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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昌市市政燃气如何网上查费用

3000元更合理的I南昌4000!不知道楼主哪个单元!

南昌市市政燃气如何网上查费用

2,南昌市燃气费怎么改户名

燃气想要更改用户名,需携带本人的房产证与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燃气IC卡到所属营业厅办理手续,办理之前确定是否投资齐全且按时交纳燃气费,详细情况也可拨打95158查询。另外要注意的是,当燃气表显示“余量不足”时,请用户及时购气后将气量正确导入燃气表内。当燃气表显示“电量不足”时,可以打开电池盒盖,更换新电池后再合上盒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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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西南昌天然气38元一方

南昌燃气公司是中油中泰的吧?按理说不应该这么贵 附近均价都在2.5—3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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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南昌开通天然气要户主本人吗

不需要,身份证就可以一、具备安装条件已购买合格的天然气专用灶具,且灶具放在户主家中(请自备灶具电池)。已安装灶台,且灶台不能使用易燃材质,灶台孔已由灶台安装人员打好。二、所需证件天然气入网费单据原件。户主身份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与入网费缴费单据姓名一致)。天然气灶具合格证或说明。三、报名安装一、二条件完全具备后,携所需证件到天然气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开户手续。报名后由燃气公司安排工程人员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5,南昌那个公司的天然气比较好

南昌市大工燃气实业有限公司 我看可以
南昌冬天冷,无暖气,有天然气,但是用来烧饭的.空调、电热油汀、取暖器、碳炉子、热水袋等用来取暖。

6,南昌县天然气在哪里开通

南昌县天然气在开通:开通天燃气可以咨询物业管理,在指定代理点办理开通天燃气业务。用户需携《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营业网点填写开户通气申请。1、居民用户。2、带身份证。3、房产证到煤气公司营业服务网点办理。同时签订安全供气协议并交纳管道煤气开户费,用户需装燃气热水器可同时开户,煤气公司将在开户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给予安装供气。基本特点:天然气是较为安全的燃气之一,它不含一氧化碳,也比空气轻,一旦泄漏,立即会向上扩散,不易积聚形成爆炸性气体,安全性较其他燃体而言相对较高。采用天然气作为能源,可减少煤和石油的用量,因而大大改善环境污染问题;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能减少二氧化硫和粉尘排放量近100%,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60%和氮氧化合物排放量50%,并有助于减少酸雨形成,减缓地球温室效应,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

7,南昌市燃气公司合同工待遇怎么样

管道燃气是目前在中国流行,因为发达城市的大型百货应该说,实施可以去有前途的公司自然是非常好
差别很大,我原来就是联通合同工,做得多拿得少!

8,南昌市城市管道燃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管道燃气管理,保障城市管道燃气的正常供应和安全使用,促进管道燃气事业发展,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管道燃气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道燃气的输配、经营、使用,以及管道燃气器具的生产、销售、维修,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管道燃气,是指通过管道输送的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是本市管道燃气主管部门。其所属燃气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湾里区和各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管道燃气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管道燃气的管理工作。  劳动部门负责管道燃气的安全监察,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管道燃气的消防监督。  规划、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物价、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管道燃气的有关管理工作。第五条 管道燃气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计划用气和节约用气,优先保证城市居民生活用气。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六条 市管道燃气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市管道燃气专业规划和近期计划,并按照规定程序经规划部门审查,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湾里区和各县管道燃气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辖区内管道燃气专业规划和近期计划,经市管道燃气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管道燃气专业规划和近期计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照原报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管道燃气工程,必须向市管道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管道燃气主管部门会同市劳动、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再按照规定办理其他有关手续;在湾里区和各县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管道燃气工程,还必须征得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第八条 管道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承担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工程。  管道燃气工程设计方案,必须经市管道燃气主管部门和市劳动、公安消防等部门审查同意。  管道燃气工程施工,应当接受市管道燃气主管部门和市劳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九条 管道燃气工程竣工后,由市管道燃气主管部门会同市劳动、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十条 城市进行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应当按照管道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同时建设配套的管道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管道燃气设施、器具的安装位置,所需费用纳入新区开发或者旧区改造工程的总概算。第十一条 管道燃气建设资金按照下列渠道筹集:  (一)受益单位投资;  (二)用户初装费和增容费;  (三)公用事业专项附加;  (四)国家和地方投资;  (五)其他来源。第三章 经营与自供管理第十二条 管道燃气的生产单位和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保险用户需要的原则,就管道燃气的供应数量、质量和输送压力等内容签订书面合同。第十三条 设立管道燃气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必须依法经有关部门许可和资质审查合格后,向市管道燃气主管部门申办《南昌市燃气经营许可证》,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设立管道燃气自供单位(以下简称自供单位),必须依法经有关部门许可后,再向市管道燃气主管部门申办《南昌市燃气自供许可证》,方可供气。第十四条 经营单位和自供单位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经市管道燃气主管部门和市劳动、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第十五条 经营单位和自供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向用户宣传安全知识,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第十六条 经营单位和自供单位因施工、维修不能正常供气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但突发事件除外。恢复供气不得在晚上21时至凌晨6时期间进行。第十七条 管道燃气价格,属于生产、经营性的用气,应当按照供气成本加税费和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属于居民生活的用气,应当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定价。  管道燃气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9,从南昌燃气公司站怎样转车坐11路

