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买了10年社保,可以转回老家吗。楼主您好,社保在广东买了16年,现在准备回家,这种情况下转回老家好还是留在广东好,当地社保部门同意转入后,可向东莞的社保部门发出同意转移接收函,凭转移接收函到东莞办理社保关系转出关系,待社保关系和资金转移到账后,即可在老家办理上户手续,标志着社保关系转移完成。
1、社保在广东买了16年,现在准备回家,这种情况下是转回老家好还是留在广东好?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楼主您好,社保在广东买了16年,现在准备回家,这种情况下转回老家好还是留在广东好?很明显,你现在不在广东地区工作了,也就是说你的个人社保也没有必要去留在广东了,而且留在广东地区的话,也实际上是没有办法来参保的,因为你已经辞去了广东地区的工作,是没有参保主体来给你参保个人社保,
这种情况下肯定是要转回老家地区,当然你的社保在广东地区购买了16年,实际上是可以在广东地区来办理退休的,但是如果说你还没有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的话,那么确实是不能够直接来办理退休,所以说我只能够转回老家地区,最终选择在老家地区来办理退休,可能老家地区的退休金要低于广东地区,但是对于你自身来说也就只能这样选择。
除非是你继续留在广东地区工作,或者是把这个个人社保关系从广东不转移,不转移的话,那么你就没有办法继续交费,那么你就只能够保证一个16年的累计缴费年限,最终可以在广东地区来办理退休,我个人建议既然不在广东地区工作了,那么就没有必要保留在广东地区转移,回老家地区办理退休,这样的话对你自己来说也会比较方便一些,因为毕竟医保在本地,看病就医等各方面都是比较方便的。
2、在东莞买了10年社保,可以转回自己的老家吗?需要注意什么?
在东莞买了10年社保,可以转回老家吗?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当然是可以转的,但是也还存在一定的难度,主要涉及到接收地能否接收的问题,下面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个人观点:第一,在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之前都可以自由转移。根据国办发(2009)66号文件,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精神,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只要在没有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之前,都可以在中国境内自由的转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你在东莞买了10年的社保要转回老家,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是由于你在东莞已经缴纳了10年的社保,按照66号文件的要求,已经符合把东莞作为办退休地的条件之一,只要在东莞缴费达到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就可以在东莞办理退休,
由于东莞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可能要高于你的老家,是否要转,需要慎重考虑。第二,要转移到老家,首先要在老家办理临时社保账户,要将东莞的社保关系转移到老家,首先要在老家的县级社保部门,开设个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账户,然后在向老家所在的县级社保部门提出将东莞社保关系转移到老家的申请。当地社保部门同意转入后,可向东莞的社保部门发出同意转移接收函,凭转移接收函到东莞办理社保关系转出关系,待社保关系和资金转移到账后,即可在老家办理上户手续,标志着社保关系转移完成,
第三,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老家可能不同意接收,不同意接收的原因是因为你在东莞已经缴纳了10年,符合将东莞作为退休地的条件之一,由于转回老家后,转移的资金只有12%,如果老家社保统筹资金不足的话,有可能不会接收。二是男性年龄超过50周岁,女性超过40周岁的,暂不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可在老家办理社保临时账户,在老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达到了15年,在老家办理退休时,再将东莞的社保关系转移归集到老家的社保账户,合并办理退休。
三是医疗保险转移时,实际上只能转移个人账户和缴费年限,在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时,实际上转移的只是个人账户的资金和缴费年限,在老家续保后需要重新办理社保卡,其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的社保卡,东莞的社保卡作废。但是缴费年限和东莞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为医保的缴费年限,总之,在东莞缴纳了十年的社保,是完全可以转回到老家的,其转移的流程和办法,可按照国发(2009)66号,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规定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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