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劳动法案例 1

1 劳动期限。 2 合法,符合劳动法规定。 3 不合法。企业规章制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条款。试用期的长短和合同约定的劳动年限相关,劳动期限并非人人相同。

劳动法案例 1

2,关于劳动法的案例懂得请帮帮忙谢谢

1.(1)工厂的决定错误,若签订合同在试用期内,厂方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劳动者(以考核未通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给予适当补偿,而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若合同已过试用期,则厂方应以裁员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但应通过工会批准,并报当地劳动局备案,同时赔偿员工不低于合同期年限的月工资,比如合同2年的,应赔偿至少两月,若为无期限劳动合同,则以员工工作年资为赔偿。(2)应判决厂方继续履行合同,若厂方不同意,则按第一条中的答案进行赔偿。(3)员工应在厂方明确解除劳动合同后,请工会参与调解(非必要程序),调解不成的,应在两个月内,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要程序),若员工数量大于3名,则可以集体申述,若对仲裁持有异议,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到区法院申请判决。2,(1),要求合理,依据原先合同上签订的相应条款及劳动法。(2),应判决某人赔偿原单位培训费用,某人及某合资企业赔偿原单位相应的经济损失,某人与合资单位的劳动合同无效,某人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同时某人应回原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竞业限制条款及原劳动合同相应条款。
2.(1)制药厂可以要求合同当事人赔偿损失并,继续履行合同,不能要求合资企业赔偿.员工擅自离开,本身是违约行为. 怎么都是劳动仲裁,既然是劳动仲裁,就是当事人把情况反映到所在地仲裁机构,在7个还是15个工作日内,机构会有所回应的,首先是调解吧.
想帮帮不了啊
一、只要你离开厂里,不管你是当兵也好,另寻其他工作也罢,就要写辞职报告,如果是小厂,口头讲也行,即提前通知厂方,原则上劳动法规定,试用期过后需提前一个月申请,试用期内的,提前三天即可。当然,厂方同意话,不在此限。 二、当兵没有补贴的。 三、如果当兵回来,再想进这个厂也行,只要厂里同意,但工龄得重新计算。 希望能帮到你!

关于劳动法的案例懂得请帮帮忙谢谢

3,劳动法资料案例

案例经过:   甲与乙是同乡,2001年12月乙投资新办公司,邀请甲加盟新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约定月薪为5000元。碍于情面,甲与乙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只由乙方出具了一份“关于工资的说明”,在说明里简单地列了甲到公司的日期、月薪、担任的职务,公司落款盖章。   为了偷避个人所得税,甲每月以个人的名义在公司工资单上签领工资800元,其余的4200元甲分别以多个朋友的名义(事实上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签领工资。同时,乙以“为甲方偷避了个人所得税”为由,要求甲自行承担全部的社会保险费(包括本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甲默许。   2003年5月,因公司业务拓展不力、资金短缺而陷入经营困境,乙决定裁减员工以减少日常开支,于5月中旬通知甲自6月1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甲要求公司给予相当于二个月工资额度的经济补偿金。乙方不允。甲遂向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1、公司给予10000元的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二个月工资);2、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再给予5000元的额外经济补偿金;3、支付本应由公司承担的部分社会保险费。   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以何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甲方要求按5000元/月的标准支付,乙方只同意按800元/月的标准支付。   仲裁委调解不成后裁决:乙方以甲方在工资单上签字实际领取的工资为准给予甲方经济补偿1600元,同时支付800元的额外经济补偿和企业所应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金。   甲方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1、“关于工资的说明”具有法律效力;2、乙方无法提供证据表明甲方的朋友与乙方公司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乙方也未为这些甲方的朋友缴纳社会保险,且他们的工资实际全为甲方领取,表明甲方实际领取的工资总额为5000元。判定甲方胜诉,支持甲方的所有请求。   分析:   1、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在法律上虽不属于规范的劳动关系,但我国现行政策将事实劳动关系也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明确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现实中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劳动者碍于情面和雇佣关系淡化劳动合同概念的情况普遍存在。如果上述案例中的甲与乙方公司事先订有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就不会有发生劳动纠纷后的处理麻烦。在就业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要学会用劳动合同保护自己。   2、按《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等的精神,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应给予通报批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赔偿劳动者损失。相应的,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也应赔偿用人单位损失。可见,劳动合同规定了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双方合法权益的维护。因此,用人单位既不能把劳动合同看成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也不要把劳动合同看成是约束企业的紧箍咒。   3、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未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因此,上述案例中甲方要求公司给予10000元的经济补偿金和5000元的额外经济补偿是有法律依据的,应当给予支持。   4、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有合法收入公民的义务。虽然现实中确实也普遍(特别是在一些新办的私营企业中)存在案例中乙方公司为劳动者偷逃个人所得税创造条件甚至主动为员工逃税的情况。为员工偷逃个人所得税是非法行为。   5、按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按比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违反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劳动法资料案例

4,劳动法案例急急急急

(1)需要,合同是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不能擅自辞职。 (2)合法,因为王某擅自辞职 (3)合法,因为王某违反劳动协议,擅自离岗,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应该赔偿。
你是让我们来回答问题 还是来写小型论文的 如果你想因这个案子写个论文 我到可以帮你找到你需要资料 但如果你是做案例题目的 对不起 这里只能限制2000个字 你要3000个字的要求没有达到
你根本就不是解决问题,凑什么字数,这个问题很简单,完全是你在耍人
1.劳动者辞职可以不经用人单位同意,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即可 2.用人单位不可除名,因为,王某无过错 3.不能要求王某赔偿损失,
这家公司没道理。王某人不懂法而处置不当。详细回答需要时间。向你提供劳动合同法有关的法律条文供学习。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www.laodongfa.com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www.laodongfa.com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www.laodongfa.com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www.laodongfa.com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www.laodongfa.com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www.laodongfa.com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www.laodongfa.com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www.laodongfa.com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www.laodongfa.com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www.laodongfa.com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www.laodongfa.com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www.laodongfa.com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www.laodongfa.com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www.laodongfa.com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www.laodongfa.com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www.laodongfa.com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www.laodongfa.com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www.laodongfa.com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www.laodongfa.com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www.laodongfa.com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www.laodongfa.com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www.laodongfa.com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www.laodongfa.com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www.laodongfa.com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www.laodongfa.com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www.laodongfa.com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www.laodongfa.com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www.laodongfa.com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www.laodongfa.com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www.laodongfa.com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www.laodongfa.com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www.laodongfa.com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www.laodongfa.com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www.laodongfa.com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www.laodongfa.com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www.laodongfa.com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www.laodongfa.com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www.laodongfa.com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www.laodongfa.com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www.laodongfa.com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www.laodongfa.com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www.laodongfa.com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www.laodongfa.com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www.laodongfa.com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www.laodongfa.com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www.laodongfa.com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www.laodongfa.com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www.laodongfa.com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www.laodongfa.com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www.laodongfa.com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www.laodongfa.com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www.laodongfa.com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www.laodongfa.com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www.laodongfa.com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www.laodongfa.com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www.laodongfa.com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简要的答案: 1\不需要单位同意.理由劳动者书面提出辞职,三十日后,可不论单位是否同意. 2\除名不合法.理由是劳动者书面提出辞职三十日后,其离职其实与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不能再除名了. 3\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

文章TAG:劳动法案例劳动  劳动法  法案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