你好楼主 你直接告诉我你想从哪去哪 我帮你查 11路站牌信息 共29站辛家庵华联超市湖坊顺外路口(上海路) 新时代妇科医院谢家村北京东路口南大南院省女子中专南昌大学省科学院南京路口文教路贤士二路口南大一附医院市出租公司省中医院万达广场八一广场永叔路口老福山火车站广场二七南路口坛子口洪都大道口龙王庙市场龙王庙中大紫都辛家庵

10,南昌市城市管道燃气管理条例2003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管道燃气管理,保障城市管道燃气的正常供应和安全使用,促进管道燃气事业发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管道燃气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道燃气的输配、经营、使用,以及管道燃气器具的生产、销售、安装、维修,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管道燃气,是指通过管道输送的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气体燃料。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是全市管道燃气主管部门。其所属燃气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湾里区和各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管道燃气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管道燃气的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道燃气的安全监督,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管道燃气的消防监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管道燃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和管道燃气及其器具的计量、质量监督。  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价格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管道燃气的有关管理工作。第五条 管道燃气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安全第一、优先保证城市居民生活用气的原则。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六条 市管道燃气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市燃气专业规划和近期计划,并按照规定程序经规划部门审查,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湾里区和各县管道燃气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燃气专业规划和近期计划,征得市管道燃气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燃气专业规划和近期计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照原报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第七条 在城乡建设中,应当按照燃气专业规划和近期计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不得改变用途。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管道燃气工程,应当符合本市燃气专业规划和近期计划,并依法进行安全预评价,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有关部门在办理建设审批手续时应当征求市管道燃气主管部门的意见;在湾里区、各县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还应当先征求当地管道燃气主管部门的意见。第九条 管道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资质,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工程。  管道燃气工程施工,应当接受管道燃气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消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十条 管道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取得有关部门出具认可文件后,报管道燃气主管部门备案。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十一条 高层民用建筑应当采用城市管道供气,不具备城市管道供气条件的,应当采用小区管道供气。第三章 经营管理第十二条 开办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稳定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气气源;  (二)有符合国家燃气技术规范要求的燃气设施;  (三)有与燃气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供应场所;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六)有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维修抢险人员及抢险所需的设备和交通工具;  (七)有突发事故紧急处置预案;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 开办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向公安消防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第十四条 经营企业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经市管道燃气主管部门和市安全生产管理、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第十五条 经营企业应当向用户宣传安全知识,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第十六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不得拒绝给供气区内符合供气和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供气。第十七条 经营企业应当保证稳定、不间断供气,不得无故停止供气。  经营企业因施工、维修不能正常供气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但突发事件除外。恢复供气不得在21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第十八条 经营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收费;  (二)违反规定降压、停气;  (三)不按照规定时限处理用户报修;  (四)不及时报告、处理管道燃气事故。

11,南昌市哪里有LNG加气站

南昌市兴湾大道警察学院正面对有一个南昌燃气加气站,LNG/CNG都可以加,加气站还挺大的。附上加气站附近各大高速路口至加气站的线路图。1、昌西南收费站下,沿枫生快速路直走十一公里至(省庄)出口下,沿辅路直走至(长沙方向路口)右拐下辅路前行五百米至320国道,沿320国道直走一公里至第一个红绿灯右拐至兴湾大道前行二公里右手边云湾天然气加气站。2、湾里收费站下,直走沿(生米大桥、省庄方向)下辅路沿招贤大道直走一公里至第一个红绿灯右拐,沿天宁路直走二公里至第一个红绿灯左拐至兴湾大道,前行三点五公里左手边至云湾天然气加气站。3、南昌西收费站下,直走三点五公里至320国道左拐,前行一公里至第一个红绿灯左拐至兴湾大道,前行二公里右手边云湾天然气加气站。

