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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需学生本人在家庭所在地银行办理

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官网申请表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就是去官网申请导出并打印的,申请贷款是需要打印申请表进行签字确认的。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官网申请表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怎么登陆不了

是不是密码忘记了?密码是和身份证后面的12位数字有关的,你可以试试看。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1、在线注册第一次申请的学生需要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注册,第二次就不需要注册了,可以直接申请2、贷款申请登录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在线服务系统为国家开发银行官网3、到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在线申请成功以后,带好所需要的资料:学生身份证、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是学生证、户口本、由资格审查单位盖章的申请表以及资助中心所需要的其他资料4、签订合同然后在自助中心签订合同、领取合同和受理证明。5、学生报到学生到大学以后,提交受理证明给学校相关办理的老师,再由老师在助学贷款系统中录入回执信息6、查询贷款受理情况最后,登录注册的账号就可以查看贷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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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

原则上是可以办理的,具体办理的流程你可以亲自去当地银行问问,各地的办理方式是略有差异的。但是部分银行不愿意办理助学贷款(金额少、流程麻烦、学生还款率低),所以有很多银行是会以各种借口拒绝给你办理的,你最好去当地的各家银行问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5,生源地助学贷款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具备条件是:(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区县;(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共同借款人应符合那些基本条件?答:首先是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家庭;(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贫困家庭;(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户;(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9)其它原因造成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 (10)其它贫困家庭。 共同借款人应承担那些责任和义务?答:共同借款人是指借款学生的父母或愿意为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自然人。共同借款人的责任是督促借款学生按合同规定将贷款用于支付行销学费和住宿费。在借款学生毕业后,督促其按期还本付息。同时,借款学生毕业后出现不按期还本付息的违约时,共同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6,如何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办理程序   (一)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报到后20日内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如遇特殊情况,应主动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本合同所附回执是本合同项下重要凭证,特提醒各位同学,在条件允许下尽量采用挂号信邮寄。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七)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www.edai.cn

7,山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能直接网上申请么

可以。登陆www.csls.cdb.com.cn具体如下: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各县(市、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20日。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各地、各高校按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鲁教财字〔2009〕2号)要求,在省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内,审核通过的在校贷款学生和高校录取新生。 在校贷款学生信息将于近期下发到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到所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简化操作,今年起各高校不再为贷款学生开具贷款证明。 对在部属及外省高校就读的有贷款需求的山东省籍学生,各县(市、区)可直接予以审核并纳入贷款对象范围。 三、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自今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 www.csls.cdb.com.cn ),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各地、各高校要认真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贷款学生做好在线注册、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用户)》(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办公自动化系统”下载)。 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各高校须按照其生源所在地的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参照上述办法组织网上申请工作。 (二)贷款申请受理。各县(市、区)在收到贷款学生申请材料后,要及时认真地做好材料审核、借款合同签订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贷款受理证明》)打印等工作;申请受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我省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手续。 本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文本将采用新版本,所有合同一律套打。2009至2010学年的借款合同文本停止使用,新版合同的领取和使用将另行通知。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自今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不再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办理,无需到邮政储蓄银行开户。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学生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与个人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账户绑定后,剩余贷款资金可提现用于生活费(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各高校要及时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五)高校填制和邮寄《回执单》。为保证贷款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各高校应尽快为贷款学生填制《回执单》,并组织学生于9月30日前以挂号信方式送达相关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县(市、区)收到《回执单》后,要与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回执进行核对并登记接收时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已增加高校用户,《回执单》须由各高校通过网上录入并打印(一式2份,网址: www.gbms.cdb.com.cn )。具体系统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高校用户)》(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办公自动化系统”下载),系统登录所用U盾将于近期下发。
贷款证明是学校给的 在校生生源地贷款证明 之类的证明 在网上申请的时候代理结算机构就是填写支付宝
可以
8.1-9.20去这个网站申请https://sls.cdb.com.cn/
不能网上申请,需到生源地人事部门办理

8,生源地贷款怎么申请

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按照2010年系统情况编写,系统如有更新,请按最新要求办理)(一)学生在线系统使用对象:所有申请对象(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有关操作流程1、登录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如提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忽视,选择“继续浏览此网站”)A:续贷学生登陆系统(以前已经获得贷款,2011年再次申请的学生)(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2)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如忘记密码,也可选择身份证登录。B: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2)点击“注册”。(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例:学生要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输入“毕业中学”。(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可以参考附件5选择填写),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2788888888,以下均同此方式)。(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2、在线申请(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申请额度不超过6000元,但必须为“100”的整数倍而且大于3000元,在3000-6000元以内的“整百”申请额度均有效,如:3300元、4500元、5600元等,请申请学生按实际需求选择,以避免超出学费、住宿费贷款资金“提现”带来的资金安全和操作困难;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一级)、“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再补录到系统中去)。(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见网站说明。首次申请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并牢记)。(4)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必须在系统中填完后从系统导出,不得手填,也不得导出空白表格后,自己编辑)3、学生持申请表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等部门加盖公章。4、学生持申请表和符合贷款条件要求的有效的贫困证明或其他证明原件复印件到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并签订合同。(贷款资格将由各地资助中心进行审查)5、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办理回执,高校录入电子回执。6、县级资助中心将学生借款合同等材料送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审批。7、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同意后,将贷款资金划拨到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同时按照学生回执上的金额将学费和住宿费划拨到高校,剩余资金在支付宝上,可通过支付宝“提现”方式用于学生生活费。(对于在获得贷款后第二年或毕业前就办理提前还款的学生,高校要配合各地教育局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如属于申贷时家庭经济情况较好而骗取贷款、骗取财政贴息的情况,要追究其相关责任。)此系统为生源地贷款学生专用数据系统,学生个人贷款信息,放款信息,还款信息都可以查询,并可在网上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和还款操作。贷款程序及信息系统有关操作仍然在不断完善中,如有更新会及时通过网络、报纸、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发布,请拟申贷学生予以关注。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时间和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时间也将通过网络、报纸、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方式另行通知。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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