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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凭证是什么怎么弄

即社保卡。只要交纳社保,或医保,就可以申请社保卡。
确实只能在原单位的所区域办理,如果你现在还在深圳的话,就不用转出呀

社保凭证是什么怎么弄

2,社保满一年凭证是指什么

在社保打印出来的带印鉴缴费凭证。
首先告诉你的是,如果a城和b城是同一个省内,养老等保险可以在b城打印,否则跨省不行了。只有通过跨省转移办理。打印保险凭证只带身份证就行了。到参保地社保局即可。

社保满一年凭证是指什么

3,社保缴费凭证怎么开

到当地社保局征缴窗口,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号)打印并盖章。 根据有关规定,每人一年都有一次要求社保局出具的权利。 不过一般去都会给出具的。
带着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服务中心窗口出具。 网上是能查询打印,谁给签章?凡是需要使用缴费凭证的地方,不签章不好使。

社保缴费凭证怎么开

4,社保费用怎么做凭证

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要分开做,个人部分属代收代缴,由职工工资里扣回;而单位部分是由公司承担的费用。支付社保费用的凭证:借管理费用(公司部分)其他应收款(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发工资时候扣除个人的凭证:借应付工资贷其他应收款(个人部分)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银行存款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怎么做这个社会保险的会计凭证

个人应缴的部分,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挂个人往来就好了 ,付款的时候做: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付社保款 贷:银行存款, 其他问题,你再介绍一下吧。详细点再问。
工资是要跟工资走的,如果是这种情况,建议把你公司和A公司的收取现金做成内帐。
用红字,这样清楚你做账的时候可以设个其他应收款科目,不要直接进入你公司的管理费用,这样比较好
你和b单位是什么关系啊
走其他应付款吧
先记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 等人拿来报批手续后支付

6,社会保险扣缴凭证是什么

就是来证明你目前社保处于缴纳状态,如果你正在上着社保,可以去社保局凭身份证打印个人社保缴纳信息,即会保险扣缴凭证复印件。
社保缴费凭证是参加各类保险在缴纳保费后所取得的缴费的收据或者发票。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收据和缴费的清单。按目前的实际操作:1、个人社保证明开具流程:持个人身份证,另附相关文件或相关部门的参保情况征询单(联系函)到社保中心开具。2、企业社保证明开具流程:持盖有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及查询人身份证,另附相关文件或相关部门的参保情况征询单(联系函)到社保中心开具。
按当地社保局规定为准,以下数据仅供参考。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举个例子,以工资为7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7000*2%=140元,单位7000*8%=560元; 养老保险:7000*8%=560元,单位7000*20%=1400元; 失业保险:7000*1%=70元,单位7000*2%=14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7000*1%=7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7000*1%=70元 公积金:7000*3.5%=240元,7000*3.5%=24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1010元,单位总计为:248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养老保险每年都有一个“个人账户对帐单”,单位应该每年给你一联,另一联贴在你的养老保险手册上的。上面记录着你的名字、身份证号、保险编号及缴费情况。你把这个对帐单复印一下交给他们应该就可以了

7,什么是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企业员工在哪里得到这个凭证

福利费不用计提了。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记入相关费用的“社会保险”科目,因为社保可以税前全额扣除,不要计年福利费。计提时:借:管理费用--社保(单位负担部分)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个人负担部分)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全额
2009年,我在银行准备存1万元钱时柜员说:“有个产品比较好,你只要存三年就可以收益到利息加分红。”于是就同意了,这是一个保险业务员出现了,并让我签了字。我想本身就是存钱,存3年也无妨。结果第二年有保险公司的人给我打电话让我赶紧交1万元保费,说逾期要交滞纳金,我纳闷之余便发现不对了,赶紧看看当时的保单,一看才发现缴费期限是三年,每年都要缴纳1万,再一看保险期限居然是10年,我顿时惊呆!而且10年后才能取得基本保险金额(大致相当于3万元加10年利息,利息还不到3个点)。我又看了看保险内容,居然只有死亡了才能享受保险,而当时居然没有告知我保险的内容,只简单说了一下分红,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我。真是很可笑!怎能给自己保一份只有死了才能享受的保险呢? 虽然生气,但合同在手,到保险公司根本不会有什么结果,就忍气吞声交了三年,共3万元。3万也交完了,于是最近我到保险公司去想办理退保,心想本金应该能拿回吧,没想到到了保险公司找了一大圈人,最后碰到的还是当年在银行的那个业务员,说现在只能退2万多,然后给我一翻看保单背面,果真隐蔽的打印着一些数字,看了一下,第七年才能收回本金,这可是新鲜,谁当时也没有说过,而且今年我交钱时,一个业务员还说3年存满了可以取了,没想到是取是可以,但是是陪的!保险人真是厉害,我现在想用钱都用不成,而且我的初衷就是存钱,却被忽悠了。愤懑之余,我查了一下《合同法》和《保险法》,我认为保险公司的做法有违法之处:一、在当年订立该保险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违反了《合同法》规定: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业务员根本没有按照《保险法》规定向我说明重要合同条款。(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害旦愤秆莅飞缝时俯江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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