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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山成建局电话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同丰西路5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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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昆山住建局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7-30 昆山住建局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昆山住建局,全称: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位于:昆山市同丰西路598号。联系电话:0512-57363906。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昆山住建局

3,想知道 昆山市 从昆山站到昆山市建设局怎么坐公交

是火车站吗?乘公交到市区或乘88路到新客站换乘3路到中行大厦站下,就在同丰路边上,靠近卫生局

想知道 昆山市 从昆山站到昆山市建设局怎么坐公交

4,昆山市新客站到住建局怎么坐车

先坐公交30路,到长江路园明路下,走到马路对面公交站台,转公交109路,到太平洋保险公司下就到了

5,2015年昆山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22人有编制吗

是编制内的。不过已经过了报名时间,招聘时间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事业单位都一样 工资差不多 前途看职称 参考昆山其他事业单位水准

6,花桥镇绿地大道137弄属于哪个房产交易中心

那不是交易中心,只是昆山住建局房产科的一个办事处,方便取产证的
所在省份:江苏省所在地市:苏州市所在区县: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详细地址:花桥镇绿地大道137弄u时代邮政编码:215332

7,昆山城乡建设局

在珠江路到底和同丰路的那个三岔口~正对着珠江路的~前面有个广场的!!!
可以拨打12333投诉有关劳动纠纷的事项,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二十四小时人工服务。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要拨打一一四进一步咨询。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所需要材料如下: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②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并应有投诉人的签名或盖章。 (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 (3)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必要证据材料以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如证明劳动关系及与投诉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具体事宜可以直接咨询劳动局,以劳动局的要求为准。

8,外地人办理昆山户口需要那些条件

落户条件,在昆山工作3年,并交社保,有合法的住所80平方,本科在昆山工作直接可以落到人才市场然后转到你房子上,中专在昆山工作5年并交社保,有合法的住所80平方,年龄30岁以下,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房产证办理3年以上,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且被本市单位合法聘用5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意见),参加社保、医保3年以上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房产证办理3年以上,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且经商、兴办产业连续三年以上,累计交纳税金20万元以上(税务部门出具证明),允许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昆山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  为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合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凡居民在我市登记的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第二条 在本市范围内申请迁移的,实行心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的准入登记制度。本市居民在城镇与农村之间的户口迁移,只作户籍变更登记,不与经济利益和福利待遇挂钩,如涉及经济、土地、拆迁和计划生育等问题的,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在本市申请户口迁移的实行条件准入制。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基本条件的人员,要求将户口从外市迁入本市的,经有关部门受理,符事本办法的准予迁入。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的18周岁以下的人员不予准迁。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法固定住所是指:申请迁移人在本市居住房屋属于自己的产权房屋。  本办法所称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是指:申请迁移人在本市通过合法手续取得各类工作,且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包括退休工资等其他合法的社会保障,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昆山市平均水平(根据录用单位证明)。  第四条 凡迁入人员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第五条 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市人事局受理: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  (三)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本科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被单位合法聘用(办理人才绿卡)已参加社保、医保,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昆工作大专满3年,中专满5年,并拥有固定住所的人员;  (五)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昆山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六)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并被评为昆山级以上劳动模范的;  (七)因家庭实际困难需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八)经市人事部门批准调入的人员和需人事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上述(一)至(三)项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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