12,南昌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维护燃气市场秩序,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自供、使用和燃气器具的生产、销售、安装、维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市市政公用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燃气主管部门,其所属燃气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各县和湾里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燃气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燃气管理工作。  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发展改革、规划、环境保护、工商、价格、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燃气管理工作。第四条 燃气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统一规划、配套建设、保障供应、节约用气、方便用户的原则。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普及燃气使用,促进燃气科技进步,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燃气管理水平。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六条 市、县和湾里区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燃气专业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燃气专业规划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当征求省燃气主管部门的意见;各县和湾里区的燃气专业规划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当征求市燃气主管部门的意见。  经批准的燃气专业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报批。第七条 城市建设应当按照燃气专业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用地。预留的燃气设施用地,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在燃气专业规划范围内新建住宅和在燃气专业规划范围外新建高层住宅,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燃气经营企业确定燃气供应方案,并根据燃气供应方案和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管道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第八条 燃气工程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发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发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时,应当征求燃气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第九条 燃气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并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燃气工程建设选用的设备、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第十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后,应当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三章 燃气经营第十一条 从事燃气生产、储存、输配、充装、供应等经营活动的,应当取得市燃气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要求,并竣工验收合格;  (二)有稳定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三)从事燃气生产的企业,有对气质进行检测或者检验的装置;  (四)燃气生产、储存、输配、充装、供应等设施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消防安全、建设质量的要求;  (五)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企业,有运输、接卸、储存、灌装等完整生产设施,有残液回收装置及处置方案;  (六)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管理、技术人员;  (七)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八)有包括基建、生产运行、技术设备、物资、安全生产等完整的资料和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九)有健全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组织、抢险抢修人员、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  (十)有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并达到安全运行的要求;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 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市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燃气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管道燃气经营许可应当通过招标投标等公开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第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履行下列责任:  (一)制定企业年度生产、供应计划;  (二)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规范,组织企业安全生产、供应;  (三)向用户提供安全稳定、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燃气;  (四)接受燃气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按照规定的时间将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等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  (六)加强对燃气设施的检验、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确保燃气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13,从南昌万寿宫到南昌燃气公司城东营业厅怎么走坐什么的车

