么计算如下:应缴的税额=含税价-不含税价=【11.7-11.7/(1+0.17)】*1000=1700元退税额=工厂含税价/(1+增值率)*退税率=11.7/(1+0.17)*1000*9%=900元减掉退税额后才是你实际交的税额:实际应邀的税额=应邀税额-退税额=1700-900=800元实际总成本=10*1000+800=10800元我这样说不知你明白没?
还差条件:出口收入、是否单证收齐。假如出口价也是6元/只,单证收齐了:1、进项税额6*9210/1.17*0.17=8029.232、出口收入6*9210=552603、出口收入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5260*(17%-15%)=1105.2 (做进项税额转出)4、假如期初没有留抵税额、本期也没有销项税,那么本期留抵税额为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8029.23-1105.2=6924.035、出口收入可退税55260*15%=82896、应退税额在6924.03与8289之间选择最小的数6924.03,因此退税额为6924.03

8,出口退税计算公式

出口退税计算公式如下:(1)一般贸易、加工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适用退税率;(2)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应退税额=原材料金额×退税率+工缴费金额×14%;(3)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退税率-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出口退税的定义:出口退税分为三种方式:免税、免退税、免抵退税。其中,免税就是不交税,不用算,也不用管。需要计算和理解的,只有退税,也就是我们简称为出口退税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出口退税基本概念:1、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交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出口退税,实际是出口免、退税。由于增值税实行的间接计税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应纳税额=销项-进项,所以在实际操作中,销项是免的,进项是退的,取得退税款。值得注意的是,出口退税的退税款和其他类型的退税不一样,出口退税,退的是进项税额;其他退税,退的是应纳税额。所以在申报表中,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和进项转出一样为可抵扣税额的负数,原因就是,该笔进项已经退还给你了,自然不可以再抵扣,应该从可抵扣税额中减除。

9,退税怎么算啊

出口退税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的进货金额×退税率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金+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征收公式:应免消费税税率额=同口销售收入×税率 (2)从量定额征收公式:应免消费税税率额=出口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最简单的方法: 利润=(实收外汇-美元费用)*外汇牌价+退税-采购成本-其他费用 其中:退税=增值税发票金额/1.17*0.13 (以征17退13计) 退税的计算就是: 成本除以(1+交税税率)再乘以退税税率,结果就是你要得到的退税amount
出口退税计算: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的进货金额×退税率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金+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计算:(1)从价定率征收公式:应免消费税税率额=同口销售收入×税率(2)从量定额征收公式:应免消费税税率额=出口销售数量×单位税额最简单的方法:利润=(实收外汇-美元费用)*外汇牌价+退税-采购成本-其他费用

