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安全制度

最好建议领导建议一个 统一管理企业安全事务的部门或组织,如安全管理委员会之类,先规定企业部门人员的安全职责,在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要求

公司安全制度

2,安全制度内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管理制度;4、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和职业卫生制度。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6、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第十二条 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三条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制度内容有哪些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含哪些方面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领导带班作业、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设施“三同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等,此外还有1.职能部门及其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其他岗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3.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5.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7.值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8.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9.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还应当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告知和申报制度。 3.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和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含哪些方面

4,安全生产制度

一、安全生产制度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是为让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程顺利进行,而特别制定的制度和规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二、使用制度按照我国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1、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可以使用拍卖、招标、双方协议的方式;2、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可以使用出售、交换、赠与的方式;3、土地使用权出租: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4、土地使用权抵押;5、土地使用权终止。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2.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3.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4. 设安全环保部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任命分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经理进行监管安全部人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5. 本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 本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7. 本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1.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3.制定、修订、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6.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8. 本生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9.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执行。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10.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公司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11. 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12.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13. 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14. 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15.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6,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安全生产法》第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该条规定主要是依法确定了以生产经营单位作为主体、以依法生产经营为规范、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该项制度包含四方面内容: 一是确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 二是规定了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准则。 三是强调了加强管理、建章立制、改善条件,是生产经营单位实现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措施。 四是明确了确保安全生产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根本目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决策人。主要负责人必须享有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安全生产事项的最终决定权,全面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如厂长、经理等。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人。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综上所述,法律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是直接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地位和职责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2.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基本职责 《安全生产法》针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不明确的问题,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应当负有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六项基本职责。 这样规定有三个好处,一是主要负责人有权有责,权责一致;二是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三是实施责任追究时有充分的依据。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条款的要求主要是由法律确定为主要生产和经营单位,生产和管理的法律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该系统包含四个方面: 第一,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的主导地位。 安全生产管理依照法律规定的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 强调的加强管理,建立一个新的系统,以提高的条件下,生产经营单位,以达到必要的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明确,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的根本目的是要建立和完善责任制。 三,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 (1)主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必须是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决策者。主要负责人必须享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安全生产事宜,整体生产和经营活动,如董事,经理等领导最终决定的权利。 (2)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实际的领导者,决策者的命令生产单位一天到一天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3)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能够承担的整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决策者。 总之,法律调用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该是一天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领导,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决策者能够采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二)中的地位和职责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的生产和经营单位 1。主要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2人。主要负责人负责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负责的生产和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不清的问题,提供了主要的生产负责人和业务单位应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工作,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制定和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的六项基本功能,如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 提供三大优势,主要负责人负责的权力和责任,同样的权利和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具体,可操作性;三是实行问责的充分依据。 (三)主要负责人负责的生产和经营单位的责任 (1)依照本法规定负责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所需的资本投资,以确保安全生产,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应当提供必要的资金征收,生产经营单位没有这样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违反前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严重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开除他的职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经营的投资在20万元的罚款。 (2)负责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责令改正时限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没有这样做,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前款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严重不够刑事处罚的,拆除行动办公室或罚款2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主要受刑事处罚的,依照前款的规定,或者从他的岗位,他的刑期或处分日驳回生产单位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负责的主要负责人生产单位。 (3)生产,经营的单位和职工签订一项协议,以免除或减少其员工因生产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该协议是无效的,主要负责人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单位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或者擅离职守或进入躲藏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降职,撤职的处分,逃脱,躲进。少于15天的拘留,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主要负责人应当在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7,安全生产的制度谁有啊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一、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管理1、 施工项目部应依据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总目标制定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将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班组、个人,形成人人有目标,各个有责任的目标管理体系。