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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强制执行收费标准

法院强制执行收费标准如下: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条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第六条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

法院强制执行收费标准

2,法院强制执行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条件要求未参加记名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用。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院强制执行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3,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

一、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有哪些1、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如下:(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2、法律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八条 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二)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三)海事海商案件,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一千元至五千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按申请限制数额的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但最低不少于五百元。二、强制执行有哪些情形强制执行有如下情形:1、当事人在审理过程中达成调解,并由审判人员依出具的调解书生效,履行义务人拒不履行的;2、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作出生效裁判文书,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3、其他情形。

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

4,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是多少

一、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是多少1、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如下:(1)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二、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出现如下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1、当事人为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5,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

一、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是多少1、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如下:(1)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二、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出现如下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1、当事人为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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