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工资2400元,是政府编外人员,有必要继续待下去吗。工资确实不高,基本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增长较为缓慢要说工资的话,合同编外工的工资,真的不高,如果不经过考试,不管你工作了多少时间,工作有多出色,后台有多么强大,你的合同编外用工身份,都不可能有所改变。

1、30岁,工资2400元,是政府编外人员,有必要继续待下去吗?

30岁,工资2400元,是政府编外人员,有必要继续待下去吗

题主的具体描述是:乡镇政府编外,4年了没有涨工资,到手2400,有五险一金,工作不算忙,双休。毫无疑问:这是一份鸡肋式的工作,食之基本无味,弃之稍有可惜,至于要不要继续干下去,要综合自身各方面的实际情况,综合作出决定。当然因人而异,根本没有固定模式,为什么呢?首先谈一下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的水平。总体而言,每月到手2400元,肯定是比较低的,

但好在单位确实依法给其缴纳了五金一金。按照通常的做法: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住房公积金12%、企业年金4%,总计扣缴比例为26%,由此大致估算(各地的具体做法差别很大),本人每月的应发工资总额为:2400÷(1-26%)=3243.24元,每月的社会保险总计扣款843.24元。毫无疑问,应发工资、到手工资到社会保险费都是比较低的,

这份工作唯一值得欣慰的地方是:单位人性化地缴着标准比较低的社会保险费。这样做,一来没有浪费了缴费年限,二来对老年生活需求有一个起码的考虑,不论是否继续干下去,这为以后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奠定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但是必须指出的是:一个刚刚30岁的年轻人,守着每月2400元的工资,恐怕连自己都养活不了,更不用提养家糊口了,

更为致命的是:你还根本看不到前途,就连这份收入微薄的工作以后能不能继续干下去,都是大有疑问的。其次,谈一下我所了解的体制内单位的编外员工,从一般的概念上讲,所谓的政府编外人员,主要是指党政机关和国有事业单位中没有纳入编制管理的无编人员。在党政机关,这类人员的来源主要有三种:1、单位自行聘用的,直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福利待遇都由单位自身负责,一般都称为临时工,

2、通过劳务派遣引入的。目前这种方式大行其道,遍地开花,说到底:劳务派遣工是劳务派遣公司的正式职工,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都由劳务派遣公司负担。与党政机关这种用工单位之间,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人事关系和雇佣关系,肯定就不是用工单位的职工,用工单位不过是他们通过公司指派而获取劳务收入的工地,因此,用工单位永远不会为劳务派遣工的未来负责,压根儿就没有那份法律义务和责任。

说到底就是:有活干就干,没活干就直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转移工地即可,3、借用劳务派遣的外衣,实质性地招聘编外制工作人员。目前这这种情况在公、检、法机关极为普遍,这类人员的特点是:由当地政府的财政部门拨款保障,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工作岗位基本稳定,确实可以长期干下去,也能正常的晋升工资待遇,但提拔之类的政治待遇肯定就不要想了,全部未纳入编制管理。

上面说了这么多,核心问题其实就一个:不知道题主属于哪一类,总之,在党政机关,凡是未纳入编制管理,也没有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进行实名登记的人员,都是编外人员。编内人员依法享受的正常工资晋升、职务(职级)提拨、正常的工作调动等等,编外人员肯定是无法享受的,在国有事业单位,现在编外人员的数量是非常多的,尤其是高校和大医院,用工形式更为灵活,人员来源更加多样化,薪酬待遇分配更为灵活,甚至编外人员占了大多数,真是让人眼花瞭乱。

最后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30岁,工资2400元,是政府编外人员,有必要继续待下去吗?因题主并未说明他是哪一种形式的编外人员,要回答这个问题自然就有一定些难度,事实情况是:现在的乡镇政府机关,在编人员的编制类型也是非常多的:有属于行政编制的公务员、机关工人,有属于事业编制的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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