119路 → 117路快班 → 轨道交通2号线 → 轨道交通1号线45.4公里万寿宫步行约310米,到达西山万寿宫站 乘坐119路,经过1站, 到达西山新牌楼(招呼站)站步行约210米,到达西山万寿宫路口站 乘坐117路快班,经过6站, 到达高铁西客站东枢纽站步行约410米,到达南昌西站 乘坐轨道交通2号线,经过8站, 到达地铁大厦站步行约70米,换乘轨道交通1号线 乘坐轨道交通1号线,经过11站, 到达高新大道站步行约430米,到达南昌市燃气公司城东... 南昌市燃气公司城东..
1993年5月13日,坐落在南昌市中山路与胜利路交汇口的万寿宫商城,发生全国罕见的特大火灾,毁坏建筑面积达2.9万平方米,受灾居民156户,宜接经济损失585.6万元。 是日晚10时07分,南昌市消防支队“119”火警调度室接到报警,随即调集了14个公安消防队和5个企业专职消防队,出动34辆消防车,共350余名消防指战员参加战斗。在广大参战指战员的奋力扑救下,成功地疏散和抢救了350余名被大火围困的群众,无一人伤亡,保护了近1亿元财产。 1991年,南昌市政府为重建万寿宫这一古老的集市,以通过旧城改造带动市场建设,决定开发改造这一古老的市场。旧市场于1991年4月被拆除,6月正式破土动工,当年12月主体工程即完工,1992年2月基本竣工,1993年3月8日,部分对外营业,5月1日正式举行开业典礼。至此,商城全面开业。 新建的万寿宫商城,是一座外形仿宋、采用古今合壁建筑艺术,集娱乐、商业和居民住宅于一体的高层建筑群。它占地1.7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区5万平方米,共分6个区,区间容纳了3000多户国有、集体、个体经营者。 商城位于南昌市两条最繁华的商业街胜利路和中山路交汇处,地理位置优越,成为南昌市重要的购物、娱乐、饮食中心,商城日成交额最高时达300万元。真可谓是“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 可惜,该商城在设计和施工中,过于讲究商城的商业性,而忽视了防火要求。 到过万寿宫商城的人都有一个很深的印象,该商城回环曲折、四通八达。有位政府官员曾在参观完该商城后大发感慨,我都进得来出不去,初次到此的乡下人不知道会怎么办。万寿宫真不愧是一大迷宫,拥有5万平方米的营业大厅内竟无一块安全疏散标志牌! 人们可以头不顶天,仅通过两个很短的货架相连堆满货物的室内通廊自由穿行于一、二、三区之间。也许这通廊让那些苦于无位摆摊却想在万寿宫商城占有一席之地的个体户们叫绝,也许这通廊给那些来自四面八方肩挑手提的采购者们提供了无尽的方便,然而却给自1992年7月以来至1993年5月11日先后5次到商城进行防火检查、两次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南昌市消防支队和江西省消防总队的防火干部们带来心焦烦恼——商城的时间是抢到了,高速度也有了,然而建筑防火要求达到了没有呢?原本这是项未经消防部门进行建筑防火审核而边设计、边施工、边营业的工程! 商城内货摊一个紧连一个,货物一件紧挨一件,以致买主不知道货的卖主是谁。每个摊位之间,摊位与仓库之间仅用一层铁丝网分隔,以期发挥最大空间效益,根本不能起到阻止火势蔓延的作用;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像万寿宫这样的商城每个楼层内,每2500平方米之间必须设一防火分区。然而,该商城不但没有设,相反,在本应作为走廊通道的地方还塞满了摊位,不用说背着大包小包的人们,就连履行防火检查的消防人员也被阻在了一条长廊中间; 电线像蜘蛛网似地缠在一起,据有关资料表明,《南昌晚报》早在1992年就曾登报曝光过此事,没想到时隔近一年的今日,这些“蜘蛛网”依然如故; 营业点的货物码放到距离150、200瓦功率的灯泡只有三四十厘米; 商场大厅内满目皆是盛满煤油、停电后备用的汽灯,这些汽灯,就像一条条觊觎已久的火蛇在人们眼前蠕动; 室内消火栓更如同瞎子的眼睛、聋子的耳朵,完全是一个摆设——整个商城内的消火栓皆是既无手轮,又未配置水带、水枪,且有很多都被经营者的货物和摊点堵死; 这么重要又危险的场所,个体户竟高高地翘起他嘴里的香烟,一脸的得意,再看看走道上,烟蒂随处可见; 环顾所有的营业大厅,里面竟无一个灭火器,只在楼梯间看见为数不多的几只灭火器,远远不能满足防火灭火的需要,更不用说安装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淋装置了。为防盗窃,商城采用了向外飘出的防盗铁窗,这飘出的部分正好缓冲了各摊主空间小存货难的问题,无疑也起到了连通一、二层楼面的作用。 经检查组人员查实,该商城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其资料表明,商城管理处于1992年4月15日与南昌市西湖区保安公司签订了一纸协约,商场管理处委托西湖保安公司负责商城的防火、防盗、防爆炸、处理市场纠纷。该协约有效期1年,然而在期满后,双方没有续约,但至今,西湖保安公司仍在收取商城内经营者的保安费; 谁能想象,偌大一个商城竟无任何一项消防安全制度,未成立任何一种形式的防火领导组织和防火机构; 商城周围只有改造前的14个地面消火栓,其中3个已坏,2个被埋没,且水压又低,远远不能满足灭火时的供水需要。 大火之后,善良的人们提出了众多的假设:假如商城的管理者和经营者消防意识强一点;假如商城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假如商城的消防器材按要求配置;假如商城内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假如商城内按要求安装自动报警、自动喷淋设备;假如他们按火险隐患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隐患的话——这场大火又何至发生,纵使发生了。又何至于造成如此惨重的损失!

14,南昌市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发展规划与建设、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与应急处置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处理燃气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燃气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燃气管理工作,其所属的燃气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县、区燃气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监督、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公安、市场和质量监督、建设、环境保护、价格、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第五条 燃气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统一规划、配套建设、保障供应、节约用气、规范服务的原则。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燃气安全和节约用气的宣传,增强市民公共安全和节约用气的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燃气安全事故的能力。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七条 市和县(新建区)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发展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燃气主管部门备案。  经批准的燃气发展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报批。第八条 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预留的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在本市燃气发展规划确定的管道燃气覆盖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工业园区和其他需要使用燃气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室内外燃气管道设施,不得新建小区气化站、瓶组站。  配套建设的管道燃气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移交建设档案资料,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计入工程建设成本。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管道燃气工程总平面图和工程所在地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确认的燃气管线衔接的技术方案。第九条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  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主管部门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征求燃气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条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并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燃气场站工程、城市燃气高压管道工程、市政燃气中压管道工程、成片开发建设住宅小区内的燃气管道工程和国家规定其他必须实行监理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应当实行监理。  依法不需要实行监理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一条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得使用。  建设单位取得备案批复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第十二条 市和县(新建区)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燃气应急气源储备基地,组织编制燃气供应应急预案,提高燃气供应应急保障能力。第三章 经营与服务第十三条 我市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燃气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三年。燃气经营企业需要延续已取得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在《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机关提出申请。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在《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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