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纳税应该是多少

现在新标准是2000元。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9日上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2006年01月01日起,个人所得税纳税起征点为1600元.2000元的工资交纳个人所得税为: (2000-1600)×5%=20元.
工资不同,纳税标准不同。你薪资几何?

工资纳税应该是多少呢

2,工资纳税标准

这种情况,你可以选择两家单位中的任意一家作为你的纳税代理单位,将另一家的工资收入报给代理纳税的一家,有这一家统一申报。 2700-2000=700*10%-25=45元,你应该有这家单位为你代扣个税45元,并代为申报并缴纳。 不过你如果就是不想缴税的话呢,就只好隐瞒收入不报喽。
你这情况, 1、如果这两个单位的工资,是统一发放的,正常是要合并计算,统一扣税的(个税是以个人当月全部薪资所得为纳税基数的); 2、如果两个单们分开发放,只要税务没有针对某人特别稽查,就可以不用交税。

工资纳税标准

3,关于工资纳税是怎么规定的

2014年的工资纳税标准   2014年个税起征点目前是3500元。所以,工资超过3500元的要纳税,低于3500元的则不用。   2014年工资个税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2014年工资纳税税率表   2014年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具体表格如下:

关于工资纳税是怎么规定的

4,工资扣税标准

应纳个人[1]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扣除标准) × 适用税率 扣除标准20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至今)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比如应税工资=3000-2000=1000(对照上表适用税率应为10%) 应交个税=1000*10%-25=75
个人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工资薪金,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从2008年3月1日起,起征点为2000元)。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5%至45%)计缴个人所得税。 三费一金是指社保费、医保费、养老费和住房公积金 计算公式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小张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4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2000元,则 王某 当月应纳税所得额=9400-1000-2000=64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400×20%-375=905元。 由此可见,你收入是3000元,应缴税为: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3000元-2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元=75元 (如果你当月个人有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还应在你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现在拟确定在3000元。

5,工资扣税的标准是什么

现在全国统一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其中工资薪金缴纳个税所得适用的税率:(全部工资薪金扣除160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500元以下 5% 2.500-2000 10% 25 3.2000-5000 15% 125 4.5000-20000 20% 375 5.20000-40000 25% 1375 6.40000-60000 30% 3375 7.60000-80000 35% 6375 8.80000-100000 40% 10375 9.100000以上 45% 15375 计税金额=全部工资薪金-(社保+医保+失业险+公积金) -1600 应纳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起征点2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500元 5 0 二 超过500元至2000元 10 25 三 超过2000元至5000元 15 125 四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 20 375 五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 25 1375 六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 30 3375 七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 35 6375 八 超过80 000元至100000元 40 10375 九 超过100000元 45 15375
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的扣除费用标准调高为1600元。 附计算依据: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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