10,怎么计算退税收入

计算出口退税的方法一种是: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另外一种是:退税收入=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假设三色戴帽熊增值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5%。已从供应商处得知供货价为每只6元(含增值税17%),FOB出口的价格定位1美金,外汇牌价为8,试算9120只三色戴帽熊的出口退税收入? 解:如果按照第一种方法: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1×8×9120×15% =10944 按照第二种方法计算: 退税收入=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6×9120÷(1+17%)×15% =7015.38元 两种计算方法算出来的结果差距非常大! 请问哪一种方法正确呢? 这两种方法适用范围不同,一是“免、抵、退税办法”;二是“先征后退” “免、抵、退”税适用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增值税, 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退税率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率相同。其特点是,出口货物的应退税款不是全额退税,而是先免征出口环节税款,再抵减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对内销货物应纳税额不足抵减应退税额部分,根据企业出口销售额占当期(1个季度)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确定是否给予退税。 “先征后退”税办法,适用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其特点是,对出口货物出口环节照常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手续齐全给予退税。征税由主管征税的国税机关负责,退税由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负责。 目前,我国企业出口商品主要有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和通过外贸出口两种方式,相应地,出口退税形成了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与外贸出口两种不同的退税方式。因为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与外贸出口计算出口退税有差异,导致二者税负有较大区别,纳税人应结合自身情况,尽可能采用税负低、出口退税多的出口方式。 现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对出口货物库存账和销售账均采用加权平均价核算的企业,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退税率,其退税依据是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的进价。而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应退的增值税是执行“免、抵、退”或“先征后退”,出口退税的税额取决于出口的离岸价销售收入及其进项税额。 企业采用自营(委托)出口,自行办理出口退税的形式,同把货物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由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形式税负有何差异呢?这两种形式因为在退税方面采用不同的退税方式,由此产生了不同的结果。 例如:某中外合资企业A公司以农产品为原材料生产工业品出口,1999年自营出口2000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500万元,该公司自营出口执行先征后退,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年应纳增值税额为:20000×17%-1500=1900万元,出口环节应退增值税:20000×13%=2600万元。征税机关可征增值税1900万元,退税机关应退税2600万元,退税扣减征税后,该企业实际可得到的税收补贴为700万元。 假设A公司有关联外贸B公司,A公司把产品以同样的价格销售给B公司,B公司再以同样的价格销售到境外,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0000万元,则A公司应纳增值税为:20000÷(1+17%)×17%-1500=1406万元,B公司可得到退税:20000÷(1+17%)×13%=2222万元。 税务机关征税1406万元,退税机关退税2222万元,A、B两公司实际可得到的税收补贴为2222-1406=816万元。 通过以上例子,我们不难发现,同样的外销收入,却产生了不同的结果。从A、B两公司来看,自营出口实际得到的税收补贴是700万元,而通过外贸出口实际得到的税收补贴是816万元,两者相差达到116万元。显然,通过外贸出口对A、B公司更加划算。 如果A利润为10%约2000万,则通过关联外贸公司出口利润会增加一点,增加值约是A直接出口利润的112/2000=5%,即原来赚100,现在赚105.
除以1.07 这是规定

11,退税怎么算

楼上的退税算法应该是不对的!税票金额为:9210*6.00=55260.00(开出发票金额)退税额为:55260/1.17*0.15=7084.62
比如出口1000个产品到某国,知一个产品的成本含税价是11.7元,国内费用1200元,那么计算如下:应缴的税额=含税价-不含税价=【11.7-11.7/(1+0.17)】*1000=1700元退税额=工厂含税价/(1+增值率)*退税率=11.7/(1+0.17)*1000*9%=900元减掉退税额后才是你实际交的税额:实际应邀的税额=应邀税额-退税额=1700-900=800元实际总成本=10*1000+800=10800元我这样说不知你明白没?
退税额=再投资额÷(1-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地方所得税税率)×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退税比例一、出口退税的一般程序及附送资料 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二、出口退税附送材料1、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7、产品征税证明。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扩展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十条及税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八十条、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现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享受再投资退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税法第十条所说“经营期”应按下列原则计算: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本企业或已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的,应从再投资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起计算;再投资开办新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应从新办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起计算。二、根据细则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在申请再投资退税时,应提供能够确认其用于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的证明。凡不能提供证明的,税务机关可就外国投资者再投资前的企业帐面应付股利、或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外国投资者应取得的部分,从最早年度依次往以后年度推算再投资利润的所属年度,并据以计算应退还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三、外国投资者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清算所得用于再投资,不得享受再投资退税的优惠。四、根据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凡有下列情形者应当缴回已退税款的60%:1.外国投资者再投资举办或扩建产品出口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三年内,或在再投资资金投入后三年内,该企业均没有达到产品出口企业标准的;2.外国投资者再投资举办或扩建先进技术企业,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或资金投入后3年内,经考核不合格被撤销先进技术企业称号的。五、外国投资者异地再投资,原纳税地税务机关在根据细则第八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退税时,应同时向接受再投资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寄送《外国投资者异地再投资已退税通知单》。凡经接受再投资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审查认定,外国投资者属于税法第十条所说再投资后经营期不满五年撤出的,或者属于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三款所述情况的,外国投资者应向接受再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缴回或部分缴回已退税款手续。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退税
还差条件:出口收入、是否单证收齐。假如出口价也是6元/只,单证收齐了:1、进项税额6*9210/1.17*0.17=8029.232、出口收入6*9210=552603、出口收入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5260*(17%-15%)=1105.2 (做进项税额转出)4、假如期初没有留抵税额、本期也没有销项税,那么本期留抵税额为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8029.23-1105.2=6924.035、出口收入可退税55260*15%=82896、应退税额在6924.03与8289之间选择最小的数6924.03,因此退税额为69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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