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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的最低基本工资是1890

在签订合同时,最低工资,不是1890元。而是你与老板商定的工资,加班,补贴,除外。
现在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140元

南京的最低基本工资是1890

2,南京最低工资

法律分析: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18.5元。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个人的基本工资、生活物价津贴、补贴等项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南京最低工资

3,2012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2011年7月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鼓楼区、白下区、玄武区、雨花台区、秦淮区、建邺区、下关区、栖霞区、江宁区、浦口区和六合区,均执行一类区标准,1140元/月。而溧水县和高淳县,均执行二类区标准,930元/月。之今没改

2012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4,请问现在江苏南京的最低工资是多少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007年9月17日公布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750元调整到850元。新的标准从10月1日开始实行
850元

5,南京市基本工资2022年是多少

法律分析: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每月2320元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从8月1日起,南京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200元调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5.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9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应当包含以下三个部分: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3、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6,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扣除五险一金吗

南京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金额。是没扣除五险一金前的金额
不扣除,包含的。
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含有法定应缴纳的各种保险)

7,我想问一下关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包含五险吗还是指拿到

现在南京最低的工资标准已经涨至890元,这个最低标准工资是包括所交纳的保险在内的,也就是说扣除保险后拿到手的低于890元。如果你上班迟到,这个在其它公司也是要扣工资的,但是各个公司规定的数额不一样。至于业绩什么的没完成,你跟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有这方面的约定,那公司是有权处罚的。
是的。
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850是从08年10月1号以后开始实行,现在实行的还应该是07年的750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应发工资,包括社会保险中个人应缴纳部分。即你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可以是最低工资标准减掉社会保险中个人应缴纳部分。

8,请问南京工资最低保障是多少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有一类、二类区的执行标准,目前执行一类区(南京市市区含江宁区);930元至于落实到人头,因还有法定应扣社保费部分,则应根据单位所在区类和个人应扣除社保费数后核定。
您好,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有一类、二类区的执行标准,目前执行一类区(南京市市区含江宁区)850元/月,二类区700元/月的标准;至于落实到人头,因还有法定应扣社保费部分,则应根据单位所在区类和个人应扣除社保费数后核定。
你好,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1480

9,南京市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南京市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有望从每月750元上调至每月820元。关于调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劳社薪〔2006〕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劳社劳薪[2006]15号)的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意见通知如下:一、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及执行类别调整为:一类区,由原690元/月调整为750元/月,适用范围为南京市市区(不含原六合县、原江浦县);二类区,由原550元/月调整为620元/月,适用范围为溧水县、高淳县、原六合县、原江浦县。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类别由一、二、三类调整为一、二类,高淳县、原六合县、原江浦县由原执行三类区标准调整为执行二类区标准。明年原六合县、原江浦县区划调整期结束,直接过渡到执行一类区标准。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由原5.8元/小时调整为6.3元/小时;二类区,由原4.6元/小时调整为5.2元/小时。适用范围同最低工资标准。三、下列各项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四、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第三条规定的项目和缴纳个人最低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用人单位应当补足。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二ОО六年十月十一日

10,网上说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140指的是扣完五险后的吗 问

关于调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宁人社规〔201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 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从2011年2月1日起调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类区由原960元/月调整为1140元/月,适用范围为南京市市区(含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二类区由原790元/月调整为930元/月,适用范围为溧水县、高淳县。  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由原7.8元/小时调整为9.2元/小时;二类区由原6.4元/小时调整为7.5元/小时。适用范围同最低工资标准。  三、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四、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在剔除第三条规定的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五、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О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一、南京最低工资标准:1140。  二、不包括:1、几班加点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也就说是扣除养老保险等后不低于1140。  三、月工作日20.83天 月计薪21.75天
你好!当然不是,并且公司不同,给你交纳的五险什么的数额也是不一样的。如有疑问,请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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