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哪些

按照我国的统计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哪些

2,最低标准缴纳社保

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确定为本地区(以市地为单位)上年度职工资收入平均值,范围为60%-300%。而60%就是最低缴费。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要根据每个地区的政策。例如:北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0%,个人缴纳比例2%+3元大病统筹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2%,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不缴费,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比例12%,个人缴纳比例12%。五险一金最低标准指的是职工按照最低社保基数,最低社保比例和最低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公积金缴纳比例计算出来的结果。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社会保险费的分担主体是国家、企业和个人。这三个主体的不同组合就产生了许多费用的分担方式,即使同一国家,在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险费用分担方式,其中以雇主雇员双方供款、政府负最后责任最为普遍。缴费比例,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我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费率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我们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拓展资料:我国的社会保险主要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以及生育保险五种,依然是个人只需要承担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承担比例分别是8%%%位需要承担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以及生育保险五种,承担比例分别为20%0%%.5-2%%%费标准是根据各个地区上一年度的社平均工资来确定的,最低缴费基数为60%,最高为300%,不过对于参加职工社保的人员来说,由税务部门征收保费后,参保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格按照个人实际工资收入来选择缴费基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最低标准缴纳社保

3,社保的最低标准是多少

社保最低标准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是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最高标准是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所以每年确定都要等上年度平均工资出台才能进行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
780

社保的最低标准是多少呢

4,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括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奖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发放的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5,劳动法中最低工资标准是指什么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6,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7,1999年至2009年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跪求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云劳社发〔2007〕17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属集团公司,中央驻滇企业:  根据《云南省最低工资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意见通知如下:  一、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由原540元/月调整为680元/月,适用于昆明市所辖各区(东川区除外)和安宁市;  二类区:由原480元/月调整为610元/月,适用于昆明市辖各县、东川区,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县、区)、玉龙县及其他设市城市;  三类区:由原420元/月调整为520元/月,适用于其他各县。  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由原5元/小时调整为7元/小时;  二类区:由原4.4元/小时调整为6元/小时;  三类区:由原3.9元/小时调整为5元/小时。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同月最低工资标准。  三、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计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包括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四、用人单位应在本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本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并结合本标准及时修订或调整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标准,特别是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制度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合理调整和确定单件工资或提成比例,确保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的应发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在2011年云南省政府尚未发布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时,按云南省2010年发布,并从2010年7月起执行的标准执行。具体为:1类地区(昆明市各城区(东川区除外)、安宁市)830元/月 8元/小时; 2类地区(昆明市所辖各县、东川区、各州、市政府所在地市(县、区))及玉龙县740元/月 7元/小时 3类地区(除此以外的各县)630元/月 6元/小时。

8,昆明最低工资标准

经省政府批准,云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类地区:1670元;二类地区:1500元;三类地区:1350元。
2010昆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 从680元调整为830元,增长22% 二类地区 从610元调整为740元,增长21.3% 三类地区 从520元调整为630元,增长21.2% 小时最低 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 从7元调整为8元,增长14.3% 二类地区 从6元调整为7元,增长16.7% 三类地区 从5元调整为6元,增长20% 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地区按原来的规定不变,即一类地区为昆明市所辖各区(东川区除外)和安宁市,二类地区为昆明市所辖各县及东川区,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县、区)、玉龙县和其他设市城市,其他各县为三类地区。
2014年云南昆明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南省一、二、三类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调整为1420元、1270元、1070元,各类地区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有所调整。本次调整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  云南昆明最低工资标准2014  一类地区适用范围为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和安宁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时;  二类地区适用范围为昆明市所辖各县及呈贡区、东川区;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县、区)及玉龙县;其他设市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元/时;  三类地区适用于一类、二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各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元/时。  注意:  该标准适用于云南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标准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计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包括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2015年的现在还没有出来,估计要4月份左右。

文章TAG:最低标准最低  标准  最低工资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