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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江苏省产假最新规定江苏陪产假多少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江苏省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男的最多是1天时间。

2016年江苏省产假最新规定江苏陪产假多少天

2,江苏陪产假多少天

法律分析:江苏省陪产假为15天,根据江苏省发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国家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再延长产假30天,也就是说江苏省产假天数为128天。男方可以享受护理假15天。法律依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江苏陪产假多少天

3,晚婚晚育江苏省南京职工男方陪产假有多少天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人员晚婚、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10天,不过要看具体公司的

晚婚晚育江苏省南京职工男方陪产假有多少天

4,江苏陪产假多少天

江苏省男方陪产假为15天,男方是属于带薪休假的。女职工产假为128天。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方在产假期间可以领到生育津贴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5,江苏省陪产假15天公司只给5天带薪假期合法吗

不合法。规定合法生育一孩和二孩子女的,男方当事人享有15天护理假。假期当事人工资待遇不变,视作出勤。当事人的情况可以到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6,江苏陪产假

法律分析:江苏省男方陪产假为15天。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各地政策不一,具体按照当地政策执行。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法律依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7,江苏晚婚的陪产假是几天

25岁结婚是晚婚 陪产假是一个星期 这和晚婚的没有关系的
晚婚,一个星期
一般的是3天.如果是晚育,男同志可以有10天的陪产假。 关于陪产假已经是一个不争的...如:在江苏省,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
这不是晚婚 陪产假一星期
不属于晚婚,晚婚陪产假是7天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至于男职工,其妻休产假时,他是否也有权休假照顾妻子,国家目前尚未作出规定。

8,江苏男方陪产假多少天

法律分析:江苏省政府规定男方的陪产假一共是15天,也就是说在陪产假期间,其实男方是属于带薪休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9,江苏男士陪产假是怎麽规定的

江苏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不是晚育是3天护理假。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或者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 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1.首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都没有明确规定其配偶的陪产假。 2.规定其丈夫享受陪产假的,应该是当地的《计划生育条例》,可以上网查一查。 3.在此,我以河北省为例,根据《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 第十九条 对计划生育受术者,按规定给予节育假;接受绝育手术确需其配偶护理的,给其配偶7至10天的护理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和计划内临时工,在上述假期内,照发标准工资,视为全勤,不影响全勤奖;村民,可由所在乡、村给予适当补助。 所以河北省是7--10天。

10,江苏陪产假2022最新政策

江苏陪产假国家规定男方享有护理假15天不仅仅是女方可以放假,江苏的男同胞一样有!男方的护理假延长了5天,一共可以休15天!不管何时生,生一孩还是二孩,产假延长30天,加上法定的98天,共计128天。产假新规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产假待遇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11,江苏这边陪产假是多少天

规定合法生育子女的,男方当事人有15天护理假,期间视作出勤,当事人工资待遇不变。《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一)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依法收养的子女,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淮政发〔2003〕139号文件第二十七条 达到《条例》规定的晚婚年龄依法登记结婚的初婚夫妻,婚假增加到13天,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产假增加到四个月,剖腹产或产后结扎产假增加到四个半月(包括产前假),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职工按上述规定所享受的假期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12,陪产假江苏苏州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请看以下法规规定:第十一条 凡年满二十四周岁(以登记结婚日期推算)生育第一个孩子(不包括再婚家庭领取二胎生育证的初产妇),在产假期间落实节育避孕措施,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育龄妇女,可享受女方晚育假三十天。晚育的初产妇生育双(多)胞胎的,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在落实节育措施后,可享受晚育假。 第十二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的,在女方产假期间,男方可凭医疗卫生单位证明享受护理假五天,妇方难产的享受护理假七天。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企业不得在女职工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卫生部、劳动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颁发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卫妇发[1993]11号)进一步规定,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可以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是不得超过6个月。另:根据苏州市计划生育办法 第十五条,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或者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 ”第三十条规定: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确切地说,陪护假是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加上周末(三个周末)最多可以有十六天陪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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