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的高新区买的社保请问能买那些地方

高新区和天府新区是例外哈。 要买这两个去,必须是这两个去的社保满两年。 不满两年买不成哈

买的高新区买的社保请问能买那些地方

2,西安高新社保中心在哪啊

唐延路向南过了丈八路,都市之门。
在高新区社保局转就可以了

西安高新社保中心在哪啊

3,西安市高新区社保中心的具体地址在那里

根据高新区管委会统一安排,高新区社保中心将搬迁至新办公地址,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因搬迁需要,7月17日(周五)社保中心暂停对外办公一天。  2.从现在起,在此之前可能会出现网络暂时中断,部分岗位业务停办,敬请谅解。  3.新办公场地位于都市之门A座二层(丈八路与唐延路十字西南角),7月20日正式对外办公,望相互转告。  到达新办公地址(都市之门)附近的公交车有:  陕西游泳中心站:261路、411路、6路、324路、526路、902西万路站:204路、225路、716路、220路、311路、五龙专线  高新区社保中心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

西安市高新区社保中心的具体地址在那里

4,西安市高新区社保中心电话是多少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西安市社保中心统一电话是【029-12333】。它的地址是西安市建工路28A,另外客服的服务热线为【029-12333】,具体的办公电话是【029-82284660】社保中心的上班时间比较固定一般是【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一般休息。社保中心的公交路线有很大,大家可以乘坐公交37路、208路、227路、228路、242路、351路、526路、700路、702路公交车到东新城市花园公交站下步行160米。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12333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院内)6号楼4、5层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12333 若是地址不对,拨打电话咨询就知道地址了

5,成都市高新区社保局在哪

机构名称: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工委组织部)综合处  办公地址: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管委会大楼10楼
高新管委会里面,旁边就是那个在网络上被吵得很人的“鸟巢”,去看看吧! 成都市高新区社保局 地址:天府大道中段18号3楼(高新管委会) 电话:028-85199953、85199954 --公交线路:(约17站) 在 五桂桥公交站 坐 304路/40路/819路 到 牛市口 换乘 91路 到 府城大道中段 或者:(约18站) 在 金沙车站 坐 801路 到 府城大道西段 换乘 533路/823路/91路 到 府城大道中段 五桂桥 304路转115路 [往西南走280米]从东桂村站乘304路(15站)到火车南站乘115路(3站)到高新区管委会站,约12.5公里 2. 92路转115路 [往西南走280米]从东桂村站乘92路(14站)到二环路南三段站[往东北走90米]从玉林南路站乘115路(7站)到高新区管委会站,约14.3公里 3. 304路转76路 [往西南走280米]从东桂村站乘304路(16站)到火车南站机场路口站[往东南走50米]乘76路(2站)到三环路口站[往南走180米],约12.3公里 4. 92路转76路 [往西南走280米]从东桂村站乘92路(9站)到磨子村站乘76路(11站)到三环路口站[往南走180米],约13.8公里 金沙车站: 84路 [往西北走310米]从青羊大道新成温路口南站乘84路(22站)到府城大道中段站[往北走410米],约15.9公里

6,苏州高新区社保办理流程及所需带的东西是什么

由单位或个人在社保经办机构办妥参保手续后,到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中心办理申办手续,并提供申办人证件照片一张2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1、高新区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中心地址:轨道交通1号线塔园路站邓蔚路往东100米北侧,电话:67729776。2、办理条件,苏州市户籍人员,参加苏州市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3、办理材料单位(含学校)代办: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申办人证件照片一张2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个人办理:本人身份证,申办人证件照片一张2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委托他人领卡的,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4、社会保障市民卡制卡周期为30天。单位或个人到指定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中心领卡,单位代办人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个人亲自领卡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领卡,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5、社保是对保障未来生活的一种基本保障,不是简单的投入多少,享受多少的问题,因为生活中存在的太多不可抗拒因素,有的人经常生病或者生了大病,那么医保对他就非常重要;有的人寿命长,那么他领的养老金就远远超过他的缴费金额。
社保办理流程如下:1.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2.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办理社保需要准备资料: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4. 地税登记证;5.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社保卡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6.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7.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8.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7,苏州高新区社保办理流程 及 所需带的东西

市区跟新区的社保办理流程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只是一个要劳动合同鉴定,而新区是不用的,只要去高新区人才市场把合同网上申报一下就可以了,备个案就可以了! 1.首次参保人员:须携其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2张,并填写《苏州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审核登记并生成个人编号后,单位至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购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等参保证卡。 2.市区统筹范围内续保人员:须附报《苏州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其中转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进编审批表和经市区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套改表。 3.市区统筹范围以外转入人员:须附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表》,并提供职工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1992年后历年缴费工资基数及1996年后个人帐户情况,以及医疗保险首次参保时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帐户情况等;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的人员,还须提供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基金到帐证明等。 三、参保人员的减少 参保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等因各种原因发生减少,缴费单位须填写《苏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携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其中:因终止解除合同减少人员:单位须提供退工证明等材料。 四、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 参保人员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人员属性、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类型等需要更正或发生变化的,单位须于月底前持《社会保险卡》,填写《苏州市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或《苏州市区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分别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和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职工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①市区范围内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一、办理范围 在本市市区统筹范围内(不包括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流动办理转移手续的参保职工。 二、报送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转出单位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 三、办理程序 1.职工于流动当月底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核对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并打印本结息年度已实现的缴费记录明细清单后,在《转移单》上盖章。 ②从市区统筹范围转往外地 一、报送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 2.经转出单位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异地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3.按规定需转移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的,还须提供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全称、地址、邮编及开户银行的全称与帐号。 二、办理程序 1.职工于转移当月底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①查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记载情况以及历期个人帐户对帐单是否按规定由本人签字,同时打印《苏州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省内转移情况表》或《苏州市跨省(市)流动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清单》; ②核对医疗保险缴费情况,打印《苏州市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并对医保个人帐户进行清算,超支部分由个人补足。 ③审核无误后在上述《转移单》上盖章。 3.转移基金: ①转往外省(市)的,须同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应转基金划入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银行帐号,转移基金额=(上结息期末个人帐户中个人缴纳部分储存额+1998年1月起至上结息期末个人帐户中单位划转部分储存额)×(1+本结息期起至调转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利率)+本结息期起至调转月计入个人帐户中的本金。 ②医保个人帐户有实际结余额的,可将结余金额随同转移,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应转基金划入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银行帐号。当地尚未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将其实际结余额一次性结付给职工本人。 注意:1.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2.办妥异地转移手续后,该职工在市区统筹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关系终止。 ③从外地转入市区统筹范围 一、报送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经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情况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等资料(必须能提供1992-1995年历年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及1996年后个人帐户储存额、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等情况); 3.经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必须能提供首次参加医保时间、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等情况); 4.从外省(市)转入人员,还须提供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转移基金到帐证明。 二、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上述材料及人员增加有关表式,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及续保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转入材料及数据是否齐全,为职工健全个人资料、续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3.市区统筹范围以外转入人员还可随同转移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实际结余额,转移基金到帐后于本结算年度末结转。 4.从转入市区之月起,按苏州市办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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