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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的法定免税项目有那些

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以下项目免征增值税(条例第16条)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向社会收购古旧图书; 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大概好象就是这些

增值税的法定免税项目有那些

2,免交增值税的有哪些

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免交增值税的有哪些

3,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吗

不是,即征即退主要是政策性减免,比如出口即征即退等,不是免税项目
增值税即征即退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免征增值税是说对一些特殊消费品或者商品,免交增值税。前者是要交增值税的,只不过是交完之后要退还一部分,而后者是不用交增值税。
不是免征。就是增值税即征即退。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吗

4,免予缴增值税的有哪些

答: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具体详见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七)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八)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二、增值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度政策的规定 具体详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共40项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5,免征增值税项目

区别大了噻。免征的首先他是属于征收增值税的项目只是现在免于征收罢了,哪天国家想征了随时可恢复征收。如以前废旧物资属免税今年开始征增值税了。不征是指不应征收增值税而是征收其他如营业税等。如建筑业、饮食娱乐业等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所谓某税种的非应税项目,就是指业务应交纳税的税种不属于该税种内。比如,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就是增值税非应税项目,而是营业税的应税项目。销售商品就是营业税非应税项目,而是增值税的应税项目。  8项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特殊规定不予免税的少数商品除外);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有一些区别。不征增值税项目一般指应征营业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五般指本应征收增值税,只是由于特定规定而免除征税,比如出口货物。
免征是暂时不征,以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征收;不征是从没征过,将来征的可能性也不大。
不征即不是增值税征税项目,免征是说是征税项目,但因某种原因现在名征。

6,营业外收入中哪些项目免征增值税

按照专家的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由此可见,营业外收入是否应当纳税应当视其是否提供了营业税或增值税应税劳务,而并非是纳税人取得的所有收入都应当缴纳增值税,不需要缴纳的比如:固定资产盘盈;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转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到货物或者动产的换出则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缴纳;捐赠收入;违约金(罚金)收入中属于价外费用性质的需要并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罚没收入,一般来说,如果是与取得收入无关的罚款则不需要交纳流转税,如果是与取得收入有关的罚款还应该交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二、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一)下列服务:1.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3.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4.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5.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6.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7.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8.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二)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服务,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1.电信服务。2.知识产权服务。3.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4.鉴证咨询服务。5.专业技术服务。6.商务辅助服务。7.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8.无形资产。(四)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五)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六)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7,求助 免征增值税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扩展资料注意事项: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2.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货物,由先征后返或即征即退改为免征增值税后,如果其销售的货物全部为免征增值税的,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并不得再对其发售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其发售专用发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增值税-免征范围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七)、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具体指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包括上肢矫型器、下肢矫型器、脊椎侧弯矫型器),免征增值税。(八)、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九)、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1.从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税固定资产是相对免税固定资产而言的,免税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②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③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2.从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二、农业生产资料货物免征增值税(一)、农膜(二)、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复混肥”是指用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氮、磷、钾三种养分中于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包括仅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复合肥和仅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配肥(也称掺合肥)。税收管理员应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保管,以备检查。(三)、生产销售的阿维菌素、胺菊脂、百菌清、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草除灵、吡虫啉、丙烯菊脂、哒螨灵、代森锰锌、稻瘟灵、敌百虫、丁草胺、啶虫脒、多抗霉素、二甲戊乐灵、二嗪磷、氟乐灵、高效氯氰菊脂、炔螨特、甲多丹、甲基硫菌灵、甲基异柳磷、甲(乙)基毒死蜱、甲(乙)基嘧啶磷、精恶唑禾草灵、精喹禾灵、井冈霉素、咪鲜胺、灭多威、灭蝇胺、苜蓿银纹夜蛾核型多角体病素、噻磺隆、三氟氯氰菊酯、三唑磷、三唑酮、杀虫草、杀早双、顺式氯氰菊酯、涕来威、烯唑醇、辛硫磷、辛酰溴苯腈、异丙甲草胺、乙阿合剂、乙草胺、乙酰甲胺磷、莠去津。(四)、批发和零售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配件)。三、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01年7月1日起,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四、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政策对供电部门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接踵损耗和维护费及电工经费)免征增值税。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七)、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具体指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包括上肢矫型器、下肢矫型器、脊椎侧弯矫型器),免征增值税。(八)、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九)、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1. 从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应税固定资产是相对免税固定资产而言的,免税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②、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③、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3、从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二、农业生产资料货物免征增值税(一)、农膜(二)、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复混肥”是指用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氮、磷、钾三种养分中于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包括仅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复合肥和仅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配肥(也称掺合肥)。税收管理员应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保管,以备检查。(三)、生产销售的阿维菌素、胺菊脂、百菌清、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草除灵、吡虫啉、丙烯菊脂、哒螨灵、代森锰锌、稻瘟灵、敌百虫、丁草胺、啶虫脒、多抗霉素、二甲戊乐灵、二嗪磷、氟乐灵、高效氯氰菊脂、炔螨特、甲多丹、甲基硫菌灵、甲基异柳磷、甲(乙)基毒死蜱、甲(乙)基嘧啶磷、精恶唑禾草灵、精喹禾灵、井冈霉素、咪鲜胺、灭多威、灭蝇胺、苜蓿银纹夜蛾核型多角体病素、噻磺隆、三氟氯氰菊酯、三唑磷、三唑酮、杀虫草、杀早双、顺式氯氰菊酯、涕来威、烯唑醇、辛硫磷、辛酰溴苯腈、异丙甲草胺、乙阿合剂、乙草胺、乙酰甲胺磷、莠去津。(四)、批发和零售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配件)。三、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01年7月1日起,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四、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政策对供电部门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接踵损耗和维护费及电工经费)免征增值税。扩展资料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⒉、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⒊、图书、报纸、杂志;⒋、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增值税暂行条例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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