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住房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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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住房公积金查询

2,大连公积金电话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12329。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大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大连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于1992年成立。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大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售房款、住房货币补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等各项房改资金的归集、运用和管理等工作。大连公积金机构职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并承担资金安全监管责任。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对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上内容参考: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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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连住房公积金 提取 要求

你的情况属于可以提取的带着你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去金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户口不在大连的话,拿公司出具的退函,证明你不在这里工作了,带着你的公积金卡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提出来。 户口在大连的话就很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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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连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5%-12%(2018年7月起)。大连市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均不得高于12%。除个人缴存者或另有规定外,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相同,且同一单位下职工的单位缴存比例应相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5,大连住房公积金问题

可能不可以因为公积金是缴纳上月工资扣除的部分,扣多少次月缴纳多少,不存在差额,而社保是当月缴纳当月,并且申报基数是每年固定的时候才能调整申报标准,所以一般每个月也没有差额不需要调整,当到了调整标准有差额的那个月,调整差额就可以了你可以具体咨询一下也行是我弄糊涂了祝你顺利!!!!!!!!!!!!!!

6,大连公积金比例

大连公积金比例如下: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按企业缴费基数19%缴纳,职工,含农民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纳;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按企业缴费基数的8%缴纳,职工个人按个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职工个人每年还需要一次性缴纳24元高额补充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单位按企业缴费基数的2%缴纳,职工按职工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1%缴纳;4、工伤保险:实行差别费率、浮动费率,单位一般缴纳0.5%-2.0%左右;5、生育保险:单位按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0.5%缴纳;6、公积金: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0%,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单位、职工各15%。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按单位25%、个人15%执行。法律依据:《大连市实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五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困难缓解后,再恢复缴存比例并补缴少缴部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适当提高。

7,大连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8,大连规定的公积金最低标准是多少

应该是170元,单位、个人各85元,再低好像就不许开户了
1. 缴存基数下限: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为1300元,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为1200元。2.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呵呵 我们单位底的可怜 好象30多吧! 我也不太清楚 还没给我交呢 我都晕了!!!!!!!!!!!!!!!!!!!!!!!!!!!!!!!!!!!

9,有关大连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对于你在大连已缴存的那部分住房公积金。一般有两种处理办法。 第一你可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办理销户手续,持住房公积金卡和单位的离职证明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取现销户手续。注意,这样做的前提是你不准备再回大连市继续工作了,因为如果你办理了取现销户手续,你在大连市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就没有了。在北京工作之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年限将重新计算。(需缴满一年是针对办理公积金提取而言,如果办理销户则不受此政策限制。) 另外你也可以办理公积金异地转出,向大连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你在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开户证明与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将你公积金账户金额转移到北京的公积金帐户。以此证明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连续性。这样你在大连与北京的缴存时间可以一起计算。即在北京不需要等待一年后才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的操作还要看各地的实际情况,因为公积金政策各地差异还是比较大的。你可以向大连公积金中心和北京公积金中心详细咨询下。)

10,大连住房公积金在哪

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武汉街上(友好广场的南边),走过去也不远,如果不想走的话在青泥洼桥坐532路到友好路车站下车(一站)即可
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公积金只有在买房的时候,才可以取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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