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哪些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集体办理,你个人不用操心,私营单位是没有公积金的。

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哪些

2,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可以办理哪些业务

可以办理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咨询、以及投诉建议等业务。
公积金网上有具体办事项目。上网看看即可看到。可以账户查询,贷款申请等

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可以办理哪些业务

3,取公积金算是个人业务吗

算个人业务,但是需要单位经办人办理,个人是无法办理的。
算个人业务。
不可以办理,必须单位缴清公积金欠款

取公积金算是个人业务吗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员是干什么工作的

就是类似于银行的工作,你去银行取钱类似于你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你去银行存钱类似于你们单位经办人员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你去银行办理商业贷款类似于你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所以业务员的工作和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很类似!
我会继续学习,争取下次回答你

5,公积金办理什么业务

如果你们单位给你办理公积金,在公积金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你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或者因租房、装修等原因提取公积金,具体看当地公积金政策规定,可以到你们县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咨询。
1、你需要去公积金中心办理按月提取自动还款手续,钱只能到建行,需要你每月从建行转账到中行;2、你老公的名字在不在房产证上,如果没有的话不能提取。

6,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支出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支出有以下几种:(1)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2)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3)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4)其他支出。
住房公积金网上平台可以办理网上预约贷款的业务。住房公积金办理个人业务可以网上预约:1. 打开住房公积金网站,如果不知道住房公积金网站也可以百度搜索一下"住房公积金";2. 打开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之后,进入 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业务,网上预约;3.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登录窗口,个人账号选择 个人登录,输入公积金账号 和密码。

7,公积金都可以用来做什么

公积金可以贷款可以提现。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1.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2.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3.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4. 购房首付款证明;5.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6.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1.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1.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2.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3.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4.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 北京市房改 第一条 为实施《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工工作年限内,由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月交存一定数额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长期储蓄,专项用于住房支出。离退休职工、临时工和已在住房制度改革试点中按标准价优惠购买住房的职工,不建立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 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的主管单位,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运用和偿还工作。 第五条 职工个人当年度月交存住房公积金金额,等于上年月均工资总额乘以个人交存率。单位资助职工交存住房公积金金额,等于被资助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总额乘以单位交存率。个人交存率和单位交存率,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起步时,可由各单位根据各自情况,在1%至10%的幅度内按同一比例选择确定。“八五”期未,交存率应不低于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0%。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交存部分,由单位在每月发工资时代扣,连同单位为职工交存部分,一并由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交存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委托的金融机构,记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第七条 住房公积金从存入之日起,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储蓄存款利率计息。租住公房的职工,在住房租金提至成本租金以前,其住房公积金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职工住房情况变动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委托的金融机构通报。 第八条 职工在本市调动工作的,按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金融机构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职工离职、中断工资关系时,其住房公积金结余本息暂存储在原帐户。职工在职期间死亡,其住房公积金本息结余,可由其继承人按规定提取。职工离退休或调离本市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退还职工本人。 第九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可用于下列支出: 一、家庭购、建住房。 二、自有住房的大、中修。 三、超过家庭工资总额收入5%部分的房租。 第十条 单位为职工交存住房公积金部分,从单位提取的住房折旧和其它划转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定,企业可列入成本,行政、事业单位可列入预算。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后进住新房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交存部分全部列入成本或预算。 第十一条 受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金融机构,应每年向交存单位及其职工公布住房公积金对帐单。在职工或单位查询时,凭单位证明随时提供对帐单。 第十二条 对职工交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依法继承或受遗赠的住房公积金,不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十三条 本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

文章TAG:公积金业务公积金  业务  首次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