2、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应在项目的明显位置公示。3、 施工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每月对各施工班组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项目财务部门按考核结果及时办理兑现手续。4、 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分析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合理性、可行性,可找出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规律,为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目标提出对策措施,并提交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审核。二、 危险源辨识与控制1、 施工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现场存在或可能出现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并建立危险源辨识评价清单。2、 采用科学方法对已识别出来的危险源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确定风险等级。3、 根据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4、 凡具备下列情况的均应判定为重大危险源:(1)、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要求的;(2)、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3)、根据风险评价方法确定的达到重大危险源等级的;(4)、曾发生事故,仍未采取有效预防控制措施的;5、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1) 施工项目部对存在重大危险源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管理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履行报审、论证、检验检测等相关手续。(2) 施工项目部在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施工时,应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管理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项目部应对重大危险源作业过程进行旁站监督,对旁站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纠正,发现重大问题应停止施工。(3) 施工项目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跟中查验制度,及时组织分包单位、专业施工单位按照管理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工程进行跟踪和检查验收,并做好检查验收记录。(4) 施工项目部应将重大危险源清单、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意见书等报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监督机构备案。(5) 施工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应注明危险源、存在部位、作业时间、防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三、安全检查1、 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应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人员应包括施工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2、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其他管理人员参与施工项目部的日常安全检查,班组兼职安全员应积极配合做好日常安全检查。3、 施工班组应每天进行班中安全巡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4、 施工项目部应积极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上及其他部门的安全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四、安全技术交底1、 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将工程概况、作业环境、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目标及措施、组织状况、教育培训、安全纪律等情况向项目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进行交底。2、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工程进度、分部(项)、分工种进行技术交底。3、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有以下内容:(1) 工程项目施工工艺和施工流程;(2) 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3) 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防范措施;(4) 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5) 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6) 安全防护装置的正确操作;(7) 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8)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4、 对变更后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前应当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重新进行技术交底。5、 对变换工种(岗位)或休息半年后再次上岗的人员,项目技术人员应当对其有关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和现场演示交底,直至施工作业人员熟练掌握。】6、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经交、接双方签字确认,由交底人、接收人、安全管理人员三方各执一份保存。五、职业危害防治管理1、 施工项目部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2、 施工项目部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有妨碍从事危险工作的人员上岗作业。3、 施工项目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孕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4、 施工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特点组织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 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实际情况;(4) 职业病诊疗劳动者健康资料。5、 施工项目部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为职工配备质量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定期进行检验。6、 施工项目部应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六、班组安全管理1、施工项目部应明确各施工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2、施工班组长应当严格贯彻落实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天组织班前安全活动,告知本班组各岗位不安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班后进行总结并做好记录。3、施工班组长应当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本岗位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相关规范标准和安全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素质。4、施工班组长应当及时组织新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介绍本班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防范措施、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班组安全纪律和文明施工情况,提高新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5、 施工班组应当每天召开班前会、班后安全会议,布置当天的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检查、总结当天班组成员遵守安全纪律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班组安全管理。七、安全警示标志1、 施工项目部应制定安全警示标志使用规定,绘制安全警示标志平面布置图。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门楼梯门、孔洞门、基坑沿边、有害危险气体和有害液体存放、易燃易爆场所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和有针对性的安全警示标志,不得混淆或集中悬挂。2、 制作安全警示标志时,其标志的材质、型号、尺寸、颜色应符合GB16179标准。3、 购置安全警示标志时,应当根据施工现场危险、有毒场所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型号。4、 安全警示标志的悬挂高度、使用、检查、维护的要求应符合GB16179标准。5、 施工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情况。八、安全资料管理1、 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资料,应当优先使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使用的安全技术资料范本。2、 施工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3、 安全管理资料迎合施工进度同步进行,内容填写需认真、真实、完整,严禁弄虚作假。4、 工程竣工后,安全管理资料应整理成册,交施工企业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九、信息化管理1、 施工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推广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单位工程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现场应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2、 施工项目部逐步推行信息化管理,建立信息化系统,利用通信、网络和电子监控等技术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判断、分析和管理,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指令,及时对有关信息进行综合处理。3、 施工项目部应监理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信息档案,录入职工个人基本信息、作业类别、进场时间及三级安全教育信息、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和不良行为等,推广使用IC卡对职工进行管理。
1.目的:为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保证工厂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希望各位工作人员自觉遵守。2.范围:适用于所有员工,走火通道、电线线路、消防实施、生产车间、办公室、饭堂。3.定义: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员工安全意识的培训,安全生产的检查督导。各部门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4.内容:4.1安全生产4.1.1所有员工进入车间一律不得穿拖鞋、背心。4.1.2凡使用车床、钻床、铣床时,一律不得戴手套,操作时必须佩戴眼镜.4.1.3凡冲床操作者,冲床在通电运转时严禁身体任何部位进入模具范围内,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工伤事故。4.1.4贵重及危险的机器设备,一律专人使用,专人保管,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如:空压机,剪板机,氧焊,电焊,氩氟焊,二氧化碳焊,双拉机,热处理炉,煤气瓶等).4.2消防安全4.2.1不得随意拆掉消防栓或灭火器,未使用前禁止拨掉灭火器活塞。4.2.2工厂所有男性员工都要学会使用消防栓和灭火器。4.2.3电工每天对厂区所有电源进行巡查,看是否有电线老化龟裂、短路及线蕊露在外面等;机修员每天对生产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避免设备安全隐患。4.2.4保安每周对消防栓和灭火器进行检查,并每年进行一到二次的全厂消防演习。4.2.5走火通道内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保证通道畅通。4.2.6所有人员在进入车间、仓库、宿舍、办公室、电工房时一律不得使用火种.4.2.7全厂人员积极参与,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5.安全小组5.1安全小组成员负责进行每月一次的全厂范围内安全生产现场检查。以上规定如有违反,记当事人中过一次,记当班责任人中过一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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